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全面檢舉有辦法遏止交通亂象嗎
縮限檢舉的法條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去立法院網站搜尋了一下,有三
個提案,內容基本上都是以減少民眾檢舉為主,都是由藍綠兩黨提案並連署,提案網址跟立委名單如下:
——
(1)
https://lis.ly.gov.tw/lygazettec/mtcdoc?PD100202:LCEWA01_100202_00068
756委25053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
陳玉珍 翁重鈞 鄭天財 Sra Kacaw 張育美
謝衣? 李貴敏 李德維 吳怡玎 陳以信
呂玉玲 廖婉汝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林文瑞 徐志榮 葉毓蘭 林德福 孔文吉
林思銘 吳斯懷 溫玉霞 蔣萬安
案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 24 人,鑒於民眾之舉發導致員警負荷過重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對於 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 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 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賦予非執法單位之一般民 眾,可自行以非經精密檢驗之設備,如智慧型手機拍照或錄 影方式,無時無刻、對周遭民眾進行蒐證及檢舉。換言之, 任何人均可行執法單位採證之事,卻毋須受有執法單位所受 限制,形成法秩序矛盾,亦讓保障人民公共場域基本權利、 隱私權之意旨蕩然無存。此外,對於不影響交通安全之輕微 違規檢舉案件,例如前輪壓線停車,宜先予勸導促使改善, 也避免檢舉人有惡意檢舉心態,惟實際執行之類型仍由主管 機關定之,此條例應增列第二項:「對於不影響交通安全之 違規檢舉案件,應先開立勸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 」。對於民眾輕微案件先予勸導促使改善。擬具「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
(2)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1/14/LCEWA01_100114_00063.pdf756委24811
提案人:陳歐珀
連署人:
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范 雲
案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七條之一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 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 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限的警力,但過於浮 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 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 檢舉案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 或警察機關查證,但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 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 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 決。
——
(3)
https://lis.ly.gov.tw/lygazettec/mtcdoc?PD100306:LCEWA01_100306_00015
756委26098
提案人:林俊憲 林宜瑾
連署人:
陳歐珀 羅美玲 蘇巧慧 陳明文 趙天麟
邱議瑩 陳素月 賴惠員 劉建國 周春米
蔡易餘 蘇治芬 邱志偉 劉櫂豪
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林宜瑾等 16 人,有鑑於近日民眾檢舉交通 違規案件數大增,其中「連續檢舉」的狀況更大幅增加員警 行政負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民眾檢舉相關 條例有功於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其存在之必要,不得 廢除,然該條例應保障公平、比例原則,於比照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於第八十五條之一第二項關於警方連續舉發規定 ,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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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有些人只罵OPPO 嘻嘻
游(葉)毓蘭居然也支持,不過算自己人就不用罵了
誰叫他是提案人?嘻嘻
只罵OPPO,其他人根本沒壓力,卻又肖想會有改變
當然要罵沙包黨啊,難道你敢罵中國黨嗎?
想造反了是不是
OPPO不僅提案,還要連署別人的案子,真違停之父。
國民黨那些垃圾,反正就是垃圾了,你民進黨要是想
成為台版自民黨,就要先學會主動排毒。比較意外的
是葉毓蘭警察出身,居然支持違停?
爆
首Po現在科技違法越來越多了 可以把它當作政府以機器取代人力的做法 成本下降,收入提高 但昨天看到有人講到台灣沒有解決就是檢舉門檻變高 那如果今天檢舉門檻變低7
這種叫做見樹不見林的作法... 如果重罰就有效,那擄人勒贖唯一死刑的年代台灣還是有很多這種『冒險犯難』的人 台灣的交通亂象是系統性問題好嗎? 舉個有趣例子,我先姑且不論機車待轉格到底對不對 目前的法規有設立兩段式左轉的路口,150CC以下就是要待轉;2
那你有因為重罰無效 跑去殺人嗎? 沒對吧 但是 正因為沒有重罰1
會有這種想法,就是忽略主流民意。 立委為什麼提案現縮檢舉會通過, 就是主流民意,希望不要那麼多的檢舉, 所以問題在為什麼大部分的人都不希望有那麼多檢舉,或是可以接受一定程度的違規。 以目前台灣的交通狀況,4
說到主流民意剛看八卦,有人貼出了這個資訊 公共政策網路餐與平台 要求禁止民眾檢舉 提議者 天才 2017-11-17通過 5222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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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防檢舉達人累翻警!道交條例三讀 正面表縮限檢舉的法條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去立法院網站搜尋了一下,有三 個提案,內容基本上都是以減少民眾檢舉為主,都是由藍綠兩黨提案並連署,提案網址跟立 委名單如下: 756委2481131
Fw: [新聞] 違停紅黃線 不開放民眾檢舉作者: jim0925lj (lj) 看板: car 標題: Re: [新聞] 違停紅黃線 不開放民眾檢舉 時間: Fri Oct 8 13:34:07 2021 上面看到有人問是哪些立委,這邊稍微整理了一下14
Re: [新聞] 違停紅黃線 不開放民眾檢舉上面看到有人問是哪些立委,這邊稍微整理了一下 =2021100109&MeetingTime=110/10/07&DepartmentCode=2400 不縮址了,.gov可以安心點開,兩黨都有份,主要是這兩篇,後面 1.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1
[閒聊] 我們的立委要做大事啦!八卦版看到的不知能不能直接轉 所以重帖一次 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0-05-26 評論數 0 篇]2X
Fw: [爆卦]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要對酒駕法提出修改作者: lukcat (LagCat)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要對酒駕法提出修改 時間: Wed May 20 08:11:49 2020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無重大八卦請勿使用此分類,否則視同濫用爆卦鬧板(文章退回、水桶6個月)1X
[時事] 頻被酸「限縮檢舉之父」 陳歐珀大轉彎提笑死 oppo就是宜蘭人的終極智力測驗 別讓全台灣人笑宜蘭人蠢 頻被酸「限縮檢舉之父」 陳歐珀大轉彎提案要「民眾協助警力進行檢舉」 Newtalk新聞 | 政治 | 黃順祥 綜合報導 發布 2022.12.15 | 11:291
Re: [問卦] 交通安全月修法不受理違停檢舉的八卦?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發現提案的相關資料如下 案由: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係民眾得檢舉 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1
Re: [新聞] 違停突開車門害撞! 遭控肇事反嗆聲案由: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係民眾得檢舉 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 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 。1
Re: [新聞] 運將違停「突開車門」!22歲甲組成棒騎士還好是民進黨立委提出禁止民眾檢舉違停,要是國民黨或民眾黨提出,恐怕又要搞一次遊 行示威了,開車的人真的要好好感謝民進黨呀 偉哉我的黨 案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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