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以刑逼民疑問
以你說的問題來分析,當碰撞輕微卻又提告過失傷害時。
1、現場談話紀錄表警方就會先紀錄車禍發生時有無受傷,此時的回答會是後續偵辦時的判斷依據之一。
2、就診時,醫生如診斷不出確實的傷勢(普通車禍常見就擦挫傷、骨折等),診斷證明書常見記載「病人主訴...」,這代表病人自己說的。
如有此類記載,當然偵查中會進一步以詢問方式反覆確認。
但如果詢問無法確認或偶爾會有如肌肉痛這種傷勢,會再函詢醫院。再有疑問,還有法醫研究所或其他鑑定機關可以問。
又,推文有板友提到需要「甲種」診斷證明書,事實上實務不會這般要求,當事人多半開乙種而已,甚至還有中醫診所或普通診所的診斷證明書
3、板友如有車禍,一件都嫌太多。但對後端處理的警察或司法人員來說,一年可能處理過上百件車禍,證據的取捨自然不會是個問題。
但這類案件多半在檢方就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因為處分書沒有公開關係,一般人不容易得知。推文有人扯到什麼司法官性別失衡云云,別想太多。
文末,以刑逼民到底好不好,端視你的角度。
對那種遇到車禍後躲在保險公司後面的人來說,有個逼你出來的工具很好啊。
對司法實務的人來說,有時很幹。
※ 引述《dannielee (sapiens)》之銘言
: 以下舉例為 肉眼無明顯外傷 OR雙方都是汽車輕微車損
: 1.對方全責 車損也不嚴重(板金輕微凹陷這種)
: 雙方都無受傷 被害那方可否當下驗傷 裝不舒服去驗傷
: 法官OR檢察官 會採信嗎?
: 2.警察詢問雙方 當天雙方表示都無受傷 事後幾天一方驗傷裝不舒服驗傷
: 並推給當天車禍 法官會採信嗎?
: 看了很多以刑逼民的案例 好像大家都說不管有沒有傷 都要裝病驗傷
: 法官真有那麼容易都相信驗傷的那方?
: 實務上不知道是如何 有經驗的人可以分享案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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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擺爛不想處理吧,關保險屁事,沒保險你不是
一樣搞
推
有保險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啊,不然保保險幹嘛?
樓上,這種態度很常見啊,但被告的不是保險業務員
耶。
有保險還是會被吉好嗎?乙式+超額保好保滿,太小看
人性
保險公司不是萬能,有刑事部分他們不會出來那是事
主要出來處理
遇到死要錢的一樣上法院,不要想太多
還有一種是保險都夠賠了 應是要弄個精神賠償百萬...
理由是:都保險出的,你都沒出到錢怎麼可以
樓上講的這種人還真不少。一點保險概念都沒有的蠢
貨,非得獅子大開口最後兩敗俱傷。
司法官現在性別比例有沒有偏離人口性別分布?我在敘
述事實!至於會不會產生影嚮,您主觀說不會,我主觀
說會,但是我尊重您的主觀!
判決好壞跟性別有什麼關係,你敢說男法官判比較爛
嗎? 還是說女法官看到案件先從性別因素下手你覺得
比較公正,女方都判輕一點這樣?
不好意思喔,你的主觀涉及歧視,根本不需要被尊重
,還好意思說自己尊重別人
補推 純噓某個歧視仔
我有說那種性別好或爛嗎?不知道是我歧視,還是腦補
的自己心中才有!
一個社會本來就應該反應其人口分布的價值,太過失衡
本來就不好,我只是反應我的看法,我尊重別人的意見
也有罪?難道和我不同,我就要伐異求同?一定要戰到
贏或輸?
我沒有要戰的意思,只是原PO特別提到我的論點,我說
明罷了,我有罵人嗎?就算我是少數說,您可以像原PO
說我說的不對,但人身攻擊duck不必
兩年前曾經不慎發生車禍,我開車對方騎重機,對方
挫傷,當時第一次要和解對方開出40萬的賠償金,保險
公司不願意接受!因為多次回診都沒有骨折跡象,開了
再人身攻擊,我絕不寬貸!!!
多次證明都是挫傷,而對方就像前面幾樓說的、認為
為什麼是保險賠,而我沒有賠,堅持提告過失傷害!
後來找了專門調解的朋友去調解、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
25左右的金額、且大方的告訴對方機車不算折舊,照
價賠償,對方仍堅持提告!由專業人員建議下,最後
我自掏腰包+保險各自多三萬塊給他、才擺平讓他拿了3
0幾萬撤告!
有種罵人,就點名罵,否則自己是不是心虛?
有律師險 專門處理刑事 結果還是保險公司出錢請律師
慢慢跟律師玩
結論:告爽的。法官不會讓這種人利用提告來凹賠償
是阿,保險費是誰付的,未來保費還會加費也是會痛
的,實在搞不懂一定要對方出的意義在哪
家人遇過車禍後對方消失的前例,最後還是走回以刑
逼民,未來的想法會是以刑逼民轉和解
34F的案例,先不提對方受傷這件事的真偽,就當成是
事實。那麼這個案子就要分兩個角度來看,一是對方的
民事損失,這部分只要能舉證,保險多半都是照規定在
保額內都能滿足。即使保險公司不認,最後法院判決也
是只要法院判多少,保額內保險公司不會含扣。
而另一個點是刑事,對方有受傷,你就有刑事責任,保
險轉嫁的是民事,刑事是你自己的事。所以對方說:為
什麼你不用付出代價。這個說法是成立的。而最後為什
麼會由你自己掏三萬?這數字很公道,因為這種輕微傷
害,法院大概就是判一個月易科罰金三萬。如果對方告
你到底,民事判多少保險賠,刑事判決你自己扛,要嘛
選擇給法官判一個月繳三萬給國庫結束這一回合(預期
),不然這三萬掏給對方買一個方便+五年前科紀錄。
說實話便宜了。
爆
[問卦] 確診後康復,能開診斷書?第三,很多民眾害怕保險公司會不理賠了,因此搶著去急診室篩檢,佔據了醫療量能,造 成真正有需要急診和治療的病患一些憾事。黃天牧說,依照保險法65條規定,保險契約請 求權有2年時效,請民眾不要急著到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請民眾不要急著現在就要求 醫院去做接下來2年都可以做的事情」。 金管會說有2年可以申請6
[分享] 第一次車禍紀錄分享上車禍影片(我開車對方騎車) 現場圖 初判表(當時肇責我6對方4)47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刑法第185-4肇事逃逸罪本來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在釋字777號解 釋之後因為「肇事」太狹義而且在文義上「肇事」這個詞隱約帶有「駕駛人有過失」的意 涵 為了保護人車安全 因此在修法後條文變成「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 就是 在彰顯不管有無過失,可否歸責於駕駛人,只要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就有留在現場的義 務。32
Re: [問題] 車禍 調解 請問初步研判表如何判讀?前年車禍處理到去年中結案 本來想發文分享經驗 不過受後遺症影響一直沒發 看到這篇剛好借題分享 首先車禍最基本要做的2件事 報警+驗傷 警察到場紀錄除了撞擊車損 自己的外傷、財損也可以一併拍照紀錄 驗傷要盡可能詳細檢查 並記錄在診斷證明1
[討論] 請問最新的車禍偵測功能如題 ytr Joeman 做了模擬車禍偵測功能 利用穿梭機撞上物體的方式模擬~時速比空拍機快很多 但模擬許多次都無法啟動車禍偵測後報警的功能 請問有沒有人了解這個啟動條件是什麼?22
Re: [新聞] 天虹科技副總撞死騎士!警高官陪作筆錄看到這個新聞就想到,我前陣子也車禍 對方是醫生,當天沒受傷、沒上救護車、做筆錄也說沒受傷 也沒說受傷,結果開庭後,他自己拿出來他任職醫院的診斷證明變成有受傷了,結果他所謂 的診斷證明是一個月後才看診,說受傷因車禍造成的,我要求提供醫療收據、就醫紀錄,在 這一個月內完全沒有。15
[問題] 車禍提告過失傷害詢問我與朋友一月底的時候綠燈直行,被旁邊從人行道衝下來的人撞到,他下來的地方為T字 路口,號誌為紅燈 朋友傷勢:鼻子下巴脖子腳都有縫針,還有擦傷,請假一禮拜無法上班 我的傷勢:下巴縫針,膝蓋擦傷,請假一天無法上班 車禍鑑定結果出來對方是全責11
Re: [問卦] 實務上,法官幫加害人砍價 是什麼道理(?)文稍長,可直接左轉。 首先,必須要瞭解的是,民事程序大概要三個步驟, 一、取得執行名義(例如確定判決、假執行判決、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拍賣抵押物裁定等等) 前的保全程序,就是假扣押(包含聲請假扣押6
Re: [新聞] 「數位健康證明」取代診斷書 保險病因 治療住院日期等 這些資訊可以掛在健康存摺 民眾申請保險理賠 填授權書 讓保險公司調閱個人健康存摺 紙本診斷證明申請保險理賠作法可以廢掉或與健康存摺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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