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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關於簽約 & 買斷

看板basketballTW標題[討論] 關於簽約 & 買斷作者
v11nce1217
(Vincent)
時間推噓40 推:48 噓:8 →:133

看到很多人說林秉聖這類的操作付了違約金就沒事了,其實蠻不認同的。

林秉聖簽約後反悔所以付違約金 跟 以往交易市場的買斷完全不同好嗎

請先搞清楚

「買斷是球團與球團之間的協議」

所以…

!!簽約後想轉隊,只能透過交易!!

1.簽約
可以說是球員在市場上,唯一且擁有最大的權力,當你簽約給球團,代表球團擁有所有操作你的空間,包含交易等等。
如果簽約還反悔,在自由市場真的是笑話。

2.轉會交易
簽約後最大的操作空間就是交易(球團的權力),且如果是球員喊吹密,甚至是指定下家,對於球團也是非常不健康的行為,所以為什麼Damian Lillard會被噴爆就是如此。
而且所有的交易都是以球隊需求為主,而不是你球員個人的意見,當然球團可以詢問你的意見,但他們沒有義務照著你的意願操作。


台籃沒有轉會制度,所以再強調一次

!!簽約後想轉隊,只能透過交易!!

更:
台籃兩聯盟沒有同樣的交易機制遵循,所以更需要默契保護不能打破的界線,一旦打破界線,往後的交易只會出現更多惡性競爭。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20.106 (臺灣)
PTT 網址

jackwelch 08/16 14:18可是兩聯盟有相互交易機制?

william12tw 08/16 14:18那是同聯盟的狀況 不同聯盟狀況就不同

沒錯,所以如果存在這類的操作,完全可以直接歸類為惡性競爭,對於台籃初職業化環境 完全是傷害,感謝提醒,忘記補充~

a53189360 剩粉:不要道德綁架 08/16 14:18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21:25

MIKE44 08/16 14:19沒有的話,就又回歸民法了吧?反正我們就吃個爆米

MIKE44 08/16 14:19花等後續,嘿嘿

peterpan519 08/16 14:19不懂這種10年前啥都不是的咖 搞一堆花邊新聞幹啥

peterpan519 08/16 14:19 一堆球隊膨脹了一堆根本實力水平有夠差勁的球員出

peterpan519 08/16 14:19

Notif520 08/16 14:19兩聯盟目前沒有相互交易的機制 但默契的方式就是

Notif520 08/16 14:19買斷合約然後再簽約

kannachan 08/16 14:20 https://i.imgur.com/VPpZtWD.jpg

圖 關於簽約 & 買斷

peterpan519 08/16 14:20這種實力擺在SBL的初期 到底有誰要?

dgq75148 08/16 14:20兩隊又不同聯盟是要交易什麼

liafree 08/16 14:20坐等紅色出現

AlanLinKL 08/16 14:20阿就不同聯盟

joejoe14758 08/16 14:20商業價值持續下降中

reason825 08/16 14:20現在簽名合約出來了,發球權就在獅這邊,如果要挖

reason825 08/16 14:20角,就要談到一個獅同意的條件,不然就官司卡你

HSyiee 08/16 14:20這篇真的弱==

azndevil26 08/16 14:20你講的都是同聯盟有規範的狀況下 不同聯盟誰管你 惡

azndevil26 08/16 14:20性挖角有什麼可以管?

zxcchiou 08/16 14:20不同聯盟規定不一樣阿

johnbill 08/16 14:21默契 解約再簽約

BlackCatXI 其實就工程師可以拒絕這樣,然後冷凍到合約結束如此 08/16 14:21

smallweek 08/16 14:21不同聯盟就走法律付違約金

apple94 08/16 14:21獅自己都寫委任契約了,自己去看民法規定

kbytchen 08/16 14:22不同聯盟交易啥 笑死

不同聯盟,如果出現這種簽約反悔跳槽打破常規,看以後台籃還要怎麼搞,以補充在文章 最後。

johnbill 08/16 14:22最後沒走 如果大聖不打就不付錢 可以這樣吧? 認真問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23:30

Sunlin30 08/16 14:22可是兩聯盟沒有交易機制

u087111 08/16 14:22不同聯盟拿同聯盟的玩法來舉例也太怪

zxcchiou 08/16 14:22最後也能打球

Johseagull 08/16 14:22直接官司卡你 再狠一點聲請暫時權利保護 不准你幫新

Johseagull 08/16 14:22東家打球

DellSale999 08/16 14:22所以你承認P是協會制囉?

LMGlikeshit 08/16 14:22就已經說好幾次不同聯盟了

smallweek 08/16 14:23攻城獅要玩可以用假扣押,讓林秉聖在判決出來前,

smallweek 08/16 14:23不能去新球隊

kbytchen 08/16 14:23搞懂程序再來發文啦

誰不知道是兩個聯盟?就是因為有兩個聯盟,所以這種操作長遠來看非常不健康,簽約了 不是認命就是尋求交易,不要跟我說兩個不同聯盟不能交易啦,前面幾季多少次球員季中 跑到隔壁的,在沒有規範之前,本來就不能隨便破壞不能被打破的界線

DellSale999 08/16 14:23所以我欣賞 帕森斯跟西門 拿錢然後辦事

Sunlin30 等等有大大會發文科普委任契約嗎 08/16 14:23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27:12

AlanLinKL 08/16 14:24還是要噓你拿小李來舉例

supahotfire 08/16 14:24不同聯盟試用嗎?

hicks880504 08/16 14:25雖然聲明是說委任但實際上是什麼契約是法官說的算

su06su06 08/16 14:25T寶:T創立不是想惡意競爭,違約又怎樣

allensong71 08/16 14:25獅搶先官宣就是要提早告訴球員,簽了約不要想其它了

lwswjs 08/16 14:25本來就是各球團間的默契 潛規則

lwswjs 08/16 14:25此例一開 代表大挖角時代來臨了 抓穩

LMGlikeshit 08/16 14:26是要默契什麼 會怕就簽約當下把違約金調高不就好了

沒錯,這件事之後有兩種走向,1.違約金超高 2.惡性競爭

st210113 08/16 14:27如果法院認為是委任關係,那大聖只要賠錢想走就能走

chouadmore 08/16 14:27噓惡性競爭 這叫市場機制 帶甚麼風向啊?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28:16

jijuan 08/16 14:27兩個聯盟就像是市場上兩個商品,說穿了這兩個商品

bonba 08/16 14:28不推你。 兩團皆有明文條例不能轉?

LMGlikeshit 08/16 14:28這樣別的球團要挖就會評估值不值啦

LMGlikeshit 08/16 14:28真被挖原球團也賺了一筆 不就可以拿來搶其他人

jijuan 08/16 14:28是要競爭的,在這種情況下你說要提默契...恩

LMGlikeshit 08/16 14:28都職業球團了 還搞三小默契 笑死人

?兩個聯盟就各自遵循不同規範,在沒有統一規範前不是默契是啥,沒有默契高機率就是 相害

rubio09 08/16 14:28這是不同聯盟 本來就想挖就挖

對啊 想挖就挖 另一邊賭爛挖回來 這樣搞來看五年後還有沒有職業聯盟可以看

dgq75148 08/16 14:28怎麼搞?把違約金調高 或者寫上放逃脫條款阿 合約有

dgq75148 08/16 14:28洞就補上

dgq75148 08/16 14:28防逃脫條款*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31:03

Hohenzollern08/16 14:29林秉聖硬回T1就算P+像早期的中華職棒搞叛將條款

Hohenzollern08/16 14:29只要他一直待在T1就沒用啦

su06su06 08/16 14:29以後想挖就挖,富邦中信有錢就一直挖,變成跟女籃

su06su06 08/16 14:29國泰一樣最棒了

完全同意,如果上面某些人想看台籃兩個聯盟繼續這樣搞我沒有意見,格局放大來看這件 事真的完全不能被接受。

sz2006 08/16 14:30我現在正式宣佈:大挖人時代開始

u087111 08/16 14:30這哪叫惡性競爭要用詞也看一下詞意

h311013 08/16 14:30所以合約內容是什麼?

hacker10158 08/16 14:30這不叫惡性那什麼才叫XD

Jen0525 08/16 14:31Q有沒有家暴 法律判定/這一定是惡意搶人惡意簽約

hacker10158 08/16 14:31會這樣毀約不就是惡性競爭下的產物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32:50

su06su06 08/16 14:31對板上T寶來說當然不惡性

v11nce1217 08/16 14:33S大 我覺得不用刻意分p跟T 今天如果是p這樣搞也一

v11nce1217 08/16 14:33樣 對於台籃的整併真的只會演成以前那樣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35:42

h311013 08/16 14:37T的存在就是惡性競爭啊,也不想一下創辦人是誰,現

h311013 08/16 14:37在拿石頭砸自己腳啦

Hohenzollern08/16 14:38最一開始啥都不跟人談的不就是P+

william12tw 08/16 14:38P也沒接受過其他聯盟的善意 整天喊維護品牌 自己也

william12tw 08/16 14:38是惡性競爭製造者啦

H大、Z大你們的看法我也同意,當初有太多場外因素,但單論這件事的話是很直接的傷害 台籃的職業化

rubio09 08/16 14:39這幾年來最高傲的是哪邊大家都清楚吧 今天被挖也是

rubio09 08/16 14:39剛好而已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41:33

hacker10158 08/16 14:39為啥T寶每次都說 之前都是P怎樣 現在剛好而已

rubio09 08/16 14:40因為看到這齣真的很爽

su06su06 08/16 14:40以後不用管合約了大家挖來挖去就好,有人開第一槍

su06su06 08/16 14:40,也不用公布什麼誰合約到期變自由球員,反正有約

su06su06 08/16 14:40都可以違約

dgq75148 08/16 14:40為什麼有人出來說什麼 就有人把他們歸類為T寶

bonba 08/16 14:40有錢就是大爺 這就是市場機制

u087111 08/16 14:41違阿,挖的起,違約金幫付一付就行,市場機制就這

u087111 08/16 14:41

對啊 市場機制是這樣 但如果一個環境分成兩個聯盟 在這樣搞 好奇你覺得對大環境來說 是友善的嗎

EricGinobili08/16 14:41契約也有猶豫或審閱期吧?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43:02

u087111 08/16 14:42又不是每個球員都有價值讓人這樣做,真的不用危言

u087111 08/16 14:42聳聽

這次事件的重點就是就算想轉隊 也不該用這個作法吧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44:18

rubio09 08/16 14:43攻城獅這三年養的一堆球員根本沒人想挖 只有T的大

rubio09 08/16 14:43聖才有挖的價值

v11nce1217 08/16 14:45R大 是這樣沒錯 但用這種方法挖無疑是傷害吧

dgq75148 08/16 14:45你把違約金調高或設定防逃條款阿 看誰挖得動

u087111 08/16 14:45兩個聯盟注定會有競爭這很正常,有競爭的環境不一

u087111 08/16 14:45家獨大對消費者又沒壞處,我為何要覺得不好?

h311013 08/16 14:46反正大家板凳雞排奶茶準備好看腥風血雨,後門還有更

h311013 08/16 14:46刺激的

u087111 08/16 14:47等以後如果有合併或者兩個聯盟覺得這是問題,這東

u087111 08/16 14:47西自然會解決,現在就是這樣

U大是這樣沒錯啊 但發生這種事你覺得站在合併的角度是加速還是退化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48:58

h311013 08/16 14:48現階段得益的是球員薪資水平,至於已經在喵喵的球員

h311013 08/16 14:48,保重啊

u087111 08/16 14:49不可能定死不讓人逃啦,球團真的怕就把代價弄高點

u087111 08/16 14:49吧,球員還願意簽就行

ej200078914 08/16 14:51所以不可以違約金付一付跑去T嗎?為甚麼?就算兩個

ej200078914 08/16 14:51聯盟不一樣,但違約就付錢,然後去新東家這樣不行?

我的看法是要這樣操作的話要球團對球團 畢竟已經簽約

Hohenzollern08/16 14:52假設林秉聖回去打T1 聯盟P+能做的事是建立規則 日

Hohenzollern08/16 14:52後他加盟P+只能先去攻城獅 除非攻城獅放棄議約權 他

Hohenzollern08/16 14:52在P+才擁有自由球員的資格

u087111 08/16 14:52有機率加速吧,玩不起的自然會退出,但大概率是無

u087111 08/16 14:52事發生沒有那麼多球員好挖啦

了解,本來就是跟大家討論,聽聽不同角度的看法也不錯~感謝u大 但我個人覺得比較高 的機率會倒退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54:10

dgq75148 08/16 14:53如果違約金付了解除合約 哪還有議約權 想太多了吧 P

dgq75148 08/16 14:53LG倒是可以設定叛將條款 該球員永遠不得在PLG出賽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56:23

su06su06 08/16 14:56以後合約跟廢紙沒兩樣,誰錢多球員想去就去,板上

su06su06 08/16 14:56還會很多人支持

rubio09 08/16 14:56目前看起來T球團真的很有力 玩到最後可能只剩P寶沒

rubio09 08/16 14:56球看 讚讚

T球團確實很有力 但就要看這種玩法玩出來的環境如何了

u087111 08/16 14:57合約就不是廢紙,所以還要付違約金?,你日常綁約

u087111 08/16 14:57的東西要解約也要付錢阿,付了自然能走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4:59:37

kbytchen 08/16 14:58你不合併就會有一堆問題呀,每個聯盟設立自己的制

kbytchen 08/16 14:58度就好,叛逃啥都可以,說真的球團也要賺錢呀,球

kbytchen 08/16 14:58員拿高薪也沒錯呀 管你這麼多幹嘛

kbytchen 08/16 14:59所以你這篇根本不知所云,沒結論的東西一直要凹一

kbytchen 08/16 14:59些出來 呵

蛤?哥 以合併為前提的話 關係這樣搞 誰要合併?我想台籃要職業化合併是勢在必行的 吧?格局放那麼淺怎麼搞 有更好的做法 偏偏選擇違約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5:03:33

kbytchen 08/16 15:00事實就是如果有違約金他自己付掉就好呀 你不認同能

kbytchen 08/16 15:00幹嘛 笑死

Hohenzollern08/16 15:03二職籃不一定要合併 但相關的規則要先談好

Hohenzollern08/16 15:03日本職棒二聯盟平時也各自營運

jijuan 08/16 15:05談合併之前 重點是球團自己要先搞好啊 增加球隊實力

jijuan 08/16 15:05也是其中一環 至於有人說對形象有損 我只能說這是

jijuan 08/16 15:05見仁見智

kbytchen 08/16 15:06又不是發生這件事才再討論要不要合併,你先搞懂順

kbytchen 08/16 15:06序好嗎==

我在說這件事影響的範圍你再跟我說順序XD 強

jijuan 08/16 15:07球員想多賺一點沒人可以指責 他這麼做也要付出代價

確實 只是做法有待商討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5:09:29 jijuan : 把格局、整個台灣籃球的未來什麼的加注在他身上就 08/16 15:08

jijuan 08/16 15:08太多了

kbytchen 08/16 15:08再來一直說啥格局淺,籃球員生涯有限 就是沒一個完

kbytchen 08/16 15:08整機制下,有大約誰不拿? 以現在環境來說

kbytchen 08/16 15:09我是在回作者不是樓上喔

所以前面是不是在討論做法 真的那麼想要簽他的球團多給點誠意跟原球團談 場面還會搞 成這樣嗎?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5:11:51

jijuan 08/16 15:11@kbytchen 我知道

kbytchen 08/16 15:13笑死 你文章一開始哪是在講範圍,你是在說不認同這

文盲?先講不認同這樣的做法 後面闡述論點 有什麼問題?現在是來討論還是來改作文的 笑死

kbytchen 08/16 15:13樣做法,然後大家跟你講不同聯盟後才再那邊更新,

kbytchen 08/16 15:13重點也沒結論,上面J大講的直接當結論就好

u087111 08/16 15:13關係好不好根本不重要,如果真的是個問題就算是競

u087111 08/16 15:13爭對手也會商量出個結果,不用預設那麼多

Jen0525 08/16 15:16若你身為球員你根本不會想那麼多 他能領幾百萬一年

Jen0525 08/16 15:16的時間有多少 受個傷或什麼的就沒用了

u087111 08/16 15:16現階段兩聯盟就沒想合併,競爭狀態下,機制就是這

u087111 08/16 15:16樣,這也不影響哪天合作不合作

kbytchen 08/16 15:16我又不是林我怎知怎麼談?搞不好人家報價不想跟進呀

kbytchen 08/16 15:16 有大約又有人幫忙買斷有差嗎? 讓你酸民酸一下 我

kbytchen 08/16 15:16錢拿更多 反正有能力拿 你酸民接不接受關我何事 他

kbytchen 08/16 15:16是球員 他又不是要出來選理事長

賺錢誰不想 一直跳針合理化他的行為真的不懂 職業聯盟欸 違約跳槽就讓球團去解決 既 然本夠 球團去解決不用怕罵聲還可以創造合理的交易 簽約後要這樣搞等於破壞勞資平衡 下午腦子不好使去睡個午覺再上來吧:)

liaoeddie 08/16 15:18違約金付一付你奈他何?下家就找好了更何況還不同聯

liaoeddie 08/16 15:18盟連封殺都做不到,你也只能嘴他名聲差

kbytchen 08/16 15:19上面這幾位頭腦都比你清醒

fegat 08/16 15:27台籃不跟你這樣玩

對啊這就是好笑的地方 不過台籃不這樣玩 不代表就可以像現在這樣玩

※ 編輯: v11nce1217 (111.250.220.106 臺灣), 08/16/2023 16:16:13

v11nce1217 08/16 16:17討論是很難膩?各種跳針挑毛病真的是笑死

kaikai1112 08/16 16:26出這種事情 才會加快兩聯盟合併

kaikai1112 08/16 16:27這種事就是要靠聯盟內規 才有辦法限制/遏止

kaikai1112 08/16 16:28去年吃虧的是 T 所以 P 就完全不搭理 今年就輪到 P

kaikai1112 08/16 16:30不管是選秀 air 自由球員 air 都會給兩聯盟壓力補洞

kaikai1112 08/16 16:32還有簽約的是球員跟財團簽 要買斷自然是球員跟財團

kaikai1112 08/16 16:33怎麼會是 球團跟球團之間的事??? 你的觀念都不對

v11nce1217 08/16 16:33Kai大這樣講我還真的沒想到過 希望事件過後兩邊制

v11nce1217 08/16 16:33度都能更完善

kaikai1112 08/16 16:33接手球團最多就是幫球員出買斷費而已 懂?????

v11nce1217 08/16 16:33我的意思是簽約之後的交易 因為球員簽約=選擇了

v11nce1217 08/16 16:34對 就是要這樣做才符合職業運動的機制啊哥

v11nce1217 08/16 16:35當然契約是球員跟財團簽的 但簽給球團 後面要談球

v11nce1217 08/16 16:35團對球團在制度上才比較好實行

v11nce1217 08/16 16:35這樣講你能理解嗎?

kaikai1112 08/16 16:37球團對球團談判 那就直接交易就好了 幹嘛買斷????

kaikai1112 08/16 16:38所謂買斷 就是 球員/財團單方想終止合約的程序

ahomegod 08/16 16:49踢又贏

mmmm963 08/16 18:20

kbytchen 08/16 21:51笑死 誰在合理化他的行為

kbytchen 08/16 21:53你合約有附帶什麼條件,假使違約就付違約金呀,照合

kbytchen 08/16 21:53約走呀,真有球團要幫付買斷你能怎樣

kbytchen 08/16 21:54每個人跟你講的你都看不懂 還硬要發心得文 笑爛

kbytchen 08/16 21:56一直跳針在那邊符合機制啥的,阿就兩個不同聯盟誰

kbytchen 08/16 21:56鳥你,也沒明文規定就照合約走呀 球團錢多我買斷合

kbytchen 08/16 21:56約付違約呀

kbytchen 08/16 22:00你這篇從頭到尾就是沒結論的心得廢文呀 只是要闡述

kbytchen 08/16 22:00你覺得不爽的論點 下午就跟你講了 我看你還是睡飽再

kbytchen 08/16 22:00來啦

kbytchen 08/16 22:25笑死從第一頁你的看法跟大多數人分歧到第三頁 補充

kbytchen 08/16 22:25完還是沒人認同你 這樣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