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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連署中:恢復民眾得檢舉靜態違規

看板car標題[分享] 連署中:恢復民眾得檢舉靜態違規作者
SteveJobs
(果粉之神夢幻ID)
時間推噓35 推:42 噓:7 →:56

違規停車的檢舉案,需要由警察最後審核

民眾只能提出檢舉,並不是地下市長縣長

https://i.imgur.com/xBYrrUL.jpg

圖 連署中:恢復民眾得檢舉靜態違規

已經有善心民眾建立提議:

恢復民眾得提出靜態違規停車檢舉的權益

https://i.imgur.com/sEPMajD.jpg

圖 連署中:恢復民眾得檢舉靜態違規

網頁: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公共政策討論平台

註冊帳號快速、隱密,向政府發出心聲機會

提供給希望道路安全,向上提升的版友參考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b7440a1-332a-4b91-9e3c-5199f840c5f0

60天連署期,達到五千覆議。政府需要作出回應。願各位版友行車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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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49.205 (臺灣)
PTT 網址

Aixtron 12/09 21:12我家旁過夜的蟑螂都回來了

chimouse 12/09 21:12巷口雙向道又被停到變單向道了

flybow 12/09 21:18這個應該是要發動公投進行創制的級別

Anderson081912/09 21:20拜託不要

DASHOCK 12/09 21:21最近開始亂象加重了 ~ 哀

Aixtron 12/09 21:22真的應該公投

看我ID,働!蘋果創辦人都表達憂心

※ 編輯: SteveJobs (27.53.49.205 臺灣), 12/09/2021 21:23:30

followaymis 12/09 21:32要不要連署恢復強制執行死刑

YCL13 12/09 21:32我覺得辦若禁止檢舉的公投應該會有70%以上贊成吧

KSUGOD 12/09 21:36覺得空虛XD

MK47 12/09 21:42太麻煩了 我要直接加入隨便停黨

evermpeg2 12/09 21:45不需要,直接在熱區電子執法,既能減輕警察負擔,又

evermpeg2 12/09 21:45可以增加國庫收入,三天大概就可以回收了,要也是連

evermpeg2 12/09 21:45署這種啦

jasonkey123 12/09 21:50公投都沒效力了,還連署.... 辦家家酒???

TheOddOne 12/09 21:50覺得建議科技執法好了 避免被河蟹

TheOddOne 12/09 21:51檢舉app都有違規熱區 在那邊裝就好

TheOddOne 12/09 21:52說真的半夜有人停非鬧區紅線我也不會吃太飽去檢舉

TheOddOne 12/09 21:52 偏偏就是有人喜歡在尖峰時段臨停光復路我幹你娘

angelpeace 12/09 21:53半夜妨礙我好好走路,我一樣檢舉

LeeFrank 12/09 22:05科技執法最簡單 結果政府錢都花在搞意識形態上

amilkamilk 12/09 22:11新法比較好,舊法找大多數人的麻煩

linda0215 12/09 22:13拿罰單的錢去外包專業人員來取締不就好了

linda0215 12/09 22:14就可以基層警力專心上班了啊 這麼簡單

Uhavemyword 12/09 22:17這垃圾政府連公投結果都不鳥了 會怕你聯署

l6333133 12/09 22:21樓上你....今天發現巷弄紅線多了好幾台車停放

astroflyer 12/09 22:24太好了 從今以後大家出入一台車比較安全,隨到隨停

astroflyer 12/09 22:24反正政府覺得不緊急的違規可以不罰

five07 12/09 22:27每次都有這種巨嬰思維,因為不罰什麼,所以可以ooo

five07 12/09 22:27,有夠好笑

kissa092430712/09 22:29對啊 本來就可以 又不是不罰才可以 笑死

rehdscoo 12/09 22:33垃圾法令

JOHN2188 12/09 22:45沒屁用

JOHN2188 12/09 22:45廢規劃沒從根本解決,徒勞無功

JOHN2188 12/09 22:47絕大多數正常人不會以違停為樂趣或興趣,大眾運輸

JOHN2188 12/09 22:47廢+停車規劃廢才是根本問題

yu339533 12/09 23:16已覆議 或許達五千人政府也不會恢復檢舉權 但是此

yu339533 12/09 23:16時不發聲 會讓這群低能兒以為沒人關心 所以必須回

立委也許不用開車,但總會聽到司機按違規停車喇叭

MaxLJ 12/09 23:20建議科技執法+1,交通亂象+警力問題一次解決

amogha100 12/09 23:21一定要推

※ 編輯: SteveJobs (27.53.49.205 臺灣), 12/09/2021 23:34:09

aliangh 12/09 23:35違停好啊 讓路變窄 車速就快不起來 車禍也許變多 死

aliangh 12/09 23:36亡人數一定降 所以違停停好停滿 打給公厚姆厚啊

godchildtw 12/09 23:37狗吠火車,沒屁用,政府才不會鳥你

godchildtw 12/09 23:38就算你戴了貞操帶,政府還是要強姦你

fcz973 12/09 23:48停家門口那麼方便管他紅線黃線阻礙交通三小的

Yjizz 12/10 00:26垃圾違停縱容 那還劃紅線幹嘛 駕照也廢了~

Yjizz 12/10 00:27修這法條CALL警察只會姍姍來遲來鳴笛幾響就走有屁用

tfct 12/10 00:28要是連5000人都不到就好笑了 請加油

fatz 12/10 00:51全面科技執法,一律沒法逃,警察又輕鬆

freshbox7 12/10 01:26我建議不用了啦,最好大家一起加入違規仔的行列,

freshbox7 12/10 01:26讓這些權貴高官體驗一下違規仔的天堂,讓他們自己

freshbox7 12/10 01:26都被違規的影響到受不了就自然會改啦

freshbox7 12/10 01:28要爛大家一起來爛啊,打不贏就加入不會嗎? 別的國

freshbox7 12/10 01:28家法規是越來越嚴,只有台灣死越多人還改越鬆

tofukingkion12/10 01:55幸好是這條連署,不是切車道那條

raphael1994 12/10 02:27以前不敢停的 現在可以光明正大囉

GetMoney 12/10 04:15退了月租車位,用無牌廢機車占巷內紅線,裝2支攝影機

GetMoney 12/10 04:15錄影防惡意破壞檢舉跟警方取締

sharmans 12/10 05:46沒有用啦 現在就獨裁政治 台灣已經人治了

ststLiang 12/10 06:20推文都可以看到了 不給檢舉自己就要努力違規 你

ststLiang 12/10 06:20還認為有人檢舉是為了交通好?

ststLiang 12/10 06:21真正為了交通好的人 誰會”故意”去火上澆油!

ststLiang 12/10 06:22有檢舉的時候交通就已經夠爛了 還需要你提醒政府

ststLiang 12/10 06:22交通很爛?

ststLiang 12/10 06:23每年死那麼多人從來沒少過

ststLiang 12/10 06:23就算已經檢舉到爆炸!

ststLiang 12/10 06:24每年一直都死一堆人

ststLiang 12/10 06:27如果因為沒有檢舉 結果路上多出一堆故意違規 那些

ststLiang 12/10 06:27違規的人中還有很多是因為不滿沒有檢舉的人?

ststLiang 12/10 06:27有沒有想起來哪裡怪怪的?

檢舉可以避免當面衝突 也減少第一線警察出勤風險 歡迎回文討論

pastor1982 12/10 07:55連署沒用

K30126 12/10 07:58別這樣 買便當很不錯方便

EricMartin 12/10 08:07女皇蔡特勒萬歲

uuss 12/10 08:20集滿5000政府回應表示:不同意

※ 編輯: SteveJobs (123.193.189.27 臺灣), 12/10/2021 08:44:37

EFERO 12/10 08:58這個平台只會通過党想要的提案啦 別傻了

deffejfr 12/10 10:01集滿之後回應:蛤?

Sighman 12/10 10:39劣幣驅逐良幣,良幣不能被淘汰只能加入劣幣

Sighman 12/10 10:40給上面sist大,大家會生氣是因為一句話 :

Sighman 12/10 10:41殺人放火金腰帶。這種搞法大家都想拿金腰帶而已

YCL13 12/10 10:43真得說台灣交通法規非常噁心,想到之前在學校時有外

YCL13 12/10 10:44籍生就完全無法解理為什麼台灣的警察不能直接抓超速

YCL13 12/10 10:44,還得再另外加放測速照像的告示牌後才可以開罰

jyokairin 12/10 11:00感覺不太可能成功,畢竟政府明顯就是要包庇違停= ="

car88929 12/10 11:43隨便停超爽 連署個屁

ives522 12/10 12:16不會過啦 顆顆

bagtwo 12/10 12:24連署 申訴成功者檢舉人與開單元各罰600給申訴者

pal42204 12/10 12:53樓上連署啊,違規仔們一定挺你

ludoren 12/10 14:54有本事就修法申訴成功檢舉者就罰錢

ststLiang 12/10 15:53加入違規是能拿什麼金腰帶?

ststLiang 12/10 15:54會害人還差不多

ststLiang 12/10 15:56你有聽過有人痛恨暴力 但是因為不滿政府不壓制暴力

ststLiang 12/10 15:56 決定自己要去對人失暴的嗎?

ststLiang 12/10 15:59聲稱要更好也是那個人 放話要搞爛也是那個人 這

ststLiang 12/10 15:59到底是要幹嘛?

smallpum 12/10 16:32過了也沒用 之前一堆聯署都被打槍 這根本笑話

smallpum 12/10 16:32我還是廉署了 希望這次布一樣

williamllll 12/10 18:12要不要先去請大法官釋憲啊

williamllll 12/10 18:14這直接違反憲法第23條吧

rrroooqqq 12/10 21:30科技執法是否有危害隱私權,就像etag,國家都知道你

rrroooqqq 12/10 21:30幾點幾分上高速公路,從那上交流道從那下去

firfox 12/10 21:39前幾天草埔隧道消防演習改走舊路,真的很好奇法定

firfox 12/10 21:39速限到底要怎麼正常開,但是偏偏那邊有區間測速

firfox 12/10 21:40科技執法之間速限要先檢討,不然就只是搶錢而已

sgs0120 12/11 01:42路過

iamseanli 12/11 03:16這個公投不會過啦!太多自私的車主和鄉愿的民眾

iamseanli 12/11 03:20但還是附議了,希望狗吠火車有些效果

螳臂擋車 盡力看看^^

※ 編輯: SteveJobs (123.193.189.27 臺灣), 12/11/2021 0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