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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吃罰單超速達151公里? 車主喊冤: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獨家/吃罰單超速達151公里? 車主喊冤: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氣)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17

反過來去舉證設備不準、操作人員未照SOP不知道有沒有機會?

請問憑甚麼要駕駛證明我「整段」都沒超速?

有罪推定是執法的瞬時有超速,

警察已經用校準過的設備證明有罪,

那要推翻也只能去證明設備不準,

去證明整段都沒超速實在是很難證明,

行車記錄器一偵沒有超速,

但法官也可以說你一偵到一偵之間有沒有超速,

你說加速性能沒那麼好?

對不起喔,表速上限140都沒被採納了,

加速度一樣可以被推翻。


最後,不敢這位司機判決怎麼樣,

吊牌六個月已經足以毀滅一個家庭了,

司法殺人。


※ 引述 《jk70262 (呀)》 之銘言:
:  
:  
: 剛剛花了些時間研究裁判書,結論就是你各位被罰錢就當交保護費吧,
:  
: 提出ETC門架時間,沒屁用!法官會說那是那段時間的平均,
:  
: 不能證明你被測速打到時間的瞬間速度!
:  
:  
: 裁判字號:
: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3 年度交上字第 79 號判決
:  
: 雖原告執系爭車輛當日之ETC紀錄,主張經計算後系爭車輛時速應僅有110至116公里等情: ;然本件之雷射測速儀為法定度量衡器,衡諸度量衡法第5條、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3: 條第1項第7款及第18條第1項之規定,與
: 大眾有關之公務檢測儀器,既經由專責機關檢定合格後加以使用,並定期檢測,自能昭得: 公信。
:  
:  
: 提出行車紀錄紙(俗稱大餅),跟GPS時速紀錄,沒屁用!
:  
: 法官會說行車紀錄紙容易竄改,GPS時速紀錄為二十秒回傳一次,
:  
: 一樣不能證明你被測速到的瞬間時速!
:  
:  
: 裁判字號:
: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2 年度交字第 101 號判決
:  
: 另所提供之GPS動態系統資料係約每20秒內之行車速度紀錄,非屬行車連續紀錄狀態,並: 未確實紀錄行車時每一秒鐘之行車車速,亦非為雷達測速儀所測得該時點之確實車速。又: 上開行車紀錄所設定之時間,與雷達測速儀所設定之時間,亦不免存有分秒之時差,自難: 以上開紀錄所記載之車速,即推論原告駕駛系爭車輛當時並未超速。
:  
: 又原告所提出之行車紀錄紙(俗稱大餅圖),係利用機械式轉軸帶動指針於紙卡上繪製速: 度曲線,準確性低且有易被擅改等缺點,是系爭車輛上裝置之行車紀錄器因缺乏客觀可信: 之情形,僅可做參考之用,並非可據為原告並無違規之參憑,
:  
:  
:  
: 原廠鎖引擎或者車子性能,還是沒洨用!
:  
: 法官會說原廠的設定和車子性能,不能代表當天的形情!
:  
:  
: 最後看到有一審勝訴的,提出行車紀錄器完整畫面,
:  
: 一審法官說看行車影像一路平穩,應無瞬間加速狀況,
:  
: 依照距離計算平均時速,並未達到超速違規。
:  
:  
: 呵呵,但是二審就被撤銷原判決了,
:  
: 二審說行車紀錄器無法證明被測速當下的時速,
:  
: 發回重審,請法官證明行車紀錄器各個瞬間時速,
:  
: 讚讚讚,國家只要說一句測速器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
:  
: 剩下的就是你各位民眾要自證沒有超速,
:  
: 保護費繼續爽收,反正法官會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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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2.3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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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012612/19 09:15就他有問題,其他人都沒事

祝福你一輩子都不要被搞到,這種就有可能是操作失誤或機率性的東西。

iclmf12/19 09:53所以樓上去餐廳吃到異物或買到機王或檸檬車也是你自己的問

iclmf12/19 09:53題,因為其他人又沒事?是這樣說的嗎

※ 編輯: AirCondition (39.10.2.35 臺灣), 12/19/2024 09:54:36

AirCondition12/19 09:56我記得歐洲啟蒙時代有一個名嘴講過一個觀念:當XXX

AirCondition12/19 09:57被迫害的時候我選擇沉默,因為不關我的事;當YYY被

AirCondition12/19 09:57迫害的時候我選擇沉默,因為不管我的事,當東東被

AirCondition12/19 09:57迫害的時候,已經沒人幫東東講話了,因為我就是東

AirCondition12/19 09:57東。

AirCondition12/19 09:57權益的東西真的不要冷漠看待

bilibala12/19 10:48樓上講的不是啟蒙時代的事情,是二戰後一個牧師說的話。

bilibala12/19 10:49至於這件事情,要看被罰的人找了怎樣的人去舉證,如果他

bilibala12/19 10:49自己不夠用心,認為那些證據就夠,而法官認為不夠,那也

bilibala12/19 10:50是他自找的。他能找車輛工會的人來說明真的不可能瞬間加

bilibala12/19 10:51速那麼快,甚至超越速度表上限等,經由第三方公正單位來

bilibala12/19 10:52佐證他沒有超速。

jk7026212/19 10:54笑死 不夠用心 自找的 多法盲才會這麼想?

jk7026212/19 10:54你乾脆要原告找多拉a夢借時光機 打臉被告沒有超速好了

jk7026212/19 10:55一堆根本連言詞辯論都不給你開啦 專業個屁人士

jk7026212/19 10:55法官不爽 李昌鈺的鑑定報告都可以不採信啦

jk7026212/19 10:58鄉民總是有這種人 不懂法律 又愛裝懂 有夠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