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啥有罪犯交保 一堆人就超火==?
當法官認為罪刑重大「且」
1.有「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俗稱虞逃)
或
2.「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俗稱串供之虞)
或
3.「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俗稱犯重罪)
才會把被告押起來,否則會考慮交保
綜上所述
羈押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懲罰
而是為了防患未然
為啥有罪犯交保
一堆人就超火 說台灣司法沒救了等等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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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愿啊!就跟一有人死兇手就要死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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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又不教法律 導致一堆法盲整天亂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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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無法理解他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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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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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當然是憑事證來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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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般民眾是依據觀感來反應的哦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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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怨反彈可以說是必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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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殺人還交保什麼?
推
因為他們到現在還以為交保等於無罪呵呵
推
就一堆法盲啊!法盲指揮法官 再嗆人家是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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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示壞人不用受到懲罰、不用付出代價。有錢人可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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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欲為,花個錢就能了事不用關。當然氣,憑甚麼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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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權,別人沒犯錯就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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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就很多罪犯交保之後跑掉的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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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所謂的交保,只要你給錢就有機會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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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不懂羈押的意義何在?防患甚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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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收押可以發聲明喔?大家好我八卦水桶常客啦 想問下被收押的人可以透過律師發聲明喔? 我查了下 當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有以下可能時,可向法官申請判決將嫌疑犯羈押。 1、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22
[討論] 台南經發局長 羈押禁見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陳凱凌 因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案件 12/22凌晨被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當庭逮捕 晚間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召開羈押庭審理 法官在今天12/23凌晨0點裁定「羈押禁見」7
[問題] 是台灣法官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我在說太魯閣出軌案的那個主嫌被法官50萬交保啦! 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 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6
Re: [新聞] 街頭爛醉踹飛女童「一路追打回家」 憲兵踹小孩很可惡沒錯啦 但本案真的有達到羈押標準嗎?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3
[問卦] 為啥一堆人看到犯人交保要那麼火???當法官認為罪刑重大「且」 1.有「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俗稱虞逃) 或 2.「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俗稱串供之虞)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