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一定要訴訟才能離婚嗎
※ 引述《AMY9 (艾薇)》之銘言:
: 老公跟我說,
: 這個月他把將近4萬的錢花在手遊,
: 是為了發洩,
: 因為我太愛跟他計較錢。
: 那個人忘了,
: 他自己曾經把孩子的滿月金飾拿去當掉,
: 也要求過別人買錶買iPhone x 給他 ,
: 現在我不願意出錢了,
: 他覺得我變了。
: 現在還跟我說他沒做錯什麼,所以不願離婚。
: 難道,遇到這種厚臉皮的人,
: 只能花上5萬元走離婚訴訟嗎…
: 他說他能接受平日住外面,
: 假日兩天回家跟孩子相處,
: 但就是無法接受離婚,
: 認為我會再婚。
說實在話~ 這個算是訴訟 也不見得可以離婚...
民法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你們的狀況... 一到十 都沒有~
然後 "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也不容易成立
妳老公只是愛花錢 (遊戲點數4萬 賣金飾 買iphone X)
光靠這一點 想要訴訟離婚 難吶~~
如果只是對方愛花錢就可以訴訟離婚
那一堆嫁給有錢人.買名牌包的台女
早就被對方訴訟離婚離光光了~~
--
嘔男 +++++++++++++++++++ N
可以告他不養小孩嗎?看起來原因是因為男方不出錢
主要就看錢跟有沒有照顧小孩啦~~ 完全不出錢 完全不顧小孩 才有可能被判決離婚 只要出少少錢 或是少少顧小孩 要判決離婚就很難 不然你想想... 有些嫁給有錢人的台女 沒工作 就只是在家裡顧小孩 甚至還請保母分擔家務 然後很會花錢... 買三機.名牌包.國內外旅遊... 這樣的台女 可以會被判決離婚嗎??
※ 編輯: aass5566 (36.238.72.44 臺灣), 06/06/2020 20:18:55先分居,久了再訴請離婚
不然就來擺爛
分居事實多久可離婚?原來離婚那麼難
分居還要看原因 沒那麼簡單
他自己超過幾年沒回去,是對方可以提,不是他
最後一斷推xd
可是他一~五都住外面,可以訴求不履行同居義務而判
決離婚嗎?
樓上 不夠久唷
1~5住外面不就一堆遠距夫妻也這樣,感覺不夠久吧
離婚很難的......
分居要雙方同意,擅自搬出則是自己不履行同居而理虧
婚後財產先處理(慢慢轉移)
你這篇台女媳婦會無視
40
Re: [求助] 想了解離婚的程序好啦,大哥,我執業律師啦 高雄市長補選結果看了心情爽,簡單分析不收費 離婚就兩條路,協議離婚跟裁判離婚 協議離婚要你情我願,其中任何一方不願就沒轍 裁判離婚要件如下23
Re: [閒聊] 這鮭魚太星爆了吧?我覺得我們可以把重點放在第五條,這條也不會吃三次上限, 根據我剛才鍵盤搜尋法條: 民法1073條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 一方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亦得15
Re: [新聞] 正宮輸了 這法官捍衛「性自主權」 判小三免賠錢這樣判決是正確的 公權力不應該介入私生活 婚姻出問題,怎麼是找法院來幫你出氣? 這是你們夫妻兩個人的私事,應該由你們夫妻自己去解決 丈夫外遇,為何妻子只告外遇的女子,好像你丈夫都沒問題一樣?3
Re: [求助] 房事問題施主已經是爸爸 請好好管好自己 請多多看影片看看別人怎控制自己 不然就是快點去申請離婚:2
[課業] 民法第1010條的法院宣告,是判決或裁定?第 1010 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 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1
Re: [新聞] 愛愛不是義務!律師揭婚姻10點勸世 網畫法定判離的理由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 我是建議啦 大家應該都同意如果一定要責任較輕一方才能提離婚的話,那勢必會互相指責互揭瘡疤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子女經歷這樣的訴訟過程肯定對其身心發展有不良影響的吧 既然這樣 那就折衷,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想離婚就可以無條件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