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花敬群:未來台灣「泛社宅」涵蓋率逾7成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花敬群:未來台灣「泛社宅」涵蓋率逾7成作者
jamo
(hi)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13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政府真的有意的話, 其實可以弄一個公營的租賃平台
我覺得還是算了吧
https://reurl.cc/lvkry9
目前政府很多大型的系統開發
被關貿接走
而且都是限制性招標
(關貿還有非常多孤門獨市的生意)
系統我是沒看到詳細的規格文件
不過依照疫情期間
我用過的幾個系統表現
再比對一下報價
我覺得我只要 1/10 不到的預算
就可以開發出相同功能的東西

更不用說那個拿了幾百億預算
的多元宇宙唐鳳到底在幹甚麼

: 加入的房東, 房租跟要求的租客身分自己設定, 租客身分自動綁定可用的政府補助
: 這樣大家就很清楚, 房子用多少租金租給甚麼身分, 不用再私下喬, 你要我不要
: 同時加入的房東, 房地身分等同自用

租屋市場最重要的是修法啦

把民 422,440-2
這類莫名其妙的法條拿掉

95% 以上的租賃法律關係
其實很簡單
明明幾乎所有人都有共識
沒繳錢=解約

但就這個莫名其妙的民法
給出來一堆左膠式的規定
違反了一般人的常識不說
為了少數特例造成
整個租屋市場的不效率

不過說真的
這種沒票+政治不正確的修法,
我是覺得應該沒機會吧~

: 並且和股票一樣設定可用累進稅率跟單一稅率擇優申報
: 透過平台搓合的租賃, 用制式合約, 公權力保障房東的收租跟房客的居住權利
: 房租0.x%的收入充作凶宅險保費
: 這樣房東房租的最高稅率, 若以股票分紅28%計算, 0.28*0.57=15.96%
: 但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的較低房屋、土地稅率, 跟房地合一自用優惠
: 而且收租有保障, 應該不少房東願意加入, 租屋黑箱問題可以大幅消除
: 只負責發補助, 哪算泛社宅
很簡單啦

真正苦幹實幹蓋出來社宅
已經被證明了就是掉票機
光是選址,就會有當地的人出來抗議
排除萬難蓋好後,回饋地方會被噹
用排富條款會被噹
不排富用抽籤制度也會被噹
價格怎麼定都會被噹
總之不管怎麼處理
最終都會得罪其他族群的人

只要稍微有政治敏感度
早就就意識到這完全是左膠陷阱
台灣人就是喜歡大撒幣

所以20萬戶社宅搞個幾千戶
掛羊頭賣狗肉
真正重點還是 50 萬戶大撒幣
這才是台灣人要的政策!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90.4 (臺灣)
PTT 網址

IS098702/11 12:07修法唯一解啊

IS098702/11 12:10現在法規崔媽媽基金會那懂法的,還有臉整天說啥租客弱勢

台灣在60,70年代的時候 那時候真的經濟不好 有心做事但真的沒工作 有時真的孤不離三衷 現在只要好手好腳 滿地都是工作給你挑三揀四 只要肯幹就餓不死人 哪來的弱勢~~

snoopy92002/11 12:18囤房稅才是重點

IS098702/11 12:38孤不離三衷XDD台語

ice101502/11 12:43最一開始弄的那個通報上傳系統還會塞車,大家都嫌的三竹

ice101502/11 12:43作的比它好多了。

jabari02/11 12:46再說一次 單男單女抽社宅 簽五年生兩胎直接送三房一間

jabari02/11 12:46居住正義+少子化問題一次解決

哪這麼簡單 明倫/莒光/廣慈怎麼分配? 還有那個被幹到爆的金華 誰有資格拿好地段的社宅? 租六年都被一堆人幹翻了 何況直接送?

※ 編輯: jamo (1.34.190.4 臺灣), 02/11/2023 13:15:52

ice101502/11 13:30有能力的大夜保全蹲者,白天再去面試。沒能力就繼續蹲,

ice101502/11 13:30一個月至少也快4萬,真的不弱勢。

nitero02/11 15:23觀察入微

Tylose02/11 18:15一個表面看起來一樣的系統,報價可以差很多

Tylose02/11 18:16是因為系統能力的要求不一樣

Tylose02/11 18:18很多東西表面看起來差不多,但背後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

Tylose02/11 18:18例如資料庫的規劃,神人和路人規劃的效率和彈性就是不同

Tylose02/11 18:19或是很多外行人買硬體,就看i7 2.xG 就以為都一樣

Tylose02/11 18:19或是一個簡單的網站,背後建構的方法不同,價格也差超多

Tylose02/11 18:20以為用起來一樣,但實際上是差很多的,某些情況下才看得出

Tylose02/11 18:20差異性在哪

Tylose02/11 18:22推修法才是重點,邪惡左謬法案已經不合時,該改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