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禮讓行人不能檢舉?網轟爆警政署草
※ 引述《jason486 (Jason)》之銘言:
: 不禮讓行人不能檢舉?網轟爆警政署草案:鼓勵撞死人嗎
: TVBS編輯 廖子盼 報導 2020/08/13 17:13
: 警政署外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民眾檢舉項目大幅縮減,未
: 來佔用機車停等區、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等等,全都不得檢舉只能靠警察開單,消
: 息一出後,立刻引發正反兩極意見,對此,FB粉絲專頁「交通會客室」指出,這份草案為
: 初步共識,目前還在討論修正,尚未提報交通部。
: 近日外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文修正草案,針對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
: 號誌之指示者以及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未來不得檢舉只能靠警察開單,另外也限縮
: 連續檢舉,往後針對同1車同1項款之違規,6分鐘內不得連續檢舉。
: 消息一出後,立刻掀起討論,PTT鄉民也轉發分享,提到雖然道安相關專頁一片罵聲不過
: 地方社團都一片叫好,原PO認為未來馬路根本變成停車場,連直線行經行人穿越道也不需
: 禮讓行人,「因為被檢舉通通不會舉發」,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回應,「違規合法和犯罪
: 除罪」、「各位要怎麼死還不知道呢」、「歡迎進入大臨停時代」、「鼓勵車子撞死路人
: 吧」。
: 對此,「交通會客室」提到,詢問警政署交通組,7-1修正草案只是初步共識,尚未提報
: 交通部,目前都還在討論修正,「交通會客室」也會用理性、客觀的角度向警政署提供意
: 見,請大家一起為交通秩序努力,在檢舉與行政資運多方考量下,找出一個最適當的方案
: ,讓大家真正可以當個快樂檢舉人,在警民互助的基礎下,真正達到彌補警力之不足,檢
: 舉真正危害交通秩序、警方難以取締稍縱即逝的違規項目。
: https://reurl.cc/N6a4Rn
: 備註:
: 如果這修正草案通過
: 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 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等項目
: 以後都只能靠鴿子開單 民眾不能檢舉
: 我記得還有違規臨停也是(這篇報導沒寫到)
: 大違停時代來臨嘍
: https://i.imgur.com/UqPXij0.jpg
除長時間的違規停車以外,其他違規根本等不及報警等警察來取證。
甚至,以前報一件違長期佔用道路的違停,附近農田的產業道路旁新蓋大樓,社區住戶就把車停在產業道路上,產業道路本來就不寬,3公里多的路就這段被他們佔用車道而只能單向通行。
報警我就先離開,回程的時候看警車正離去,但違規車輛沒被開單,我再打回去警局關心。
「我是剛剛報違停佔用車道的,剛看你們同仁來過但是沒開單餒。」
「是xxx路那件報案嗎?我跟現場同事確認一下」
「先生你好,我們現場同仁說,路邊停車有靠邊停,道路還是可以通行,所以沒有開。」
「這違規佔用車道,整台車停在車道上欸,而且這整排不是臨停,一停都是十幾個小時,如果只是臨停我不會麻煩你們。」
最後值班警察感覺有點無奈,我就問是不是在那邊你們會有壓力,值班也就含糊的承認,我就說那不為難你們,我去找議員講。
翻開手機電話簿,之前地方活動跟我搭訕拜票的議員,熱情的留電話跟我,說什麼事情可以找他幫忙,講完整個事情經過,然後議員說他去了解,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違停依然在那裡停爽爽。
想一想,畢竟那邊好幾百票嘛,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也是蠻合理的。
後來我自己用網路檢舉,因為不是每天會經過的方向,偶爾有事路過或是特別過去巡田水,陸續也送出二三十件,全部都違規依法舉發。
啊前面那個警察是在不舉什麼的?
這些提案的民意代表,跟我遇到的議員相同,其實是很傾聽民意的,不然怎麼能當上代表。
===============
檢舉取締的制度是有很大改進空間的,身為一個檢舉素人是這麼想,取締違規是為維護交通安全而存在的,而開放民眾檢舉是為提高舉發違規的效率。
跟民意代表不同,個人認為民眾檢舉的效能太差,檢舉量根本遠遠不及違規量。但也明白一個事實,就違停來說,期待全面取締舉發違規,讓路上沒有違停是不切實際的,畢竟人多車多停車位少,鄉下市區沒有民選首長敢這樣搞。
但要逐漸的改善交通,就應該提高檢舉量能,檢舉多罰單就會多,抗議抱怨就會更多,這時候提供違規駕駛輕微違規的扣打,例如半年內只有幾次非嚴重違規,就折抵或減輕罰鍰,
以此減少提高檢舉量,而產生的民怨。反之,經常違規的慣犯給予標準的罰鍰,但因檢舉率的上升,檢舉制度就能對所有違規行為,給予更公平的處罰與警告。
容易造成死傷害或死亡的違規,應該開放高額檢舉獎金制,超高速闖紅燈、惡意逼車攔車、盲彎跨雙黃線超車、......,哪種違規肇事率高或是傷亡率高,就提高該項目檢舉獎金。
對非習慣違規者,予以輕度懲戒或警告,對違規事實嚴重者和習慣違規者,處以標準的懲戒。如此能避免被裁罰者累加起來的反對聲量,分化他們才能讓加強取締的工作得以執行,另外的理由是會惡性嚴重違規的通常都是習慣違規者。擒賊先擒王,以解其體。
--
億元長官表示: 不關我的事啊~~又沒檔到我.
議員都能帶頭關說罰單,怎麼可能幫你處理違停
只好不定期去收租了,雖然租金沒進我口袋。
幾百票比你一票多啊,沒辦法,議員也有連任壓力。
可惡,老人區沒什麼機會拉下他
只要有選舉,一切免談
推
台灣就是違停的比守法的還多啊 不然立委怎麼敢那樣搞
違規還特別凶悍
南部鄉下日常
這裡是高緯度南部地區
光是一個標線號誌 就能一堆人上鉤了 不從這裡改善 實在
難減少問題
某些酸民只會酸奉命行事的基層員警,真正做決策的高層官員
還有偉大的民意代表,酸民根本視而不見,難道是刻意護航?
台南市現在檢舉還要檢舉人掃描身分證背面咧,看有多護航
市長是哪個低能
閱
辛苦了
※ 編輯: GHowPan (220.135.226.4 臺灣), 08/14/2020 19:56:33就是自己公務車也違停被檢舉的黃大市長
要掃描身分證這剛改而已,就是在OPPO提案後,尚書大人真
機靈,風往哪吹,就往哪轉
一開始警察不太處理的路段我是看到一次就照三餐打一次110,
反正就算不開單警察一定就是得跑這趟,打個幾個月就會有成
效了
思想太單純了 事情不是檢舉就能解決 只會造成亂象 可憐
我這邊已經解決好幾處違規轉角停車,他們都很乖的去找停車場,真可愛。
※ 編輯: GHowPan (220.135.226.4 臺灣), 08/14/2020 20:37:02認為現在的檢舉無法解決,是因為違規100個被檢舉的可能不到5個,若檢舉率提高到30個 50個,就會大幅降低前者產生的投機心態。 實際經驗,有幾處違規轉角停車兼佔用車道就是這樣,叫警察開勸導單警察不開。送檢舉 ,連續收到罰單他們就學會怎麼停車了。因為他們清楚知道再違規停車,就100%會再收到 罰單。
※ 編輯: GHowPan (220.135.226.4 臺灣), 08/14/2020 20:46:47我也是只檢舉我家路口的轉角處違停,結果連附近的紅線也沒
人停了
目前政府就是保護違規人、加害人,不要太在意
推
要有政府高官被違停車害死,政府才有可能重視
懶得檢舉,沒想到等同放縱違規
就算高官被違停害死也不會修啦 010萬人上凱道看有沒有機會
重點是 警察都瞎子 明明旁邊經過 就好像死全家一樣
推
都當沒看到 我都以為警察全家死人 眼睛都哭瞎了呢
有本事怎麼不當場勸導,偷偷摸摸的檢舉......笑死
當場勸導?吃飽太閒在那邊等不知道幾個小時還幾天?
我還真的會直接拍佔用車道的車窗叫他們滾
反問你 政府會跟誰比較好 a.民代 b.檢舉人
傾聽民意??下次政見主打 提高交通罰鍰違停罰10萬、
清騎樓路霸、全力掃蕩違規停車、警察無限開火權取締
違規,鬼也不相信選的上
這個問題我沒辦法回答,因為我不認同。
勤檢舉真的有差,因為很多畜牲駕駛不是找不到停車場,而是
懶得走路
嗯 之後就會就地合法 謝謝
就是政府不作為才會需要檢舉
要不學學新加坡的peace officer
有些人沒讀書只好用罰單教育了
爆
[問卦] 以後這種惡性違停都不能檢舉以後這種惡性違停都不能檢舉了! 先上圖爆
[討論] 未來違停可能不會被罰了立院草案: 正在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條修正草案,計劃針對目前檢舉項目最多的 違規停 車(7-1條修正草案)可能以後民眾只能檢舉的項目修正: 56條1項與2項 違規「停車」之處罰,已排除55條臨時停車=>不能檢舉 55條臨時停車 。71
[閒聊] 未來機車族路權,恐將被大大限縮!機車族路權已經夠可憐了,肉包鐵還容易被逼車、要閃違規車 所以很多機車族會用檢舉教訓違規仔,但未來....恐將無法再檢舉了! 立院草案: 正在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條修正草案,計劃針對目前檢舉項目最多的 違規停 車(7-1條修正草案)可能以後民眾只能檢舉的項目修正:37
Re: [閒聊] 簡訊檢舉違停現在還是可以拍照錄影檢舉違停 可以用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的官方Line檢舉 ID:@TCPB 我檢舉過好幾次都有成功 另外如果傳簡訊或是打110 警察沒有到場29
[討論] 限縮檢舉草案在隔壁板看到的 貼幾個我覺得比較重要的 -- 臨停部分 第55條第1項第2款 在交岔路口、公車站牌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