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工作滿15年離職65歲有月退嗎?
好像在公務人員職缺情報網站看到有人說公職滿5年可等65歲領一次退
滿15年可等65歲領月退或一次退
但公務人員退休法是寫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
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15年好像要有特殊情形才能辦理退休
那不知道5~15年就能退等65歲領這個是都市傳說還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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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滿15年本俸*2*30% 月退可能不到2萬
每20年通膨不知道多少,不用太期待那時候的金額
可以領阿 但是金額不用期待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於本法公布施行後未辦理退休或資遣而
離職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其任職年資得予保留,俟其年滿
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
務機關函轉審定機關依第三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審定其年
資及退休金。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恤法第85條
以後如果改70歲 還適用目前的法條嗎
本俸x2x30%是怎麼來的?哪裡可以查到年資滿15年離職,6
5歲禮月退的算法?還有就是如果很少是不是表示可以領
公保養老給付?
未來很可能領不到,政府說改就改,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
目前法條是這樣,如果改了就不知道,已經退休的人退休金都
可以改了,年金改革大法官說在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
、比例原則與《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等部分合憲
要等20多年 而且只有2萬 不如擺爛看能不能被資遣
都是為了"公益",說改就改展現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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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年資滿15年後離職,是否可於65歲時請領推原po內cat大的回復 真正無私 銓敘部回復書函已很清楚 5-15年資登出等65月領 需要併勞保「成立月退條件」18
[請益] 要符合請領月退要件最遲需幾歲前考上公職幫問一下:我家族中有女性親戚長輩們當了二十年的家庭主婦,現在快50歲了, 終於熬到兒女成年了比較有空;她受到報載一些中年上榜者的事蹟鼓舞, 也燃起鬥志了打算花個幾年專心備考公職。除了一來她本身性向上想當公務人員, 二來公務人員的整體福利上也比她現在去民間找的派遣工作更好一些。 可是她有一點疑惑是:18
Re: [新聞] 光環退卻!退撫新制七月上路 高普考報公教保險法第16條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8條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26-31條16
[請益] 做滿15年後離職可否於65歲請領月退目前有聽到公職年資滿15年後辭職,等到65歲時可以申請月退的說法。因為不確定是否真實 及法源依據為何?所以想提出來請各位前輩指教。 我翻了一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85條規定: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於本法公布施行後 未辦理退休或資遣而離職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其任職年資得予保留,俟其年滿六十五歲 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機關函轉審定機關依第三十條第一項8
[請益] 15年資歷辭職相關權益問題剛好有人在問離職問題,我也遇到了, 不過狀況不太一樣,爬了很多舊文後, 還是有些疑問,想請教版上高手。 請問公務人員年資滿15年後離職,依據這張公務人員「離職權益選擇書」來看的話, 1.離職後到65歲前,不管還有沒有再工作,5
Re: [閒談] 退撫退休金與公保養老給付一、軍人退休俸(俗稱:終身俸) 1.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23條1項2款 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 身,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給與退伍金。4
Re: [閒聊] 現在考公務員還有什麼吸引力?公務人員退休法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並依法令辦理精簡,未符前項規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3
[請益] 月退 公務員 過世 相關補助 ?當事人某甲 為退休公務員 領月退 70+ 歲 某甲配偶2
[請益] 命令退休的年資及月退算法請問我對命令退休的理解有錯誤嗎? 假設符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0條第二項的要件且年資已滿15年 並依銓敘部公布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11.7.13 送考試院 版本,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重點:1
Re: [問卦] 勞工局勞檢:職災公傷假滿兩年雇主可解雇這就有點誤解法條了,你仔細看勞基法第59條第2款的條文: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 ,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 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