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採購案未事先調整單價,違約金計算基準為
各位前輩大家好
想請教一件科研逕行採購案件,前已簽辦驗收,但其中有項目延遲履約,需採計逾期違
約金。
本件決標價格較採購金額低,但製作契約時,未請廠商依決標金額調整單價並納入契約
中。
本次驗收結果涉及違約金計算,事後有請廠商依照決標金額調整項目單價,但廠商調降的正好是本次計罰的項目,故內部有意見,請需求單位釐清是否妥適。
請問本件的補正方式,是否可改按比例調整單價,並計算違約金,以避免爭議?
不好意思這件較為複雜,且也有核銷的時效壓力在,故來請益討教了。
先謝謝各位前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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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83.8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closmaloud (111.71.83.8 臺灣), 12/09/2024 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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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簽約了.自然是依約走.怎麼可以就機關有利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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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自行調整單價算違約金.才會有履約爭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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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罰最重的計算,不然你寫檢討報告寫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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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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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依廠商投標之原始單價,以廠商原始標價和決標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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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調整之,本案事後調,總價不變,我是廠商我就調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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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罰10倍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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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6樓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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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結算明細表嗎? 就依結算明細表的項目單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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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啊,還是說違約金是寫契約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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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已決標,但廠商不願意用預算書單價調整總價發包最低價決標?假設是這樣的態樣。然後沒有公布預算書單價 : 2.有規定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 。但如果協議不成呢?後續有什麼解決方法? 廠商如果認為機關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應該請廠商舉證說明。 如果廠商真的在這時間點舉證說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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