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情侶雙亡】馬自達男坦承趕時間時速80
※ 引述《wisdom ()》之銘言:
: 總之,我的看法是馬自達無責,超速與事故無因果關係,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成立(猝不及: 防)。
: 以上鍵盤。
本篇說明其實很合理,
底下推文很多人糾結在被告本身既然違規,怎麼可能無過失,
但事實上刑法上的過失是以結果論,
並不單純是「你這個行為有過失」,
而是「對於這個結果來說,你是有過失的」,
意思就是,抽離掉結果,行為本身的違規、不注意等等,沒什麼意義,
例如你闖紅燈,結果闖完沒發生任何事情,那你有沒有過失?沒有。
沒有「結果」,就沒有過失,頂多就是很危險要開罰單。
而既然要講結果,就不能忽略行為與結果的關聯性,也就是因果關係,
雖然你做了一件錯事,但如果你沒做錯,還是會發生一樣的結果,
那就會認為你這個錯事跟結果沒有因果關係,那也就「沒有過失」。
最常舉的例子是酒駕肇事,
某甲酒駕,酒測值超標,在路口等紅燈時,
一個開車睡著的人從後方高速追撞,撞死了,
此時酒駕者有沒有違規?有,甚至還有酒駕的刑責,
但他對於「後車駕駛死亡的結果」有沒有過失?
沒有。
推文也有很多人質疑法院不會這樣判,
雖然我也無法保證法官一定會怎麼判,
但實際上過去確實有類似的案件判無罪的,
舉例而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80625/MR5AVQHJU5KETX4BIXPKTRNYCU/
這是100年間的車禍案件,
速限30的施工路段,被告以時速60-90間的速度超速行駛,
撞上從巷口闖紅燈駛出的三貼機車,
媽媽重傷癱瘓,兒女一死一傷。
本案車禍鑑定委員會、交通大學鑑定,都認定被告無過失,
此外還送逢甲大學鑑定,也認定被告縱使依照速限行駛,仍無法及時煞車。
但是逢甲大學另外提出一個論點,
就是「若被告依速限30公里行駛,會晚一點到達路口,可以避開告訴人的機車」,
然而,這在學理上稱為「假設的因果關係」,
但一個事件發生,伴隨的因素太多了,不可能一一假設,
假設被告前面都用90公里超速行駛,因此提早抵達路口,
但抵達路口時已經降速到30公里呢?
結果還是會剛好遇到被害人闖紅燈,還是煞車不及,那又如何認定?
若要這樣假設,那永遠假設不完,
而且不得超速規定,是要避免超速導致反應不及的車禍事故,
並不是要避免超速可能導致兩車可能同時抵達路口的巧合發生,
所以這種假設因果關係是不被採納的,
(後來即使二審改判有罪,也沒有採納此論點)
一審最後判決被告無罪。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6 年交易字第 7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MdqdlX
案件到了二審,逆轉改判被告有罪,
採用的理由類似上一篇推文有提到的論點,
認為被告既然超速,就不能主張信賴原則,
也就是他不能「相信別人不會闖紅燈」,
則被害人闖紅燈從巷口衝出來,你也要預先防範,誰叫你要超速,
最後二審以過失致死罪,判被告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換算約18萬元)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交上易字第 323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Oq9qx7
案件到了最高法院,把原判決撤銷發回,
理由說得非常清楚:
「刑法上之無認識過失,係指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按其情節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而言。故行為人何以有能注
意之情事,當有調查並說明清楚之必要。原判決係認定上訴
人因超速行駛而就事件之發生有過失。故判斷上,應以上訴
人發現賴心怡之機車時,若未超速行駛(速限30公里),能
否有充足之停車距離以避免本件事故發生,作為認定其是否
「能注意」之標準。」
最高法院 109 年台上字第 955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n0e0W1
案件回到高等法院,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理由就跟先前論點一樣
「被告縱未違規超速行駛,而係以時速30公里行進,亦無足夠反
應距離及煞車距離,而得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避免事故發生
,則被告雖有超速行駛之違規行為,然亦無從注意而避免本案
發生,自難認有駕車過失行為。」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交上更一字第 6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Y6yWO0
本案不得上訴,就此確定。
我並沒有說法官這樣判一定對,也沒有說本案一定也會這樣判,
但至少這個論點,司法實務上確實是可能被採納的,
況且連最高法院都表示意見,那未來下級法院遵循的機率是很高的,
給各位參考,大家也可以持續關注未來本案會怎麼下判決。
--
推
機車全責,真慘...
汽車不要求修車費就很有誠意了^_^
用心
如果汽車沒超速,那2個人不一定會死
這故事告訴我們,超速撞死人只要是對方錯,你完全可
難道不超速,那兩位就一定活?
以全身而退,反正你有沒有超速他都會死對吧
這就是文中說的,會假設不完
被時速80跟40撞上去,難道存活率都一樣??
crassus7217你誤會了, 法律為什麼規定不能超速,主要原因在於超速會減少對事件的反應時間, 假設你遠遠看到有人闖紅燈,你遵守速限,就可以及時停下, 所以在很多案件中,超速確實會有過失責任喔! 然而,本案特殊在於你已經到路口了,對方才突然衝出來(轉過來), 那有沒有超速就不是最重要的了。 至於時速80或40撞上,存活率是否相同, 依照常理想,確實不會相同, 但實際上,40公里常常也真的可以撞死人, 那本案回溯到過去,用40公里撞看看會不會死? 遺憾的是現行技術真的無法證明這一點, 那麼依照罪疑唯輕原則, 不能在有疑問的情況下,「推定」你若沒超速,對方一定不會死, 所以不能因此就認定他有因果關係、有過失。
不死也殘廢更慘好嗎
大外割就是自作孽,不侵犯直行車路權連車禍都不會發
機車不違規根本不會撞上,不撞上,就算超速,死亡率
依舊為零
生,開200也不會撞到
全身而退對啊,不然呢,自殺機器到處幫人留前科
像話嗎
全身而退勒……除非能避免撞擊才叫全身而退。
看不懂中文的人好煩==
半身不遂比較有可能啦。全身而退咧
這告訴我們請個好律師是很重要的
謝謝解釋
這大概是我車版看到最認真的法律文了,比我自己發
的還認真,推!
在法院攻防,你得拿出不超速也不會死的證據,不然只
會被對方律師攻擊
沒撞擊自摔都可能死亡所以假設不完
而不是說出“不一定”這種含糊不清的詞,法院你定罪
都是要有足夠的證據
推
專業推
法院找的是「肇事原因」而不是機車騎士「死亡原因」
真的請個好律師比較實在,什麼判決都有可能發生,兩
好嗎=_=。如果是死亡原因,車速自然無法忽視啊。但
條人命的案子判決差一點點就差很多了
找的是肇事原因,那只要能證明即使合於速限依舊無法
避免,那超速與否跟肇責基本沒有關係
為什麼一個三寶鬼切可以釣出那麼多觀念偏差的三寶ㄚ
看到有人平常邏輯很正常 遇到機車就會自己轉彎
不是啊 這次這機車就真的三寶啊 這種突然衝出來的我
不相信汽車開50就不會撞到
反正只要在馬路上都有機率遇到不適任駕駛的恐攻
死了就算了 活下來的人還要處理這些爛事
這也是實務上我最不能接受點 如果小巷子限速20公里
事故件數居高不下 人人有機會遇到
因為偉大的 絞痛部認為 現在的考照制度很棒不用改進
這個案例,我上一篇推文就有附上了
有人開80撞死人 判定即使開20也猝不及防
能注意/猝不及防,都是用客觀驗證,不是主觀認定
那邊60 頂多會吵 6x上去 會怎樣 但看那樣我看也會掛
機車全責真的慘,如果汽車再要求賠償可以嗎?
wonderlands你先想想,為什麼會有猝不及防的情況
因為有人作出要逼迫他人改變的行為或舉動
但開40或30 20 10 5公里會不會致死還需要證明嗎
而這個舉動才是客觀上不該存在的,也是直接影響他人
40撞下去就OHCA的也有哦
如果你覺得速度那麼重要的話 你不要上高速公路啊
況且法律必須是通則,如果無法客觀,就無用
40撞死當然可能 只是覺得速度需要是參考依據之一
因為每事故都是獨立事件
問題是你所言之速度,沒有辦法統一標準....
考慮什麼?死亡原因還是肇事原因?法院是在判定肇責
比例而不是找死亡原因
甚至無法重現或模擬每個獨立事件
你讓時速20都能猝不及防的撞上?這跟自導自演87%像
死因跟肇因要分開看,沒錯沒錯
刑事訴訟上沒有肇事責任自然就沒有過失致死的問題。
至於民法上法官要不要依超速來要求肇事者賠,那是另
奇怪勒 某人484腦袋不存在尊重直行車路權啊
一回事。也不是沒有刑事上沒罪,但民事還是要賠的
想必也是三寶 ㄏㄏ
看不懂中文的真的很煩,我笑了
例子。當然民事法官要是真的判賠了,保險公司自然要
吞下
最基本沒有機車亂尻這件事完全就不會發生了
20會死人啊,公車20轉彎剛好輾到死角的怎麼會沒事,
真的不用快也會死人
一定是沒有退三步的原因
開坦克時速0.0001km也會死
想澄清一下, 我絕對沒有替超速者開脫的意思, 超速是現今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很多人還會有一個錯誤觀念, 就是速限50,我開60以內就沒有過失(違規), 錯!你開51就違規了!只是超過60才開罰單而已! 保護自己,避免承擔肇責或訟累, 維持速限內行駛才是王道。
※ 編輯: vinmo (117.56.215.10 臺灣), 12/23/2020 11:42:25
腳踏車都能撞死人了,糾結速度真的沒意義
汽車沒超速只是撞上去不會是右前方,而是整個正面
那邊60開40應該被貼上網說三寶了吧
20撞不死嗎?別逗了
要證明超速是事件主因 不然開20 也可能撞死
日本就有女生腳踏車時速9.3km/h撞死人了
看了影片,又是一個外車道強制左轉的例子,時速也不
這篇很清楚。事實上騎士那種轉法開任何速度都會撞上
去,完全不可能有反應時間。
是非常快,我自己也曾被好幾次右側左切的機車嚇到
有一次還真的撞到一個機車阿伯,幸好當時車速不快
推 上篇一堆推文不懂這邏輯
鬼切阿伯爬起來後,還逃得比我快[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推 淺顯易懂 例子明確 一堆看不懂中文的
不過啊!法官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打死了
我覺得是和刑事無罪推定有關就是
還在應注意而未注意,是不是又看不懂中文...QQ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推這篇文章的分析,但本案仍請靜待司法判斷,不能因
為這篇文章的分析就認為本案應該要判無罪,畢竟沒有
這篇非常精闢 推薦板上鍵盤法律專家多看看
兩個案例的事實會是完全一樣的
推推
判決很難寫的,不是鄉民以為的一句話就可以草率結
案。建議可先靜下心來好好閱讀,再看法官是否真有
那麼恐龍。
對於鬼切這種無法反應的情況討論60、80沒意義
重點是鬼切 到底還有多少人看不懂
沒撞死殘廢才慘 賠到爆 所以腰撞就要_ _
當事人蠻衰的,刑事縱然躲得掉,民事應是逃不了了
誰跟你要撞就撞死 大車司機會跟你說全家一起撞死沒
人能求償
推 汽車超速的確不是責失
106地院,109最高法院,真夠久
好文,法律其實也是邏輯,並不全是自由心證。很多
不看判決只喊恐龍的真的應該好好學習看字。
先猜是道長
說超速違規,機車出現在禁行機車道上也是違規啊
判例超重要
我想問假設有能力証明時速40撞上去不會死,這樣
汽車就會有責任嗎? 我是說撞上去受傷程度不同會影響
汽車的責任? 照你說即使40也會撞上所以汽車無責
那撞到後對方受傷程度應該也跟汽車有沒有責任無關?
這篇要存起來。有最高法院判決!
逢甲大學的假設論挺搞笑的
推 好文,增長法律知識
那你要能提出證明,假設是沒有意義的
訴訟拖了近10年,大概生活也毀了
汽車沒超速,但若是重傷癱瘓,也沒比較好
推「若要這樣假設,那永遠假設不完」
我的意思就是如果已經有能力證明了,受傷程度跟肇責
有沒有關聯
家裡附近機車車禍雙方車速不到30還是死人
你的有無過失跟因果關係全部混在一起 其實沒學全就
不要講太多 誤導他人
用假設因果關係答辯,那原告也可以說「我超速如果再
開更快一點,或許就能提早超越他們了」
討論刑法之過失要與相對應的條文構成要件做連結
你舉例闖紅燈根本無刑事之責任 可謂不三不四
台灣路口轉角淨空範圍實在太小了,新的重劃區才有
比較好些
我也可以假設汽車開180根本不會碰到那機車了 沒意義
在這邊貼判決跟一堆法律用語 文盲還是看不懂
問題是可以假設40撞到,結果安全帽飛出去,頭敲到地
5樓就是明憲沒看文章亂討論的最佳案例
上GG,可以假設得太多了
一直用假設來討論因果關係 就只會一直被假設打臉
推這篇
騎腳踏車撞都可能死人了
糾結在速度幹嘛啊
因為有人只會慢一點=安全啊 標準的三寶
然後這種想法在台灣從上到下都一堆人 可悲
言之有物的好文章
去證明時速40撞不死人啊 證明的出來嗎?那到底在廢
話啥?
推
闖紅燈的三寶害死小孩,還有那個臉跟對方求償3千多萬
浴室跌倒都有機會致死,重點不在速度,而是受傷位置
推
,不需要一直糾結時速20會不會死,不違規就不會死
下半輩子只能看兒子遺照跟坐在輪椅上真的是她應得的
好奇這例子最後民事索賠到多少
除非你有奇異博士的時間寶石可以一直回溯,不然假
設是沒意義的,是這樣的意思吧
如同上面推文所說 各案件應視為獨立事件去看
推個
這案件鑑定 我想汽車還是次因 很難無責
只能說速度降低死亡率也會降低而已
推詳細
有權有勢闖紅燈撞死人都不一定有事
這案例是刑法上的判決,民法上要賠償的金額應該不小
。
好文。有些名詞被法律另下定義,這常造成雙方互罵
推!
專業理性推
不愧是加減最帥
有因就有果,這事件的源頭就是違規左轉,沒有違規
的話,你管四輪超速200也沒事好嗎
刑事無過失, 民事要賠錢 怎麼覺得很矛盾
應該說這事故有無過失沒有分刑事還民事,既然刑事部
但覺得超速對結果一定有影響,調整成超速多少以上罰
則照比例增加有比較好嗎
不過強調51就違規真的很法匠。速限根本沒嚴謹過程
份法官認定駕駛無過失所以判了無罪
那我想看民事判決, 一個無事故過失的人是要用什麼理
由要他賠錢? 道義?
如果是有過失但刑事判無罪, 民事要賠償我還能理解
推
推一個 看文章長知識
民刑事的標準不同,請參辛普森殺妻案。
這類案件 刑事無過失 民事不可能賠錢 因為民事請求
全基礎規定在侵權行為 開宗明義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
既然無過失 當然無法請求 你應該是跟刑事無責任搞混
了 刑事有些是不處罰過失犯的 所以才會有刑事無責
民事卻要賠錢的情況 其中最常發生在毀損罪
我親身遇過一次,市區道路限速40我騎60,被一個對
向機車在尚未出他的停等線情況下,在斑馬線上突然
發動南部式待轉,最後他全責我無責。
我朋友也遇過一個,被後車機車輕吻屁股,但他因為
要趕高鐵去趕飛機,認為自己被撞但很輕微不追究,
直接走人。但後車駕駛人在碰到他之後,隨即摔到,
頭落在大車車身底下,然後就爆了.....司機有驗出酒
精反應但無罪。我朋友無責但是沒有留在當場,最後
三寶:吼呦 你騎太快惹 一定是你的troll
落得肇事逃逸,扛個緩刑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那是電影情節,現實中在法院上沒在
給你有那麼多假設的啦
逢甲是哪個天才假設出這個東西的...
有時候覺得法官很恐龍,但像這種事情,如果我是法官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要放新聞的最後一段阿,限速30公里行駛,煞車距
離也須25.54公尺,但現場實際測量僅有20.9公尺可供
供反應,白話就是超速的在這20公尺之內發現闖紅燈的
所以被判無罪,但若是在25公尺外,闖紅燈的先出來
判決就會完全不一樣
推一個
所以還是找個好律師很重要,有經驗的律師一開始就會
佈好局,咬住對方是在25公尺之外,對方的律師也會有
同樣的想法說另一方在25公尺之內,這時候沒經驗的
就會吃大虧,認為幾公尺而已不重要,人死為大才重要
其實道理就是有人硬衝過來送頭,比如自己飛撲把頭
塞進公車或聯結車輪子下面壓爆,那駕駛不管事發當
下有無其他過失都應被判無責,因為他等於被死者當
成自殺工具,只是那台車剛好被死者隨機挑中而已
推認真解釋
再補充一點, 推文很多人質疑刑事判無罪,民事是否也要賠償, 我舉的案例,民事一、二審都認定被告無過失,判決被告免賠, 不過最高法院發回,案件還在更一審審理中, 但至少可以確定,若法官認定你沒有過失,不但刑事無罪,民事也不用賠償。 少數例外是刑事認定無過失,但民事認定有過失, 這是因為民刑事由不同法官判,法官的看法不一導致, 這種情況有,但少見, 重點這並不是「無過失還是要賠償」喔! 提供判決如下: 一審判決:免賠
https://reurl.cc/k0D19r二審判決:免賠
https://reurl.cc/bR02ev最高法院判決:發回續查(調查是否真的來不急煞車)
https://reurl.cc/R1xrD6更一審仍在審理中~
※ 編輯: vinmo (117.56.22.196 臺灣), 12/23/2020 14:31:48
109 年台上字第 955 號刑事判決 看起來是在客觀就
說速度會降低死亡率的是沒看過砂石車起步就收頭嗎?
一般民事法官也省得麻煩,刑事都免罰了,直接免賠
好多低能再說超速
推
推推 認真文
推這篇 長姿勢
奇怪勒 平常二輪在戰的直行路權怎麼不見了
幹 中文好難懂
判決裡面寫的時速30煞停距離要25公尺 真假阿
加上反應距離...如果直接踩死應該不到25公尺吧@@
推認真文
用心文 推推
國內的車禍鑑定單位@@ 讓人有種不是很放心的感覺
加上現場採證的鑑識人員或員警 有定期更新訓練嗎
推一個認真解說
這裡真是革新了我的交通知識 以後超速我也能安心了
,這才是對的 三寶本來就該重責
喔喔看到上面有人回應連時速30煞車距離都不夠
回樓上,過失致死、致重傷一起判斷了,結論都無罪
推推 ~ 理性判決
光法官看法就百百種
專業推
地院那判決應該會上訴
認真文給推
真的需要多一點這種專業文章,推推!!
用心,推!!!
推認真
假設反應需要2秒,時速30公里未減速2秒時就前進16.7
尺了,踩下去到停止可能也超過一秒,就算是一秒也前
了4.15公尺,所以反應距離25公尺不算誇張
超速又怎樣?不是肇事原因就沒事阿…扯超速幹嘛?
應該滿多人沒看懂文章,推文的質疑在文章內都回了
找出另一個有肇責比例的案子 我就相信不是在帶風向
不要助長超速趕路的氛圍
有興趣的其實只要上司法院查詢判決/過失致死/超速就
有答案惹。是類案件一切看法官,欲賭者請自便
真的 完全看法官怎麼解讀
超速的人扛責機率還是很大的,不要超速最重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8 年交易字第 834 號刑事判決
台南這件YouTube 搜尋 台南怡平路 車禍即可
超速撞死人無罪的清一色都是計算反應時間與煞車距離
重點在是否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並不是對方闖紅燈,就
於是乎有無法注意之事由惟更多的案件是於被告過失處
載明被告超速且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所以勝敗
關鍵在法院分案時
可以不煞車,把對方撞死。
推
林書豪說的沒錯,不是超速沒事,而是所有用路人都
應該注意開車基本規範,前面已經解釋很多了文章也
不看完就在說帶風向什麼的只是故意無視跟自己意見
不相同的說法而已,以為法官判決可以拿來當自己違
規鑽漏洞的理由我建議你把車賣一賣走路最強
嘿對 路上就一堆這種根本不給人反應時間的
出事再扯你太快 騎腳踏車就遇過 嘻嘻
騎捷安特的一定是飆仔
遇到鬼切右轉的人才會煞不住
感謝分享 你講得很清楚 好懂欸 難得的優文 推
推認真專業好文
這篇很詳細
專業好文
這樣叫全身而退喔 被自殺攻擊叫全身而退喔 沒過失還
要跑法院跑到最高法院 就算今天他超速 他對這件事沒
責任那就是連起訴都不該起訴 還全身而退勒 不會還在
講什麼死者為大這種話吧呵呵
優文,法律就是講實際證據的地方,是要假設個屁?
怎麼不要假設不要出生就不會被撞死
推 法律的用字讓你解釋的很清楚
認真文給推
推 要假設永遠假設不完
推專業解釋
超速就三成責任,大車撞小車就弱勢啊
推
推認真文
推一審跟最高法院法官 邏輯清晰明事理
原po論點都寫這麼清楚還看不懂 素質真的很差欸
專業,推~
專業推
三寶:人死為大你又超速 還是吞下去吧人家很可憐
路上超速能心安了^_^
真神奇,之前有台特斯拉超速碰到自殺車輛瞎眼衝撞
直接把車撞飛噴出去撞到人行島上的人,車板卻幾乎一
面倒覺得超速車全責
今天被撞的是機車就....
雖然這案例我也認為是機車占主要責任,但這標準喔..
兩輪屁孩見識低無法理解我們說的 沒辦法
感謝解釋
推推,優質文章
感謝,所以事實就是法官爽判怎樣就怎樣
不認同,這次案件發生在直線車道 四周無遮蔽物,跟
從巷口竄出能類比?
超速造成的重大傷亡,怎麼可能沒有因果連結XD
可以等着追蹤這案子的判決,汽車絕對要負大部分責任
!
先推再看
好文給推
四周無遮蔽你確定嗎 旁邊不是有分隔島擋住視線嗎 再
者你在開車的時候會往前看應該不會另一個線道的機
車吧?更何況機車突然一個鬼切你不管開多快多慢都沒
辦法預測吧?
專業推
推這篇
理組法盲會說你恐龍
推
請問闖平交道被火車高速撞死能向台鐵求償,要求國
賠嗎?如果火車在平交道口低速行駛,違規人說不定
還能生還
樓上舉例失敗
keney你這個「說不定」就是法院不會採用的東西
棒棒
推
結論:三寶鬼切真的太浪費社會資源,請執法單位認
真開單,考照單位加強把關
推!
推這篇
有一種狀況比死更慘 植物人或癱瘓
之前台南bmw業務嚴重超速撞死轉彎車那件是全責嗎?
這篇看完 我以後可以放心超速了! 感謝這篇
感謝
樓主都說 法官在每個案件見解都不相同,怎麼還有推
文內容邏輯超高,覺得超速一定沒事...
機車騎士算是蓄意謀殺女友嗎?女方能提告機車騎士
嗎?
走路+大眾運輸 唯一解 無罪之前都太折磨
法律鼓勵人漫不經心 鼓勵違規沒事就沒關係
推 觀念正確
推
推一下,觀念清晰優質文
結論,不要鬼切、闖紅燈
感謝白話文拯救鄉民們
超速的人就算沒有刑事責任,也會被開超速罰單喔
越這樣說越覺得此案超速有過失
推,車板難得理性文
50公里跟80公里,撞上一種是傷一個是死,差多了
說的好像很理性,若此案最後定讞結果有過失你明顯
偏一邊 算理性嗎?
說明的很清楚 推
既然每個案件都不同。找一個不見得一樣的例子來說
明有可能無過失。 怎麼不找個千百件超速有過失的案
例呢?
Lorazin你誤會了, 我沒打算主張本案「應該」判無罪, 只是提出這類型案件中, 即使超速也可能被判無罪而已, 法律就是就事論事,依法論法, 最後判無罪,不代表法官就是支持超速, 判有罪也不代表支持突然內切左轉, 只是看許多人一直認為「超速一定有過失」 「撞死人法官一定判有罪」之類的言論, 想提出一些實務上的案例給大家參考, 本案跟我提出的判決案例當然不同, 速度、距離、車種、路面類型等等, 都會影響反應和煞車距離, 算出來的結果當然不一樣, 所以我也說大家可以持續追蹤後續判決, 絕對不是想帶什麼風向。
講句實話 對開車來說 死比殘好處理
那麼,論超速有過失與超速無過失的案件比例為何?
我沒時間統計這個, 因為超速肇事案件太多了, 我前面也說超速是交通事故最主要原因, 超速撞死人無過失應該還是例外居多, 常見那種煞車不及留下長長煞車痕的, 多半就是有過失的, 不過還是要看個案, 我覺得你的觀念本身是對的, 超速減少反應時間、增加撞擊力, 就是危險,就是不對,沒錯, 但個案有沒有過失、有沒有罪, 還是要個別認定, 不能用「通常」、「原則」 之類的想法來判。
※ 編輯: vinmo (114.47.76.159 臺灣), 12/24/2020 09:10:10大推這篇,表達清楚,舉例適當。建議板主把這篇
M起來,供大家日後參考。
看看這篇提到的這起案件,面對同一件事實,
在沒有得到新證據的前提下,不同層級的法院,居然
可以做出不同的判決。再綜合這篇底下的一些奇葩推文
一起看,這也就是先前我所提到的,理工人可以鄙視
法律仔,但一定要盡量去搞懂,他們到底是怎麼玩
這一套遊戲的。
畢竟,在這個體制裡陪你玩遊戲的,不是實事求是的
科學家,而是那些擅於玩弄文字的法律仔。
話才說完,下一篇不就釣到一隻了嗎^^
超速才3.6%才不是主要原因 更多是未依規定讓車
ABS會有煞車痕嗎?
下一篇討論的也很激烈,不過我覺得本篇解釋的清楚
很多,超速一定有錯,但是就算不超速也不一定不會過
世,如果是重傷或半殘,一樣是汽車車主的負擔,這
樣的結果也不會好到哪,不該轉彎的地方不要轉才是
最重要的
然而這裡很多人不懂這道理啊 鬼切完只會怪別人太快
法官不是上帝,法院沒辦法提供真理,法院做的事是
用統計歸納以及交叉辯證的方式,生產出最大公約數
命運就掌握在法官身上 也是慘
我也覺得無罪,推一個
你怎知50一定是傷 假如50一樣是撞死又該怎麼說?超
速本身確實違規,但在鑑定中對於結果的主次因要分清
楚才對。
今天如果是火車撞到闖平交道的是誰的問題
專業文法官系的
理性 優質文 推
原來下面那篇廢文就是上面的L發的ㄏ
很多人只是想靠北四輪吧
算惹吧 鬼切就是鬼切 幹話少講一點對腦袋比較好
社團裡也一堆人幹譙這個鬼切三寶 靠北車速的有動腦?
說得真好。無論是否違規均有結果產生,所以違規跟結
果沒有因果關係
汽車對行人及自行車騎士的事故中,30到50公里的死亡
率是急遽攀升的
可是閃不閃得掉和撞不撞得死是兩回事
超速撞死,不超速可能只是撞傷
車速還是很重要好嗎,有關駕駛反應時間,只是車禍不
全然是超速造成都要看現況
先推一個。另外還是有低能看不懂,一直以為真的可以
安心超速。因果關係講得很清楚了。如果今天類似的狀
況,但你在離鬼切機車更遠的距離他就切了。而這個距
離如果用速限推估是可以煞得下來,但你因為超速而撞
上去,那這個超速就跟事故有因果關係。從來都沒人跟
你說超速只要沒有其他違規,撞上去也一定沒事。搞清
楚,從來沒人會跟你說可以安心超速。
80不算嚴重超速 路段限速60 可以合法開到70 超速20
推,長知識好文
推認真
12
43-- : 推 blueweak : 可是閃不閃得掉和撞不撞得死是兩回事 12/24 22:50 : → blueweak : 超速撞死,不超速可能只是撞傷 12/24 22:51 來來來 還有一件正在判X
看到舉巷弄闖紅燈例子為例 覺得還蠻奇怪的舉例 要也是舉類似的同車道鬼切 以一條四線道時速50公里來說 如果有行人從花圃跳出45
保險只賠民事,保險只賠民事,保險只賠民事 鑑定結果甲方三成,乙方七成,乙方損失五百萬。 保險公司當然判斷理賠150萬就可以了。 強制險已理賠200萬,保險當然不願意再出 刑事被判刑是當事人的事,保險本來就不會理你14
原文43 如果今天不是mazda,而是tesla且配有autopilot,會是什麼情況? 情況大概有以下幾種 1-autopilot設80km /hr 2-autopilot設60km/hr15
想問問版上保險達人 依照這樣保險理賠 假使我今天沒超速 60公里撞上去 零肇責 沒死人或者有死人狀況 那保險還會處理嗎?4
刑法276條過失致死罪在2019/5/29前法定刑是2年以下,修法後是5年以下 實際上都判多久?又有沒有和解會如何影響刑度? 以下列出適用新法276條的判決 沒有和解 判六個月2
看了這篇文章下面的推文發問一下 是我的理解有錯誤嗎? 就原po的保單來說 應該是第三責任險先啟動:傷害死亡最高賠到200萬 不夠的話超額險啟動:最高可以再賠1000萬10
這個事故最倒楣就是機車後座那個 不過看前面討論好像都把機車後座死亡的責任算在汽車身上 她算機車的乘客不是嗎? 機車駕駛雖然也死了 但如果有過失致死的責任17
上上禮拜日遇到一樣的鑽車三寶 雖然不是肇事方 看一下有無傷到車幫忙報案一下再拿行車紀錄器給警察就走了 不過分享給大家參考一下三寶可能行爲22
經過車禍鑑定後,肇責我方3成;老奶奶7成 保額: 強制200萬 + 第三人 300萬 對方要500萬和解,後來降到270萬 但保險公司覺得200萬強制就夠了,再多給70免談
爆
Re: [新聞] 【情侶雙亡】馬自達男坦承趕時間時速80鍵盤分析 在討論超速跟肇責的相關性時,會把駕駛人的反應時間考慮進去。這是一般行車事故鑑定 常會使用的方法。 譬如此案,從影片截圖來看7
Re: [新聞] 水泥車違規左轉「重機情侶」慘死!她崩事 實 竟為貪圖一時之便,未依上揭交岔路口禁止左轉標誌之指示,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應停止 於交岔路口,讓幹道車優先通行,轉彎車亦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採取必要之措施,即貿然 於上揭交岔路口違規左轉彎往華江五路行駛。 陳O在該速限時速50公里之路段,超越行車速限騎乘車牌號碼00-000號大型重型機車、張18
Re: [新聞] 上夜班補貼家用!男大生下班遭撞慘死有人在問2015年內埔這件重機4死的案件,順手查了一下 該案已經結案了,物流士司機一審依業務過失致死被判一年八個月,後來上訴 到二審後改為緩刑五年,至少不用去坐牢 但重點是為何一審被判一年八個月? 主要是被告物流士方沒法舉證說明重機有 超速,這點在判決中有寫到(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4 年審交訴字第 80 號刑事判決)9
Re: [新聞] 囂張!警局前大亂鬥 警鳴3槍逮人其實我覺得原po講的蠻正確的阿(當然處理聚眾那段要不要用槍我沒遇過,不敢評論) 在警械使用條例不修法的狀況下,依照台灣的治安狀況,大部分都沒有到使用槍械的必要 尤其最常看見的就是犯嫌「單純」要逃跑,結果警察朝著輪胎開槍,這就不符合警械使用 條例的要件,很遺憾的我們偉大的署,從來也(還是說有但我自己沒仔細聽?)沒很強烈 跟大家宣達,不要對單純逃跑的犯嫌用槍,只會發生事情頒獎好棒棒,然後喊幾聲支持6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滑了下回文 只有一篇有引到判決 但是那篇也沒有引到為什麼法官認為被告有過失 這篇就討論一下 「經本院當庭勘驗路口監視器錄影檔案內容8
Re: [新聞] 阿伯逆向鬼切撞失能!女騎士遭判「過失重傷害」 需賠2我看原文底下大家罵很歡,結果原po底下附的判決有多少人點進去看了? 現在就刑事判決,民事賠償多少不關刑事庭的事吼。 一堆人全被新聞帶風向 法院雖然判過失重傷害,但只判拘役50天,還緩刑2年,算是判很輕了。 當然,大家要爭議那個未注意前車狀況和超速的部分,對帝王條款應注意未注意的過失責任5
Re: [討論] C300撞擊測試 feat. 重機上國道鍵盤檢察官你好,在下鍵盤車險理賠。 實際上本案大多數人的認知應該都一樣,那就是雙方皆有過失, 主要在於過失比例可以討論,但實務上要說完全無過失很難,以近年 對嚴重超速的認定來說也並非不可能。 基本上可以先下一個前提:
爆
[問題] 新人第一臺車選購31
[問題] 保時捷在中國打六折?31
Re: [心得] 一台福特 Kuga,由粉轉黑9
[情報] 懂車帝測試撞擊, 撞了30輛車, 前撞後撞加撞卡車9
[問題] 請問TOYOTA原廠檢測費7
[問題] 第二排座椅中間有isofix的車款3
Re: [心得] 監理選號程式實戰分享9
[問題] 行車記錄器的支架玻璃貼要怎麼清除?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