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台灣的1+1有自己的玩法嗎
雖然攻城獅都願意放人啦
也不是要追殺什麼的
就單純討論台灣的球隊選擇權是有自己的玩法嗎
看NBA不是都球隊決定要不要留這個球員嗎@@?
看很多推文也有一樣的疑問
希望有神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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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是球員自己選啊 LBJ KD 之前就一直這樣簽
人家都合意買斷了,說不定巨額買斷金雙方都開心,
歐洲球隊也一大堆買斷的例子阿
但他們球員有選擇, 成立煥 是球隊選擇
上面那兩個是球員選項 成的case是球隊選項
球隊執行了,球員只要拿的出錢來賠,為啥不能解約
球員賠付雙方同意的金額解除委任關係到底有啥不行?
歐籃年年在發生。球員選項的話球員直接不選就好,
還買斷個屁阿XD
球員選項vs球隊選項啊 有在看NBA應該不陌生才對...
.
TO就當成是手機NP就好啦 (喂
談了七次 不就表示球隊拒絕了6次 還是執意要走
屬人性的契約基本上都能解約阿 賠多少的問題而已
記得快艇的小貝為了到nba付了一大筆錢給歐洲母隊 一
樣在沒有買斷條款的情況
好像有點像手機np 只要違約金出的起怎麼攔你XD
沒有所謂攻城獅放不放人啊 買斷金付了本來就可以走
你以為簽賣身契?
有買斷的話已經沒有明確的點可以批評了,但很難不
讓人腦補,我就是XD
不過他們的買斷金額都挺高的 台灣就不知道了
因為NBA已經是籃球最高殿堂,比較少有人買斷自己的N
BA合約去其他地方打球,只看NBA當然少看到這種事情
。而且大多數NBA球隊不會想為了少少的買斷費跟球員
的經紀公司撕破臉
樓上 成的簽約金不高 買斷金自然更低 但身價水漲船
高之後其他隊如果提出優渥很多的報價 球員很容易就
直接買斷走人 所以聯盟要制定法規遏止這樣的挖角行
為
對阿 在nba 經紀公司最大
同一個聯盟的可能還能處罰對手球隊,如果是其他聯盟
草創囉 希望在三年內趕快訂出制度來
的……沒輒
不過通常發生在不同聯盟間吧? 同聯盟好像比較少聽
過
付買斷費就能走應該是要事先寫在合約裡的。
例如球隊執行選擇權之後 其他隊不得以高於原合約多
少%的價格簽下該球員 否則要罰多少這又的規定
除非合約本來就有寫明買斷費才能說斷就斷逃脫好嗎
其實就訂高一點的買斷金或賠償就好了 球員自己會衡
量
不然也是要球隊和球員談妥才能買斷
其實不寫在合約應該也蠻常見的,不然球隊想買斷球員
合約的時候就不會在那邊雙方議價了
台灣籃球合約看看就好 鬧這麼多笑話了都查得到
基本上這種契約本來就可以賠錢走人 回歸民法就有了
球員合約應該都會註明買斷費才對 畢竟台灣不是第一
天簽球員合約 但買斷費應該不太可能高於合約金額才
對 一定有一定比例的折扣
你看懂什麼是買斷嗎?球隊不願意可以執行啊,不就一
個願打一個願挨。明星球員就有那個本錢大聲,剛好又
是球員市場大年,爭取高薪合理
台灣自己的玩法應該是人家還有約都能直接去接觸報價
如果沒有事先喬好,球隊也得接受買斷,那這個金額
要怎麼決定?
雙方協調吧 吵到最後上法院?
球團選擇表示可以續約,但既然有看NBA那可知,不少
有約在身的球員,也是買斷合約後去報團
重點在 球隊球隊都ok 其他人是喊什麼燒....
NBA那個是球團買斷,差遠了。
NBA要雙方同意才能買斷吧
除非有球團選擇權
NBA還有戰力的買斷都嘛是到期約球隊無緣季後賽 談買
斷讓你能去找季後賽球隊 還有一、兩年直接買斷剩下
合約的都嘛是球員戰力基本上已經無法在NBA打球了
成的狀況有像上面哪一種嗎
h
球隊選擇硬要跑要付是違約金吧,沒有買斷自己就能走
的說法不知道某樓在講啥,要是球員能買斷自己NBA新
秀打出明星價值的早就走光了好嗎,成的狀況就是要麼
合約有寫違約金,要麼雙方談了一個,要麼獅佛心放人
買斷就是雙方講好就好,去報團的有都是不能打的嗎
七次的協議,最後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內容,不就好
這正常啦 nba也是這樣幹
去報團不管能不能打都是球隊不想留的
在NBA 合約有球隊選擇權的球員 如果在選擇權那年想
換環境 通常球隊會交易掉換回資產(有行情的前提 沒
行情正常也不會執行TO了)
是不是有人連球員選擇跟球隊選擇都搞不懂呀………
…
看某些推文真的是會笑死 球員選擇權跟球隊選擇權分
不清楚就算了 還以為買斷是球員想買就買哦 那這樣
所有第一季打出身價的新秀不久通通買斷 想跳哪隊簽
大約就跳哪隊?沒有契約常識也要動一下腦好嗎
新秀可以想買斷就買斷,但能不能馬上跟其他隊簽約才
是制度該訂定的!
XDD 新秀今天不想打球了難道不能買斷? 重點是限制
後面和別隊簽約好嗎
事實就是PLG的規則還不完善 聯盟沒有相關配套措施來
搭配1+1合約的各種狀況
可以去看NBA工會怎麼跟NBA談出規範的
所以成是有不想打球喔 呵
只能說PLG如果要正向發展 勢必要趕快發展工會去
跟PLG聯盟談好各種規範
像是各球團球員薪資年資透明化 開放交易制度
這樣1+1球隊選項 不想執行也有配套交易制度可以去換
這就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啊 = =...
同等戰力或籌碼
攻城獅直接不執行+1球隊選項跟讓成買斷合約
很明顯就是卡在各球團薪資不透明+無法交易
這例子在NBA很常見 談不攏通常會直接交易球員或簽
那麼無知就不要出來發文獻醜好嗎
快艇被淘汰了還沒走出來嗎
※ 編輯: waiting0212 (27.240.193.224 臺灣), 07/02/2021 08:57:51同意B大 你規則不訂出來對球員球隊都很沒保障 球隊
遇到這種情況好一點只能成人之美 換一個好形象 但沒
有交易制度對球隊戰力未來佈局完全沒幫助
NBA是球員選項
連+1有分球員選項跟球隊選項都不知道 你媽知道你在
這邊發這種文一定很傷心
沒辦法回答只好扯別的話題真的可悲
也不先做功課就在瞎發問
我也覺得一堆人根本搞不懂球員選擇跟球隊選擇
況且NBA球隊選擇不執行哪有什麼錢要付?
選擇執行球隊選擇又哪能讓你隨意買斷
這些都是台灣要趕緊完善的配套
題外話 就算有買斷制度也不認同新秀有資格買斷
爆
這件事沒有這麼複雜吧 站在攻城獅的立場 我還有一年球隊選擇權 我執行下去 你哪裡也別想去 把我惹毛了 我執行球隊選擇權 冰你一年 看你下一份約怎麼談11
理性來說 這件事就是回到雙方合意的關鍵 買斷金 買斷金應該是一筆攻城獅滿意的數字才會點頭放人,而這數字至今沒出現過在兩邊的聲明 之中。4
安安,小弟剛好在科技業上班,小小工程師一名 對於成的離開屬於惡性挖角 or 員工想離職有一些不同看法 回想2019年初到全球疫情爆發前,美X、台G不停在中科、南科擴廠 那個時候缺人程度只要學歷到、經歷到、妹子? ,即使新鮮人,公司都願意開續留獎金 ,而且到職就發,如果離職按照比例退回即可11
不是欸 看一堆高潮在那邊說聯盟不來管管 為什麼不針對這件事情發表看法我就覺得很好笑 這就是攻城師跟德州球王簽的合約,跟聯盟一點關係都沒有 今天假設 如果 同樣P+的球隊在知道他有一年球隊選擇權 但是要付的買斷金額可以接受 那可不可幫忙進行買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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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肯尼now星球Ep39成立煥轉隊始末如果當初成簽的是1+1球隊選擇 一般而言 選擇權就是球隊選擇或是球員選擇二選一 哪有什麼雙方選擇 你今天雙方選擇權不就是跟沒選擇權一樣34
[花邊] Noah:除了快艇其他隊不值得我付出那麼多Joakim Noah談復賽:除了快艇 其他隊伍不值得我付出這麼多 Joakim Noah也將跟著聯盟的復賽回歸球場。這位老將加盟洛杉磯快艇隊,在NBA停賽的前 幾天,他們簽署了一項為期10天的短約,希望能在整個賽季的剩餘時間裡都留在球隊名單 上。 近日,快艇球員Joakim Noah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了快艇。39
Re: [討論] 高景炎Kenny Kao FB球隊選擇權,表示球隊在附加合約年有權利決定是否執行合約 如果球隊決定不執行球隊選擇權時,通常球隊需支付球員的買斷金金額 (不知道PLG的保障合約薪資有沒有列入買斷金的部分) 今天攻城獅和成力煥簽的是1+1合約,且+1為球隊選擇權 當攻城獅和成力煥走完第一年合約35
Re: [討論] 高景炎Kenny Kao FB謝謝A大的解說 講解的很明白 讓我本來不太懂 看完也了解1+1合約 跟球隊選擇權的意思 回這篇想跟大家討論看看的是 目前攻城獅選擇不執行球隊選擇權 讓成離隊23
Re: [討論] 艾迪大講成當初說是球隊選擇權 現在又有官媒爆料是認知差異 未料成力煥與攻城獅季外在針對去年所簽「1+1」合約的「+1」這部份,是屬於雙方選擇 權,還是單純方選擇權在相關解釋與溝通上,存在認知上的差距,如成力煥7月1日在自己 IG有關離開攻城獅的發文所言:「合約從來不是辦家家酒用的道具,我們(指和攻城獅)在 7次的面談中討論了各種的可能性,最後的協議是我買斷合約離開。」成力煥和攻城獅的25
Re: [討論] 合約剩一年吹密+指定下家球團是不是無解以下個人看法,先回答原PO,結論就是目前的制度下"無解". 為何NBA吹密指定下家會盛行,這邊不討論球星影響力的部分,單純討論制度. 何謂"自由球員",自由球員應該是能去任何球隊,只要他想去的地方願意簽他就好, 但實際上,每年有足夠薪資空間的球隊就幾隻, (當然差一點點空間的球隊可利用很多手法騰出薪資空間,但都要噴資產).15
[花邊] 小李成為歷史第一個拿40分10助攻球隊輸球小李昨天出場42分鐘,得到42分4籃板10助攻。 值得一提的是,本場比賽是NBA歷史上第一次有球員在季後賽單場得到至少40分10助攻 但其所在的球隊卻最終以15+的比分落敗。 雖然是昨天的事情,但今天看到可愛這麼慘就想到昨天的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