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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這則新聞的駕駛檢舉被撤銷?

看板car標題[問題] 這則新聞的駕駛檢舉被撤銷?作者
sweetpage
(用過就回不去)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7

剛好看到一則今年初的新聞,
被檢舉人 沒開燈,
被開兩張單,
被檢舉人 不滿上訴,
卻因為 檢舉者 用手去喬攝影機拍他,
最後判罰單撤銷,
這邊沒看到有人討論,

這是新聞報一半,
還是有漏掉什麼沒說。
我覺得內文撤銷理由太瞎。

因為看新聞說駕駛是轉行車記錄器。
法官是看前後影像角度不同認定駕駛有轉鏡頭,
覺得是惡意跟拍?
所以判撤銷,
還是單純法官覺得連續兩次算同一件所以撤銷一張。
看起來這則新聞講的很含糊。
如果轉行車記錄器角度不能,
那是不是中控臺連碰都不能碰。

說不定這則是副駕駛轉的,
這個判例根本無法證明是駕駛自己轉的。

違規事實明確最後卻因為檢舉者被認定違規撤銷罰單,
這樣也太奇怪。



新聞連結在這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03/18904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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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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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kuo 02/21 09:03為檢舉而做出危險動作不可取,不撤銷不就變相鼓勵

andrewkuo 02/21 09:03檢舉人用危險方式舉證嗎?

eric00611 02/21 09:04對啊,行車中不能操作車機啊

eric00611 02/21 09:10取得證據的方式違法的話,證據就沒有效力,不是很

eric00611 02/21 09:10正常的事嗎?

AntiCompete 02/21 09:52我覺得合理

j6ru04jo3 02/21 10:19反正大家都會幫違規者找理由,照規定走的駕駛真的

j6ru04jo3 02/21 10:19笨蛋

almostreal 02/21 10:55違規事實,兩個都罰就沒這問題了

clearday 02/21 11:15推測的行為也可以拿來撤銷罰單喔?笑死

joe12334667 02/21 13:28不是幫違規者找理由 是無罪推定

QQvei 02/22 17:28無罪推定的話不是應該推定不是駕駛調整行車記錄器的

QQvei 02/22 17:28

QQvei 02/22 17:28還是違規者無罪推定

QQvei 02/22 17:28守規矩的有罪推定

QQvei 02/22 17:28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