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執行特勤將民眾架離的依據是?
※ 引述《s02070207 (Jackson)》之銘言:
: 想問個實務上常見的問題
: 情境一
: 某甲在活動現場中突然高喊總統下台或批判總統的言詞通常就會馬上被大批警力架走。: 情境二
: 某甲同樣在上述時、地高喊總統萬歲甚至拿著大旗搖旗吶喊卻沒事。
: 疑問
: 在同樣的時、地做不同的意見言論表達,為何警方可以把人架走或驅離? 況且情境一只: 有單純言論表達且無持有任何的工具在手,某甲能否主張警方妨害自由現行犯呢?
答案在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
第 20 條
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於特種勤務安全維護區行使職權時,為制止、排除現行或即將發生對安全維護對象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危害行為或事實狀況,得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禁止人民進入安全維護區內或採取其他即時強制之必要措施。
當然如果單純吶喊總統下台,是否有構成安全維護對象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危害容有疑問
但現場指揮官有判斷的權責,指揮官下令驅離,我們一線三只能照做,有事指揮官負責,我們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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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這就是我的所提的癥結點,民眾單純表達反對言論,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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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事或客觀上有造成危害的可能,但往往卻是將人強制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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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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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保防單位又大肆濫數提報維安監控、跟蹤民眾....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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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真的都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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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所監控的目標...真心覺得沒到法條上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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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說危害...我看是危害到長官的烏紗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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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法盲是不是都不知道警械使用條例警察就是法條不熟、平時訓練不佳、導致今天事件產生 幫各位科普一下警械使用條例 第 4 條 1.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24
Re: [新聞] 總統府周邊易遭陳抗滋擾 憲兵雲豹甲車夜應付陳抗是警察的責任吧 明明有保安警察 跟 中正一二分局可以處理民眾陳抗 憲兵是軍隊的一員 負責的是城市保衛戰 戊戌中央 結果為了因應民眾陳抗 出動甲車作戰術訓練 是怎麼樣 民進黨政府已經在演練用軍隊 對付台灣陳抗的人民喔 雖然我身為憲兵退伍的一員 之前就一直有憲兵降級裁撤的呼聲7
[交通] 今晚大湳交流道交管大家早安~ 今天17:00至22:00止(視情況提早或延後) 國道2號大湳交流道出入口及附近巷道要實施交通管制喔! 原本下班時間就塞到爆… 挑在這時間點交管(ー ー;)6
Re: [新聞] 「宣傳車擴音」干擾院長採訪、擋總統車隊前項安全維護區查驗及管制時間、距離範圍、項目之劃定,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表現自由、 人身自由、居住自由與維安目的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維護維安對象 人身安全必要限度。 這個什麼特勤法5
Re: [新聞] 拒檢遭警開槍!毒犯母親節喪命 家屬疑原文恕刪 我們可以看一下去年熱騰騰三讀通過的警械使用條例 首先是第4條 第 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