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違規檢舉項目
先上影片
請教各位板友
影片這情況如果要檢舉白車,檢舉那幾個違規項目比較明確且會成案?
一開始我是想到"未禮讓直行車"
但爬文發現好像沒有碰撞事故這條就不會成立
目前是想到下面這幾條:
第45條第一項第9款
https://imgur.com/jO5FSRP
未打方向燈成案的機率可能運氣運氣,因為角度問題,
以上
在請有經驗的板友分享,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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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發生碰撞就不開是有些鴿子的習性始然,條文沒有以
碰撞為要件,最近交通大執法不"禮讓"行人也要求行人被
撞才能開單,實既上對於禮讓指的是要停下來讓有路權一
方先行,沒有撞到就不開單大概是早期監視器與行車記錄
器不普及的年代因常缺乏證管會只好用碰撞與否來決定,
現在你影片這種在那裡裝死你往上投訴應該有機會
也沒要求行人*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48
支線車也是呀
轉彎不讓直行比較有機會 其他我是覺得都不用試了
或是支線不讓幹道先行
未讓直行車看運氣,送過三張,一張是我真的從60煞停在對方
前兩公分所以有過。另外一張是送了承辦發信要我補件後自己
打來說他誤會以為一定要有碰撞才成立,要我隨便回他一個答
案後他改幫我舉發。第三張是公車切車道車頭撞到我車屁股,
這個當場忘了請警察開單,回去自己上系統檢舉。
43就….有過要去酬神
沒打方向燈
跨越車道跟轉彎都沒打,高機率會過,而且還不便宜,但建
議記錄器去還清楚一點的才不會被刁難
看原PO影片就知道轉彎打燈這項一定不會舉發 不要浪費時間
另外他是右轉的過程直接切到內側 有開過車就知道這要打左
方向燈根本強人所難 這種容易有爭議的情況也不會舉發
像這種就是腳張開點,有碰到就算事故
43影片這情況應該是不太可能過,你大老遠就看到他老大
悠悠栽栽的在轉彎了是沒有驟然跟朝你迫近的問題,問題
是他剪你線這樣
檢舉項目選擇危險駕駛,之後看警察認定
兩個都不會過 只能認了
然後42條也不會過
43打錯
轉彎打燈不會過,但變換車道沒打燈有機會,反正送件看看就
知道,記得不同項目要分送
他是轉彎後還持續靠左,最好是打個燈很困難,我有開車我就
不覺得很難
除非對車子掌控度很差,或是根本不想打
你理解有問題吧,我看到的是他轉彎就是直接轉到內線車道
不是轉彎完成後才切換車道,抓他切換車道沒打燈這點容易
有爭議,沒明確切換車道動作應該很難舉發,當然是可以送送
看啦,也許遇到比較菜的承辦會有機會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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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這算是逼車嗎?之前有過申訴經驗,從申訴至該承辦分局正式回覆,只花4天。 但這次過了1個月沒收到正式回覆,就再次申訴。 2021/12/16 署長信箱申訴。 2021/12/21 回覆轉案至該分局重新審核並回覆我。 2022/01/22 再次至署長信箱申訴並註明前案已超過30天未回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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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開車&騎重機 用手機以後無法檢舉了?檢舉過80台不禮讓行人的檢舉初心者本肥宅粗略看過限縮檢舉的項目, 除了31-1-2只針對機車族, 第45條第12款,任意跨越兩條車道,或駛出道路邊線也不能送,代表以後大家4線道可以 開路中間,像飛機一樣也可以? 第48條第2款,轉彎時不禮讓行人,重點是"轉彎時",我的經驗現在一般綠燈時不讓斑馬1
Re: [問題] 請問他最重是犯哪個違規??如果是我遇到我會這樣檢舉 檢舉一 違規事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違規行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