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8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 警加強取締
: 那你就可以放心停比較久了
: 反正你不停也是被別人停,大家一起停比較公平
其實有時候也覺得蠻矛盾,日本不能民眾檢舉,交通卻比台灣好很多.
你說日本警察會躲著來搖鈴取締,騎腳踏車衝出來取締,那台灣呢?
台灣站個陰影處抓違規紅燈右轉就被一堆人哭爸哭母了
講什麼"有力氣去抓這種紅燈右轉 怎麼不去抓詐騙或歹徒?"
(講到取締茶魚賣淫 更是一堆人氣噗噗不知道在氣什麼 還以為台灣賣淫合法)
所以看起來,民眾好像也沒有很想要警察強力執法阿?
然後希望警察不強力,把檢舉權交給民眾,
這不是很本末倒置的一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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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刁民來做,刁民只會說那是你的工作
台人雙標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日本違停檢舉是直接外包給民間企業的,營收利潤全靠罰單金額
,我也贊成引進
別人從小就在教育,我們的只管考照,觀念自己學,
怎麼比
是要抓機車未兩段,紅燈右轉是順便的,滿出來的違停剛好
是掩護
國外根本沒有民眾檢舉這種事情 公權力只有警察能執行
很多喜歡國外捧國外的都選擇性忽略這種事
檢舉的需求還不是來自於公權力不作為,樓上的講法根本就
是倒果為因
公權力作為的時候很多人又罵阿...望向紅燈右轉
笑死 檢舉叫執行公權力喔 最終裁罰的還不是警察 供三小
國外還有外包給私人公司的勒
看地區 低端多的地方像三蘆就很亂
因為華鴿是躲起來抓超速 日鴿是抓行為違規
之前一堆人被檢舉就罵檢舉魔人垃圾死全家,修法不能
檢舉就罵交通部垃圾,反正台灣人就是這樣,千錯萬錯
都是別人的錯,有問題罵政府就對了,絕對不是人民素
質太低,呵呵
樓上講三小,超速就不是違規喔?
真的 刁民素質不敢承認 整天扯規劃
去過日本應該要察覺到,在街上很少,應該說很難看到警察,
台灣人的素質還是有比較差
日本人素質真的屌打台灣人.....
去年去日本玩 他們人行道真的超舒服.....
日本直接外包?這應該很有效率
好的制度要引進啊
拜託 很多那種警察有站的路口 看到違規警察都不抓了
美國可以紅燈右轉 要停車再開/禮讓綠燈車道即可
日本被罰成本很高,台灣被罰不痛不癢
但日本有覆面パトカー,台灣搞這個會被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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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裡面最重要的 就是騎樓停車 不開放撿舉 這個很重要 畢竟全台灣的停車位不夠 透天厝的騎樓停車 算是全民共識了35
在辦公室內坐著吹冷氣受理民眾檢舉可能不太舒服 所以長官想要他們多多出門取締? 以下是台灣各地的簡訊報案號碼 發送簡訊過去是免費的 請多加利用 我記得之前有人有做簡易定位自動生成簡訊內容也很不錯 還會帶入當地簡訊報案號碼 但一4
有政府!會做事!相信黨!不信謠! 之前政府發新聞解釋過 大家回顧一下2023/11的新聞 「每100~150公尺劃10%黃線或專用停車格」 王國材:做好後恢復罰款記點 王國材表示,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求各縣市政府明年6月以前,要把全市或全縣,每100到 150公尺劃10%的黃線或專用停車格,做完之後就回歸到正常的罰款和記點,交通部也會每6
注意喔, 雖然橋樑隧道停車不能檢舉,但是人行道臨時停車或是停車是可以檢舉的喔。 舊規定 55-1-1: 在橋樑、隧道、圓環、...人行道...臨時停車(6/30起停止受理) 新規定19
簡訊檢舉其實跟打110一樣,會有紀錄立案,勤務中心會再分配下去。 這個當初是服務聾啞人士的,所以也跟110一樣,是不用收費的。 我大概都是這樣打 地點描述: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18號~222號 案件描述:多台汽車紅線違規停車,機車人行道騎樓違規停車17
警察局內部有一套監督的機制 警員到場後 是要向勤務指揮中心回報處理結果的 110報案台 是市警局的勤指中心 市警局勤指中心收到報案後 會轉給分局的勤指中心 分局再轉給派出所8
教大家一個方式 如果你預計要去某個地方停車 先打電話檢舉該地點的違停 等到警察過去驅趕之後,你就有很多地方可以隨便停 而且通常警察接到報案去趕第一次10
其實開不開放檢舉根本是假議題。 台灣最大的問題的是法律規定沒有落實, 交通規定當成兒戲一樣, 有的人甚至連考上駕照開了幾十年的車, 還不懂什麼是交通法規。7
事實是 台灣"大多數"人 不在乎交通違規 太多人已經把違規當日常了 隨便去路上逛幾下 違停 跨越雙黃線 .... 等等等 簡直是家常便飯 跟喝水一樣常見 沒見著才會覺得奇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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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違規文化的形成主因很多人痛恨檢舉達人的存在 各位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有人會想要檢舉這件事 (姑且不論那些太超過的檢舉) 還不就是因為守法的人心理不平衡造成 就你最聰明?48
[問題] 高雄警察為何不主動取締?1.違停問題: 以瑞豐夜市為例:那邊併排問題嚴重也不是一兩年的事了,周遭明明有警察在站點 看到有違停也不會主動取締,一定要民眾報警才會抓,最好笑的事是你檢舉A車他就真的只趕A車 BCD車也在目視範圍內 也不會一起抓。 這種違停熱門地點,為何不主動派員警一直取締。42
[民意] 永和區永和路二段違停本人在雙和生活將近三年 每天騎車都被路上滿滿的違停(特別是汽車)搞到心情很差 也打過不少次110請警察來取締 但好幾次在現場等了超過半小時都沒看見警察過來取締 顯見雙和的警察對於違停的態度非常消極13
[情報] 8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 警加強取締?「8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 警加強取締」的政策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交通微罪定義**:這些交通微罪通常包括一些輕微的交通違規行為,例如違規停車、輕微超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等。 2. **不開放檢舉**:政策規定這些輕微交通違規行為不再接受民眾檢舉,目的是減少濫用檢舉機制的情況。 3. **警方加強取締**:儘管不再接受檢舉,警方會加強對這些違規行為的巡查和取締,確保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 這樣的政策可能是為了平衡公共檢舉機制和執法資源的有效利用,並避免因過度檢舉造成的不必要的行政負擔。9
[問卦] 支持警察執法的支持警察取締違規嗎?剛剛看到FB上好多人留言支持警察執法 突然想到啊 那些人支持警察積極取締交通違規嗎? 我看很多人都希望警察要積極處理 那他們應該也希望警察對於交通違規的人強力的執行公權力3
[閒聊] 市區警察大執法經過鳳山市區目前有非常多警察在取締違規 如闖紅燈、紅燈右轉 請不要通知習慣違規的朋友 要多罰幾次才能改掉這種壞習慣 高雄的交通進步需要你我一起努力X
[閒聊] 8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 警加強取締「8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 警加強取締」的政策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交通微罪定義**:這些交通微罪通常包括一些輕微的交通違規行為,例如違規停車、輕微超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等。 2. **不開放檢舉**:政策規定這些輕微交通違規行為不再接受民眾檢舉,目的是減少濫用檢舉機制的情況。 3. **警方加強取締**:儘管不再接受檢舉,警方會加強對這些違規行為的巡查和取締,確保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 這樣的政策可能是為了平衡公共檢舉機制和執法資源的有效利用,並避免因過度檢舉造成的不必要的行政負擔。- 感覺這陣子明顯有比較少一些, 可能和前陣子路上見警率比較高且有在抓有關吧, 個人覺得是前市府少數做的不錯的項目。 不得不說以前菊市府交通違規根本都在擺爛, 路上警察看到違規也沒在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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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未來能檢舉的項目剩這些限縮檢舉有差嗎?有多少人真的去檢舉過別人? 我敢說絕大多數人根本不會吃飽太閒去搞檢舉 限縮檢舉對多數人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因為人生中幾乎用不到“檢舉”這個權利 說從此可以安心違規的人更是腦子有洞吧!?- 台灣的交通就是這樣啦 從交通部到立委到警察都在裝死 明明警察就在旁邊,對那些違停的裝死,現在被拍到還能大言不慚的說沒有接到檢舉 讓我想到之前新竹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