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44年3房屋一口氣配51車位
※ 引述《pxycho (trolltrolltroll)》之銘言:
: 連結:
: https://tinyurl.com/tsy2czez
: https://www.google.com/amp/s/house.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3Fnews_id%3D2: 111586
: 內文:
: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這麼多的車位想當然耳出租最有利,不過可能要向社: 區及住戶協調,例如繳交回饋金做為社區公基金,另外電梯保全設施也要更新,否則只要: 管委會決議「非住戶不得使用車位」、「外人不得進出社區」,車位就無法出租。此外,: 由於車位無法獨立貸款,因此配了這麼多車位的住宅恐怕不容易貸到理想的金額,也是消: 費者要注意的地方。
管委會有辦法管那麼多?
那我把我樓上的房子租給51個人
理論上這51個人都是住戶
不過就是51張租約的事情
每個人不就都可以進出了?不就都可以使用車位了?
要玩大家可以來玩呀
真的要限制「外人不得進出社區」,那親友來訪怎麼算?
還是要限制「房屋不得出租」?
我是怕其他樓的住戶比較玩不起吧
: 心得:
: 聽說是管委會當年修法的時候輸給建商,全部車位除了兩個留給管委會當公共車位使用,: 其他全部被建商收回,現在建商親友戶拿出來賣,不過租金算起來報酬率好像也沒特別好: ……有什麼人會想買這種東西嗎?好奇有什麼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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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你有一整層產權 比管委會還大尾吧
→
原po說的是一戶租給51人吧? 不是有51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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