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 法務部智障法案,墮胎要罰八萬
從王婉諭那邊看到的,文照貼...
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請法務部立即退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恐龍修法!
前幾天,法務部「悄悄」的對外公告,要修正「刑法」的墮胎罪,將罰金從三千元提高至八萬元。而修法原因,居然是因為罰金太少,已不合時宜。
我看到這則新聞,先是不敢置信,仔細看完後,更是直接理智斷線。
法務部的修法,完全就是大開性平倒車,拿國際公約混淆視聽,讓台灣的女性權益倒退四十年,再度鎖上父權的枷鎖。
我國刑法中雖然有墮胎罪的設計,但早在1985年「優生保健法」通過後,就已經列入數項規範,讓多數合乎規定的人工流產,都得以透過正當的程序來阻卻違法。但即便如此,這項修法也不是肯認女性自主選擇「人工流產」的權利。
因此,過去這段時間,民間團體一直在倡議的,是「人工流產」的「去刑罰化」。時代力量黨團也在去年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法,主張不論流產或結紮,都不需經配偶同意。
我們的初衷很簡單:讓女性拿回自己的自主權,自己的身體、自己決定。
但萬萬想不到的是,法務部沒能與時俱進推動「墮胎除罪化」就算了,居然還反過來提出荒腔走板的「大退步」修法。
為此,我仔細看了這次法務部的草案,裡面冠冕堂皇的提到,是為了符合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之要求。
但我怎麼想都覺得不可能,畢竟CEDAW一向都主張「墮胎除罪化」。
果然,我仔細再去查就發現,法務部根本就是公然說謊、張冠李戴。
CEDAW公約第二十四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第C款,明明就是說: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
2022年第 4 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和建議也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懷孕女孩和婦女的墮胎應除罪化。而《優生保健法》則應取消配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要求,以確保女性的自主性。
這跟法務部的修法方向,已經不是略有偏差,而是南轅北轍、完全相反。
我無法理解法務部是看不懂文字,還是背後有人授意,讓他們決定曲解國際委員的意見。而不論是哪一種,都不可原諒。
女性懷孕,本來就不是100%出於自願,有時候,甚至可能是因為遭受到性暴力、性犯罪而不幸受孕。
面對懷孕後的生理風險、生養責任,甚至是社會中的各種歧視。國家如果無法給予他們適切的協助,反而用法律來限制他們的選擇權,強迫他們去承擔一個生命的重擔,是對女性最不公平的限制。
女性的子宮,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
身為女性與一位前立法者,我要強烈呼籲法務部,儘速撤回這種荒唐的修法,別讓向來自詡亞洲人權燈塔的台灣,貽笑國際!
補修法對照圖
https://i.imgur.com/P9SzmTs.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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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女性子宮自主權
自己選的
怕少子化應該直接提高到300萬
這樣代表政府繼續人口,是人就好
*需要
冤有頭債有主 致孕男女皆有責
不發生性行為就不會懷孕 不懷孕就不
會墮胎 罰款男女各付一半才是真平權
太噁心了吧
罰八萬? 現在生育主力是+9 年輕少
女 沒錢罰8萬就是亂搞亂生亂丟更危
險
重罰等於處罰無套中出,這樣出生率
會更低好嗎..
有些法律真的不能理解
川粉
罰怕了就是拖到足月生產後弄死嬰兒
運氣不好就被無良生母或保母虐餓死
印尼等穆斯林國家禁止墮胎 在台灣出
生多數變成無身分黑寶寶 少子化根本
假議題 有養不起小孩的父母 生下來
也是製造新炸彈 只拚數字的話 發給
幽靈黑戶嬰兒本國籍 新生兒人數馬上
上來
法務部造謠是台灣習俗
改朝換代 要開始舔川了
奴隸不足
那墮頭呢 垃圾法案
罰金太少已不合時宜這理由怎麼沒用
在交通這種應該先處理的事情上
這真的無法理解.........
法務部智障,台灣的法律是不該抄的
抄,該抄的抄一半爛透了
好了啦,複製貼上,又是複製哪裡的
提高罰鍰想解決什麼問題,看不懂
白癡 別的不修修這個
法務部是智障???
不生小孩的路過
為了生育率要處罰台灣人
法務部智障
政府在懲罰造成少子化的人
要美國化了嗎
爆
[討論] 墮胎自主權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配偶同意 目前從新聞來看 這應該是明年會熱烈討論的議題了 目前有N派說法 贊成派:女性被強暴,不想告訴配偶被強暴有小孩88
Re: [求助] 該生嗎?不想戰原原po 只是這個案例 正是顯現出目前法律上 男女的不平等11
Re: [新聞] 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不管是正方在吵什麼女性懷孕影響健康多大 還是反方在吵外遇無限中出 其實都跟這次的修法無關吧 先看看法條再來裝彈開砲啊 有這兩個問題的話女生根本不用配偶同意也能墮胎欸6
[討論] 法務部擬修法:墮胎罪罰金3千調為8萬法務部預告將要修法 把 現行刑法第288條規定,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 以下罰金。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 罰金再上調成8萬 哈哈2
Re: [新聞] 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配偶我是覺得 墮胎這種事情 不能女性自己決定 未婚的要父母同意才能實施墮胎手術 已婚的要伴侶同意才能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