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勞工沒告知就離職
※ 引述《js077099 (Emirates)》之銘言:
: 情況是這樣
: 有一位工程師應該是12月底就做完手上專案,然後一直拖到1月中,最後就撒手說他老子: 不想做了,在這期間因為是答應大家WFH,所以很確信他就是故意的,行銷資源等等什麼: 都準備好了,因為產品沒有在時間上產出,導致公司損失幾百萬,我要怎麼具體求償?: 昨天去調解會,調解會居然跟我說就算他沒有提前十天告知離職,薪水還是要照付,因為: 勞工沒有提前告知說實在沒有罰則,這是什麼鬼,所以勞工就可以隨時留下案子,拍拍屁: 股走人?
我有跟公司打過官司最後勝訴,幫你分析一下
調解會說薪水要照付:
這點你100%躲不掉,不要妄想什麼偷吃步,搞偷吃步高機率害到自己
你一定得付到他有出勤的最後一天
勞工沒有提前告知說實在沒有罰則:
罰則我不確定請查勞基法(預告期相關)
但是勞工主動離職,勞工是法規上有義務提前告知
他應該適用預告期10天吧!所以他應該要告知之後10天才是正式離職
這10天是給雇主交接、緩衝用的,所以勞工當天就拍屁股走人,法理上有虧
勞工就可以隨時留下案子,拍拍屁股股走人:
廣義上來看可以,公司畢竟有監督的職責
雖然勞工在家工作,但公司還是有監督勞工產出的責任
這個描述看來,相當不建議你跟勞工打官司(律師要有良心才會勸你不要打)
勞工沒有破壞雇主設備資材(毀損程式碼)、沒有背信賣機密,大概只有違背預告期法規
跟在家工作無對應產出(這你大概也很難舉證)
真的要打,我的看法是只能主張返還預告期10天工資
在如此不利的情況下,能跟勞工搓個較好結果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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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破解方法,可以參考航空機師的法則
樓上...要是有破解方法...
要不要一起開一家公司來騙年輕人
要騙年輕人合法賺錢方式是從政,不用創業
從政需要先選上..需要資金
開一家公司不用很多錢...
像原po這樣聘請一個人損失幾百萬
有破解的方法不是更好賺
又單純
我只要說我遇到bug解不掉 不是故意偷懶 這樣就沒事了
問題在公司,不是在員工,沒有做好機制,哪有公司
隨便走一個就賠幾百萬的
你隨便開一家公司就能簽到幾百萬的合同?那還騙年輕人幹嘛?
隨便開個十家營業額不就破億了?騙年輕人是能榨出多少錢?
詐騙集團也知道要騙就騙滿手現金的老人,白癡才去搞年輕人
即便用騙的只能騙一次,之後公司與負責人被肉搜起底公審
,你就剉屎了。
全部請大二大三資工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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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個人的工作沒完成就要損失幾百萬 看來這個人很重要啊 請問這位工程師的薪水有沒有200W? 有沒有100W? : 沒有人生氣,是做不出來擺爛 : 真的被帶他的主管氣死,能力不夠也不說4
薪水要先給,然後再求償 不要懷疑,台灣的法令就是對雇主這麼的不友善 對政府來說,大企業有錢,勞工有票 中小企業沒錢票又少的去吃土~ 補充一下,本案我也認為求償幾乎不可能成功8
首Po情況是這樣 有一位工程師應該是12月底就做完手上專案,然後一直拖到1月中,最後就撒手說他老子 不想做了,在這期間因為是答應大家WFH,所以很確信他就是故意的,行銷資源等等什麼 都準備好了,因為產品沒有在時間上產出,導致公司損失幾百萬,我要怎麼具體求償? 昨天去調解會,調解會居然跟我說就算他沒有提前十天告知離職,薪水還是要照付,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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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實習生辭職可以說走就走嗎?分成幾個角度來回答你的問題 辭職的法律效力是 “自勞工提出,資方接受到的當下即生效力” 1.不要式行為,也就是任何方式皆有效,非書面也可以,但由於舉證難易度問題,通常還 是1X
[問卦] 離職真的要30天預告嗎?在同一家公司任職基層職員超過3年 因為要轉換工作 所以只跟舊公司預告了半個月 公司的人資很強調說要30天預告期 可是新工作不一定等人啊!4
[心得] 解僱實務,如何保障勞資雙方最大權益?雖然不願意,但我們還是經常看到,老闆看某個員工不順眼,員工也對老闆不滿, 甚至撕破臉,到最後不得不分手。 但是,該怎麼分手,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人資是否專業,更是重要。如何在守法的 前提下,提醒雇主應該要注意的,同時,確保勞工可以獲得最好的保障。 人資常碰到的,是老闆或部門主管的一句話:「那個誰誰誰,立刻讓他走!」2
[問題] 詢問勞基法14-1-6的問題第14條之1之6: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如果向公司提出勞動契約終止 依法可以拿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書 那到預告的離職日的這段時間內 可以像勞基法16-2一樣,請謀工假嗎?1
Re: [問卦] 離職預告期零天 就直接說聲然後閃人對吧?勞基法有規定離職要預告,但這條沒有訂立罰則 人力銀行網站會告訴你不論全職還是部分工時勞工都要提前告知,不然違法 但他們不會告訴你這條沒有罰則 所以從法律上你就算不提前告知也不會怎樣 如果雇主以沒有預告離職當理由扣薪不發或減少經常性薪資基本上是違法的- : : 如題 : 小弟這份工作很確定自己不喜歡 : 而勞基法三個月內想走就可以走 :
- 不知樓主在公司幹幾年了,推文有人說resign,不過臺灣的勞基法好像有所謂的法定離職 預告期,雖然說那是約束公司而非勞工,不過如果當初入職的合約有相關條款而且裡面又 有罰則的話,除非主強勞基法第十四條,不然,即便提resination,也有N天後才能夠正 式離職拍拍屁股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