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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車禍過失致死,保險跟對方金額談不攏

看板car標題Re: [問題] 車禍過失致死,保險跟對方金額談不攏作者
jason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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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推:1 噓:1 →:2

首先,一堆人以為車禍案件有付保費,所以保險公司就該處理好,這是大錯特錯的概念。

因為一場車禍,開車的雙方才是法律上的當事人,跟保險公司無關,即使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或是被害者求償金額超過保險公司認為該給付範圍而拒絕理賠,加害者都要為自己的侵權行為負責,因為被害者求償對象是加害者,不是保險公司,因為是你撞到人,不是保險公司撞到人。

接著,有人會說那買保險幹嘛?對保險公司來說,收取保費後承擔風險是他的義務,但要理賠的金額非加害者開價都會接受,通常每一個體傷、死亡在法院判決裡都會有一個範圍,在合理的範圍下保險公司就能轉嫁你賠償的風險,最後如果談不攏,走訴訟也是一個策略,因為最後法院判賠金額,只要在額度內都必須承擔。

但遇到獅子大開口的狀況,就要自行評估,例如你買了一個一千萬的保額,對方因你撞擊腳骨折,索賠500萬,保險公司認為合理賠償是50萬(通常會依照單據、休養天數做整體估算),如果你接受這個金額,那剩下的450萬就該自己出,因為撞人的是你,會被告的是你,接受這金額的也是你,你無法說保險公司不認同這個金額所以和解不成功,再說一次,是你撞到人,不是保險公司撞到人。

最後,通常保險公司的估算不會差法院判決太遠,你的案例死者80歲,離平均餘命不遠,加上綜合考量雙方經濟水準,的確400萬是法院很有可能的判決數字,但能不能緩刑,和解會是法官重要的考量,法官也會看個案判斷一方如果釋出超出一般行情的誠意,他方依然獅子大開口,心裡也會有底的。

我建議你花個十萬找律師,討論詳細案情之後再擬定策略。


※ 引述《ginoinin (Gino in in der)》之銘言:
: ========================================
: 補充:
: 之前一直猶豫是否要發文請教版友,就是覺得會被離題的機率很高,
: 甚至被Uingu翻舊文說我嘴秋....
: 我開車二十多年來都是零肇責,沒有任何車禍或出險記錄,
: 即便如此,我還是願意每年多花三千多塊買個第三人險,以防萬一.
: 現在真的遇到這個萬一,我也沒想卸責或是想討拍,
: 就只是想針對保險公司和對方家屬求償談不攏的狀況尋求版友意見,
: 但是果然不少板友執著於支幹道這個點,
: 這個google 街景圖就是我車禍地點,
: 紅色箭頭是我的行車方向,黃色箭頭是對方的行車方向,
: https://imgur.com/TnPVUMP.jpg

圖 車禍過失致死,保險跟對方金額談不攏
: 指責我的板友們,你們在此圖裡左側沒看到來車的情況,也真的會先停車再行駛嗎?
: 我真的沒有要爭論哪方錯比較多,
: 如果可以把自己的肇責提升到100%,讓保險公司多賠償給對方家屬,我也願意,
: 但是雙方肇責,或行車是否有問題,真的不是我發文要問的重點....
: 我在低速行駛下發生了一死一傷的重大事故,
: 心裡已經相當的難過,真的沒有想再跟各位板友爭論了,
: 也謝謝大家的回覆.
: ===========================================
: 兩個禮拜前行經無號誌路口,對方主幹道,我支幹道,
: 我時速30km以下,對方騎機車,速度應該差不多,
: 在十字路口處,發生碰撞,
: 對方機車雙載,騎車的8x歲老先生,送醫後不治死亡,近80歲的老太太多處骨折,
: 我方僅車損,(森林人總維修費用六萬五),
: 至於這場車速僅30的車禍卻會造這麼嚴重傷亡的原因,
: 我只能自行先推測,可能是對方完全沒發現到我車,所以沒有任何煞車動作,
: 直直的撞擊到我左前輪導致的.
: 整起車禍上對我不利的部份是支線沒有讓主線先行,
: (雖然實際原因是道路設計不良,導致我跟對方看不到彼此,卻又會以為前方無車的錯覺): (而此十字路口也無架設凸面鏡,看過行車記錄器影片的人皆想不透為何兩邊都沒發現對

: (但此路口,里長也說常發生車禍,總之車禍內容大概如上述,有機會且允許的話我再補充.)
: 以下才是重點:
: 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及一千萬的超額,
: 現在對方家屬要求死者和傷者共800萬的和解金額,
: 與保險公司願意理賠金額差距過大,(應該差超過400萬)
: 對方家屬目前也表示不會退讓800萬這個金額,
: 沒有達成和解,他們就是除了公訴的過失致死外,另外再提告老太太的過失傷害,
: 我本人無前科,開車二十多年來也無任何車禍記錄,
: 現在在保險公司認定理賠金額與對方要求差距過大的情況下,
: 是否就只能被動讓對方走刑事及民事訴訟?
: 民事訴訟的部份很單純,法官判賠多少,保險公司就得乖乖理賠給對方,這點應該沒問題.: 那刑事上我就只能因為保險公司不願理賠800萬,而我自己也無力負擔差額400萬,
: 就只能等候法官判決了,對嗎?
: 雙方沒辦法完成和解,所以至少有易科罰金的懲罰要負擔,
: 甚至還要擔心有可能判決更重,超過六個月以上,只能認命服刑?
: 法官是否會斟酌和解不成是因對方要求金額與保險公司談不攏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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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sonmoon (101.12.112.139 臺灣), 05/24/2023 12:39:09

johnny30489 05/24 13:13他連10萬都拿不出來了辣 進去蹲不是比較爽嗎 大爺

johnny30489 05/24 13:14們 最近流行蹦粥 剛好進去吃最道地的 讚

alittleghost05/24 14:05寧願付10萬給律師,也不願多掏一毛錢賠死者啦

ISBearking 05/24 16:24為什麼一直有人覺得花錢請律師好像很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