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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有沒有用公務電腦打復審書會被處份的卦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討論] 有沒有用公務電腦打復審書會被處份的卦作者
bota
(llll)
時間推噓 X 推:3 噓:4 →:11

: 沒想到嘉義市消防局以蔡員使用公務電腦繕打復審書、使用印泥、釘書機為由,
: 召開考績會決議,意圖懲處蔡明修。並在113年9月19日、113年10月4日兩日

(1) 複審書是你的私事, 本來就應該回家打,
你在辦公室用公家的資源做私事, 被機關懲處,
很難講機關不對

(2) 當事人找議員開記者會, 而不是上訴保訓會或行政法院
要求撤銷 (私用辦公室印泥,釘書機的處分)

大概也自知是錯的, 要讓行政法院支持, 是很困難的

如果這個也能支持,... 那在辦公室寫自己的論文, 花了一包的a4紙
印自己的論文也ok嗎?

想也知道不ok

酸民法庭結論: 機關的處分難謂不當, 10/11記者會的申辯駁回

請大家討論, 謝謝


ps: 最後一定很多人會講: 其他人也在做私事, 你怎麼不處分?
這個其實用: 違法(規)行為不能主張平等權, 就解決了

一堆人交通違規, 只有少數人被罰, 都是這個法理解決

ps: 不過這些小事, 說穿了, 都是貪小便宜,... ex: 拿水桶去辦公室裝水回家的

雖然待遇變差,...也不到一桶水都買不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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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49.216.172.127 臺灣), 10/10/2024 08:21:41

kaichun 10/10 09:17是沒錯,但單位拿這種事懲處按照這樣的脈絡下來,被

kaichun 10/10 09:17人聯想被酸也是活該

fcz973 10/10 09:27很多人都誤解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你不能說他也違法

fcz973 10/10 09:27卻沒被罰,所以我也不用罰。但你可以主張他也違法,

fcz973 10/10 09:27依據公平原則也應該要罰他。如果上班時間不能處理復

fcz973 10/10 09:27審事務(私事),那復審對造aka服務機關找我討論復審

fcz973 10/10 09:27應該可以拒絕吧

segio 10/10 09:46人家要抓你做私事.你可以牽拖但是不告不理..

SAMON5566 10/10 10:05請問台端聽過比例原則嗎

SAMON5566 10/10 10:08竟然還有人在護航內鬥內行,但這也不意外就是

yaul 10/10 10:22真的,護航這種事情無法理解

griswold 10/10 10:37再吵追究使用公電充私人手機的行政責任

onstar 10/10 10:49私事個屁,無論公機關私人公司,處理員工權益的事,

onstar 10/10 10:49都非私事

onstar 10/10 11:21比如私人公司員工,請病假,在公司影印請病假文件

onstar 10/10 11:21講白點,用私人公司來講,就思路通暢了

segio 10/10 11:26講通暢直接保訓會和行政法院走一遭阿.找記者幹嘛..

fcz973 10/10 11:48怎麼可以用私人公司比擬 #我繳稅養你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