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區間測速照相標準化 容許誤差+2%至-4%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區間測速照相標準化 容許誤差+2%至-4%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氣)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8

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又根據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2772-44747-27.html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說明區間測速執法依據:
https://i.imgur.com/TTk9z2R.jpg


三、區間測速有無法源依據?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43條第1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現行法令對超速之認定,並無限制僅能以雷達或雷射等設備偵測,另言之,以區間平均速率認定超速亦符合法令規定。

根據上面兩條,結論為: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並無規定以雷達或雷射等設備偵測

所以法規上不管用什麼偵測超速應有10公里寬限值,

所以我猜這個容許誤差應該是針對設備本身的容錯值,

講白話一點就是寬限值之外再有2%容錯,

因為之前出過包,可能要有一些設備容錯空間,

歡迎車版勇者飆飆試試看,再來板上分享,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my Samsung Galaxy S10e

PiTT // PHJCI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26.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car/M.1600005617.A.C41

※ 編輯: AirCondition (39.10.126.86 臺灣), 09/13/2020 22:01:03

rifinah 09/13 22:05我也覺得是這樣,不然規定低限干我們什麼事><

ErnestKou 09/13 22:29就是設備的容許誤差值啊,設備負誤差越多對超速者越

ErnestKou 09/13 22:29有利。所以才訂+2%~-4%

ck940560 09/14 00:36這東西牽涉到罰鍰 只能走負公差吧....

ck940560 09/14 00:37不然因為測速誤差導致罰鍰跳到下一個級距是侵害權益

facebookig 09/14 05:07我天天跑西濱快確實有寬限值10公里

eddy13 09/14 06:30有些是將寬限值定成15或20,只定10的比較少

a81192039 09/14 07:59「得」免予舉發,「得」跟「應」意思不一樣啊老兄

a81192039 09/14 08:00給你方便當隨便?

確實字面上是您所說的意思,但目前實施到現在並無例外的部分,的確是給方便,所以要請 飆飆去實測阿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21.35.47 臺灣), 09/14/2020 08:24:22

ErnestKou 09/14 08:34我也覺得區間測速寬限值應該更高一點

Fiesta5566 09/14 10:19我覺得區間測速根本沒差,一直定平常的+10km/h

Fiesta5566 09/14 10:19根本沒被拍過

jeter0612 09/14 15:12acc+10 沒被照過

OnesXiao 09/16 04:20速限110 我表速都定 124 GPS 1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