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複委託獲利750萬要繳20%稅?
※ 引述《wen12305 (偏鄉替代役)》之銘言:
: 來這裡問真的是問錯地方,因為這邊99%的人都遇不到這問題,都亂答一通
: 然後,並不是超過750就要扣20%,那是跟你的國內綜合所得稅去比,再取其高
: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你國內股利所得3000萬,薪資0,海外所得1500萬
: 國內綜合所得稅就是3000*0.28=840萬
: 基本所得額就是(3000+1500-750)*0.2=750萬
: 所以即使你海外所得到1500萬了,你還是不用多繳稅
: 但如果你海外所得變2000
: 那就是(3000+2000-750)*0.2=850萬
: 你海外所得2000萬的情況才只要多繳10萬的稅
: 所以,不要再哭海外所得稅很高了,國內多賺一點就搞定了
借串問
財政部網站的問答
https://tinyurl.com/yeyuhh8d
1753 海外財產交易無法提出成本費用者,如何計算所得?
1.不動產按實際成交價格之12%,計算所得額。
2.有價證券按實際成交價格之20%,計算所得額。
3.以專利權或專門技術讓與,取得之對價為現金或公司股份者,
按取得現金或公司股份認股金額之70%,計算所得額。
4.以專利權或專門技術讓與,取得之對價為公司發行之認股權憑證者,
應於行使認股權時,按執行權利日標的股票時價超過認股價格
之差額之70%,計算所得額。
5.其餘財產按實際成交價格之20%,計算所得額。
一般正常的報稅方式應該是直接跟海外券商拿該年度的報表
直接顯示出已實現損益的金額
然後申報基本所得額去計算稅額
但按照財政部的說明
不提供報表證明成本應該是另一種可以合法節稅的管道?
但我總不可能憑空填個3750萬
然後 [3750萬*20%(所得額)-750萬]*20%=0
接著一毛錢都沒繳就直接把3750萬匯回來台灣
國稅局隨便查個匯出匯入紀錄也會覺得這個申報金額大有問題吧?
有沒有板友實際使用這種算法的經驗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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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寫「交易價格」的20%,你還是得提出對帳單吧?
有對帳單就有獲利啦 理論上是 但我不敢拿錢去賭國
稅局要怎麼判斷 等勇者親身實驗 20%真的很少 這波
很多人獲利率是200%吧
對帳單實現損益那欄塗掉可以嗎?
我看券商可以客製化很多類型的報表,也許有比較適用
的呈現方式,或是不顯示什麼欄位之類的
你覺得國稅局有蠢到都有對帳單卻沒獲利嗎 一定是你
不願意提供而已阿
勸你不要輕易挑戰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會輸唷
對啊 我是不理解這個20%算法到底要怎樣來適用,畢竟
這個算法有可能所得額會差異很大,但如果勾稽歷年匯
出總金額當成本,你也沒辦法有太多節稅空間,除非本
來就有大額匯出匯入紀錄讓國稅局難以確認。
你的算法有瑕疵呢
還憑空亂填勒,政府會要你拿出證明的單據啦,然後課
你提供證明多少成本 ((實現時金額 減成本+國內所
得)-扣除額)*20%=你要繳的 啊同時國內所得計算出來
得小於基本稅額計算的金額 才是繳基本稅額
請板友不要一直糾結在綜合所得,那在我引文那篇裡面都解釋得很清楚了, 我這篇是按綜合所得等於零做計算。
員真的會認真計算,有差額問題就繼續跟你要單據..
這個問答的寫法不就是提不出單據的情況下,他們應對的算法嗎?
這個20%感覺是給2010年以前就玩外國股票的人解套用
的。
2010年1月1日開始課基本收入稅額
但財政部更新的日期是在2021年,如果是2010以前的稅務問題應該也課不到了吧?
當然你提供證明的單據如果有問題是不收的喔 所以別
想隨便唬嚨
如果沒有認識的人在裡面幫忙,就不要想用這條20%
這條要用成功,就像一棟房屋申請100個門牌給房間用
,合規定,但是要有裡面的人幫忙。
一般人一定會被要求提出券商的交易證明。
不然就用其他規定整你,課高額稅率
不然你臨櫃問承辦人,怎樣才適用這條?為什麼你不能
用?看他要問到多高層才敢正面明確回應
是(((3750-(3750*20%))+國內所得)-750免稅額
)*20% =你要繳的 同時國內的一般綜所稅算出來的金
額得低於上面算出來的 才是繳上面的金額
國內所得淨額我上面少打了 就國內所得已經扣完免稅
跟扣除額後的金額
高點到了
提不出的是成本單據,但你用這條的時候,你要附的單
據就會變成那筆交易金額的單據,當然你不附就是賭國
稅局抓不抓的到,你看的只是問與答,有空去看看完整
的所得稅法,裡面會有寫..
你明天可以這樣試看看,但我覺得版友會檢舉你…
明年
如果是10年前賺的,找不到單據了,只能用這個方法?
我都提供美國券商整年表格,最好同家券商你會提不
出表格啦,國稅局信嗎
我看過外商員工還想賭國稅局抓不到他的海外所得 當
國稅局吃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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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早年複委託手續高就都用海外券商 這幾年看複委託才0.1%還比台股低就轉回台灣了 也方便和匯豐7%利率的美金定存做搭配 最近才發現複委託實現損益超過750萬台幣就要繳20%的稅.. 也就是獲利才23萬美金就要繳稅了15
之前聽說是這樣子 妳750-670=80 80萬的20%約16萬 然後一年可以有670萬額度一次 所以, 妳要提出金及入金的證明71
來這裡問真的是問錯地方,因為這邊99%的人都遇不到這問題,都亂答一通 然後,並不是超過750就要扣20%,那是跟你的國內綜合所得稅去比,再取其高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你國內股利所得3000萬,薪資0,海外所得1500萬 國內綜合所得稅就是3000*0.28=840萬 基本所得額就是(3000+1500-750)*0.2=750萬7
請教一下 用美股券商就真的有辦法避掉這20%的稅嗎 有人說賣了不要匯回來 那跟複委託不要賣的區別在哪 最後要匯回來超過的額度不是也要一次課14
如果把複委託的美股轉移到海外券商 然後再實現獲利 每年在免稅額度內把獲利分批匯回 這樣可行嗎 ※ 引述《a187 (AJ)》之銘言:16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每年12/31重置成本(如果要長期投資的話) 例如12/31日晚上11點59分賣出持股 然後1/1早上0點1分買回賣出的全部持股 這樣才差兩分鐘應該不至於股價滑落太多 當然要是獲利太多超過750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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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請問海外所得匯回所得稅問題海外所得要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按照申報表填寫說明 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如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A51)達新臺幣100萬元者)23
[請益] 美債ETF配息報稅今日收到中信20年美債00795B的收益分配通知書,本次配息來源分為海外利息所得及財產交 易所得(含海外)兩類,大約各佔一半 想請問明年申報所得稅時,超過100萬需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部分是兩類都要算還是只算海外利 息所得即可? 會有這個疑問是記得好像買賣國內券商發行的海外債ETF 如果有資本利得是不用算在基本所15
Re: [請益] 獲利時點認定問題?我找到某些資料,雖然不是國稅局的網頁但是加減應該有參考價值.... 裡面有兩點,所以匯出去的錢水單要保留,這個是你的成本證明。 Q12. 如果我無法提出海外投資之原始成本及費用的證明,我該怎麼計算及申報海外所得? 依規定按實際成交價的20%計算申報海外財產交易所得10
Re: [請益] ib帳管費&餘額0被關閉帳戶(100p酬謝)1.沒餘額不會扣錢不溯及既往, 但日後若有錢匯進IB且上個月平均餘額小於10萬美 則會被扣除10美元(若上個月有交易佣金可用於扣除這10美元) 2.去年IB已經取消最低10000美元的入金要求5
Re: [問卦] 幹 美股5000萬台幣要怎麼匯回台灣?5000萬台幣,如果用一個人的名字,分兩年就可以回來。 如果分兩個人的名字,一年就可以回來。 而且這些錢回來之後都是乾淨的錢,可以立即買房子、投資使用。 國稅局的問答: 原網址:5
Re: [情報] 報稅提醒:IB的cost basis在trades選今天總算有時間把所得稅報完,提醒大家若有需要申報海外所得的人,若是IB, cost bas is 在trades 選單下就可以找到了,詳細可參閱前文。 另外,今年海外所得證明附件不用再印出厚厚一疊交到國稅局了,可以直接網路上傳,方 便很多。 --1
[請益] 海外所得====先貼我看到的資料==== 【個人海外所得】- 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 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及查核要點 98年9月2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804558720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