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肇責
如題,
發生於1/20號於南港大坑街與福山街65巷口,
我當時為直行,
右前方有一台單車,
我保持直行想要超車,
但她突然連頭都沒回直接跨越雙黃線左轉,
我急煞打滑自摔,
倒在地上短暫昏迷後來被送到醫院,
門牙兩顆都摔斷,
上嘴唇縫了10針,
四肢擦挫傷,輕微腦震盪
第一天連上廁所屁股都要別人擦,
聽人說單車路權等於行人所以是我肇責大?
事發當地監視器角度剛好沒拍到,
也沒有目擊者,
警方說只能就我們雙方筆錄做判定,
想請問有人有類似經驗嗎?
--
你是後車,應該只能吞了
節哀
這年頭不裝紀錄器 穩輸
沒記錄器沒監視器我看是吞定了
沒行車記錄器幫你QQ你很難證明他沒打
手勢要轉彎…ABS很重要
沒行車記錄器 節哀
挖靠 你時速是多快? 我去年自摔也沒你這
麼嚴重耶
唉 不是要酸 都這個年代了
行車記錄器真的要有
就算對方有錯 你是後車
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亂來
這啞巴虧很難不吞
還好你自摔後沒撞到他 路上看到騎腳踏車
的最好離遠遠 根本炸彈
早日康復
吞不下去,看初判表怎樣 不然就告了
這種路上炸彈,不給他點教訓他還會繼
續
台灣法官不會讓你失望的,負面的那種
說到這個 假日一堆自行車車隊
還在路上並排邊騎邊聊天
路就這麼大條
真的當自己家在搞
告人是講證據的不是嘴巴說了算,沒影片沒碰
撞很難拿出什麼去證明
後車吃虧阿
原po有載全罩式安全帽嗎?
二輪不裝行車記錄器 等死吧。再不裝啊哈
哈
大型重機名聲 快跟小黃一樣爛了
今天新聞,今年起北市已八起死亡車禍,兩
起是自行車造成機車騎士死亡
更何況現在還有電動自行車!!!
白牌上路真的要有記錄器 各種不友善的
行車環境跟三寶
前陣子遇到一個違停四輪,被擋住要繞出去,
剛好右邊是一個算私人土地的巷子,有台機車
要進去,怕擋到他,我就先靠那台違停四輪的
右側後方移一下,人在車上,沒任何補油門,
那個違停駕駛很生氣就跑下車,說我撞到他車
,然後我問說,撞到哪邊,他就隨便看自己車
尾,指著近乎靠近後牌附近的傷,說我弄的,
我直接跟他說那邊不可能,我壓根沒靠過去,
對方不信,還得我在路邊把 GoPro 記憶卡取
出弄在手機給他看才肯罷休。
有行車紀錄器都因此在路邊浪費十分鐘了,要
是拿不出證據不就很衰,還要因為這種鳥事去
吵? 很累又沒意義。
單車路權等於行人又是哪來的
沒有碰撞,我是單車會直接騎走,沒有監
視器我就說我正常騎單車,機車在我後方
自摔甘我屁事,機車沒有保持車距,要告
就來告,反正我很閒想去法院走走
肇事逃逸,警察績效很好,除非真的沒有監
視器,否則保證你跑不玩賠不完,犯後態度
不佳也可不得易科,到時不要縮回去XD
六個月,人家至少可以要十八萬!你不給,
國家判六個月,易科還是十八萬,沒有就去
關,這還是最低喔!!
像自行車,尤其是電自沒法保第三人的,最
好能跑,跑不掉的一定會哭!
我之前也遇過類似的情況 , 不過還好
有監視器.型車記錄器 幫你節哀
樓上某LYH 如果是我遇到,一定對你
提出肇逃 不是沒碰撞就沒肇責好嗎
沒影像就一半一半了...衰啊......
沒證據真的各說各話。
原PO早日康復,全罩式安全帽跟行車
記錄器之後上路一定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