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勞資] 勞基法14條宣告後被告知開除
回來回覆一下這件事
第一次的協調開完了
奉勸高雄要勞資協調的
調解人真的不要指定民間
選擇另外兩個會比較好 哪怕時間會比較久
調解人一開始就告知不允許錄音
後續一直詢問勞方為什麼要討的錢沒有算清楚金額再來
調解員認定我的宣告契約無效不合法
聘書上寫的是 訓練期所以就算過了3個月資方認定不合格就可以一直延後
附上我的聘書內容
https://i.imgur.com/THFbPj9.png
另外調解人沒問是否要二次調解
勞動關係課的人告知應該是調解人認為二次調解無意義
這件事情會等到後續有司法仲裁再來更新
後續如果判公司有違法事實 我會再來更新最後結論 及 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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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實話,若是要跟資方討錢,請勞方自己先算好.因為何謂薪
資何謂加班費在實務界常常有不同見解,所以通常調解人為
避免爭議,都會請勞方自己先算好.
講到錄音,你可以問問資方願不願意讓你錄音,調解是一種
磋商,在調解場合資方衡估多少可以讓步,若是你事事都要
錄音,資方也怕你拿錄音給公司其他人,造成資方也要對其
他人給錢,這樣資方跟本不會跟你調解成立.
您會錯意了 我只是訴說調解人告知不可錄音 我沒有提出
要錄音這件事情
推
我之前調解經驗 新手都會選民間七間最快的
但挑錯人 調解人有時候會站在資方立場
另外兩個 一個是同樣七天但由勞工局選定
最後一個 雖然會再久一點 但雙方都會派一名陪同調解
我沒上網爬文QQ 當時問志工選哪個他跟我說都可以 也沒
跟我說差在哪 我就直接勾第一個了... 也是個警示文 幫
我調解的人還是協會理事長 真的選二或三比較好...
你是選民間調解吧?我爬文有說民間很快但不可靠
通常是建議政府調解 政府的委員會較有一定專業和素養
調解沒啥用啦 告下去才是真的 調解人好 資方擺爛也不能怎
樣啊
對啊 沒爬文就去調解是我的疏失 沒說 調解沒有強制力但
是他們的意見會提供給勞工局做參考 然後當下還會影響是
幫忙勞工教訓資方 還是幫忙資方教訓勞工 發這文最主要
的目的也是提醒後面遇到勞資糾紛的 建議選其他選項...
調解本來就是要雙方同意
其實你當初選別的結果也會一樣
不要浪費時間直接告下去
民間的調解人可能也只是不想浪費時間而已
調解算是一個流程了吧 我就是走一個我有誠心要解決的流
程 我是不知道未來會不會影響到法院 不過我去提勞檢 第
一個也是問我調解過了沒 我知道結果來說應該選另外兩個
都會一樣 因為資方本來就不認 但是我這邊資方其實沒很
懂 因為調解員挺他 所以變成暢所欲言 甚至結束時說我不
走流程辭職還敢來要這些錢 得寸進尺 調解員也不制止 是
我告知資方現場有錄音 請你放尊重才不講下去 我想選另
外兩個調解 至少不會調解還被欺負吧
你這狀況有點少見,大多調解人蠻怕被說偏頗所以判斷案件
上對於雙方對錯通常不大把話說死。你這件勞方就算不是100
%沒瑕疵至少勞方主張也是有一定法理支持的,很少看到調解
人直接下判斷說不認同單一方見解@@
他在結論 直接寫 勞基法14條解除部分 本會認為沒有道理
請求錢的部分 實非有理由
他可能是理事長所以也不怕被說吧...
調解人又不是仲裁機關,下這判斷也無法拘束雙方,這真的
很怪,當自己法官嗎?!-_-
不過 這個只是提醒未來要調解的不要選民間 已經很委屈
了 調解人也不幫忙
建議是否換單位調解,或是考慮訴訟(衡量一下自己時間成本
他都有加入他的意見 不知道是否會影響未來訴訟跟勞檢
我問過了 當下沒提到2次 就不會了 調解人根本沒問我 勞
工局的人還說怎麼會? 律師跟勞工局建議我直接訴訟了
該還是以承辦人或法官調查到的證據為準
應該不會,調解紀錄上兩造主張頂多當參考,勞檢或訴訟應
該還是以承辦人或法官調查到的證據為準
他直接本會無法認同 來寫 其實我看到也很不能只接受
這個真的是為了勞工來的嗎 不過他有勾調解不成立 我還
是簽名了
調解不成立沒錯。只是就上面說的,調解人的工作是"調解"
大多是給些法律意見,遇到兩方有爭議的事項大多不會直接
下判斷(因為也沒有拘束力,無助調解) 我是猜可能資方剛好
認識調解人?@@
接下來衡量下一步比較重要:換單位調解or訴訟
應該不認識 資方是台北 調解人是高雄某協會理事長
好像當下沒有二次調解的 就不會再開了 但是律師的建議
是 這個不會跟我和解啦 走訴訟了 因為調解人很支持他
所以他覺得他做的都是對的
律師說的有一些道理,除非下次調解(不論換不換單位)有機
會調解成立,才有申請的必要。以目前狀況對方可能自信滿
滿,和解機率看來不大@@
調解算是走個程序 因為後續如果走勞工專案的法扶一定要
調解過 我能求的金額自己找律師可能不太划算...
要是資產和收入不高 可以諮詢法扶 看是否達補助標準
之前有代表資方去開過 說實在的 建議去算好 然後不要被騙
說訴訟很辛苦之類 其實往往勞檢下去資方會很頭痛
法扶勞工專案其實挺寬的 月薪收入未達7.5萬 總財產300
萬內 如果是法扶專案就麻煩多了 除非特殊身份 不然審查
全戶
調解一律不可錄音,不是和資方喬就可以的
真的不要選民間調解,非常多都站在資方立場,我之前調解選
三,是一個主調解人&勞方資方代表各一,代表都是律師,立
場也比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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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Offer 被取消了(代po)更新代po 工作這麼久第一次遇到錄取後被取消 上個月24號面試一家公司 有告知目前是帶職面試 面試公司也了解15
[心得] 去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一定要錄音錄影!去勞資調解會,一定要錄音錄影! 去勞資調解會,一定要錄音錄影! 去勞資調解會,一定要錄音錄影!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應該說,只要你踏入社會,任何你覺得重要的時刻都要錄音錄影!10
[心情+尋人]勞資糾紛加誅之傷害+尋一對母子我有勞資糾紛 資方薪水短少給我 找他討要退我勞健保 5/27於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 資方說我工作不穩定所以才退我勞健保 我說那時我在做試管8
[心得] 申請勞資糾紛調解我於幼兒園任職106年到108之間,自107年9月起老闆告知每流失一位學生,每月薪資扣1000元,而且不是只有扣當月薪水,是薪資調降,問過主管及會計,會扣到什麼時候,或者是扣到什麼金額的上限,主管表示若增加學生會加薪回來,但自107年9月到108年6月沒有任何學生增加,總共扣薪累積來到$77,000,於108年6月離職,109年1月申請調解。 且任職期間規定一年年假只有五天,離職時候有年假並未休完並未補發現金 資方:資方主張從107年9月開始薪資採業績制,所以扣除的薪水為業績奬金,而且勞方並未在工作期間提出任何異議例如存證信函,代表默認這樣的薪資制度 勞方:扣薪部分資方只是告知,勞方並未與資方達成協議 調解人:7
[心得] 組織調動後提出勞資調解的過程其實目前勞資調解剛結束 但對於調解實在是覺得OOXX,很想分享一下過程 前因:組織於五月初公告要調整職務內容 (去年底已經調整一次) 職務調整後的影響: 去年底前部門內原來十個人負責的事項3
Re: [心得] 勞資調解會-一定要錄音錄影!調解可否錄音部分,請參照法務部100年4月26日法律決字第 1000009685 號說明三,節錄 如下: 次按當事人得否於調解過程錄音、錄影或攝影,鄉鎮市調解條例並未規定,本部曾徵詢部分 縣(市)政府實務上運作情形,咸認為應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並尊重調解委員之意思,亦宜 探求當事人請求之目的。基於當事人個人隱私及確保程序公正,本部於 97 年 6 月 3 日1
Re: [心得] 勞資調解會-一定要錄音錄影!事 : 沒問直接不准,那來唬爛? 就是唬爛,沒問直接不准,就是調解人沒盡到告知義務並濫權 便宜行事? 台鐵有多少意外事故死於便宜行事? 要不要去對傷者家屬說看看?2
[心情] 傷心透頂+尋一對母子我有勞資糾紛 資方薪水短少給我 找他討要退我勞健保 5/27於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 資方說我工作不穩定所以才退我勞健保 我說那時我在做試管1
Re: [心情+尋人] 傷心透頂想尋一對母子[D謝謝你 書記官說哭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為什麼哭 找到那個媽媽可以證明調解人說謊 那案子就會順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