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爭取跨國同婚合法,梁靜茹艾怡良女女合唱
不說別的啦
https://www.facebook.com/368820985964/posts/10157140503130965/?d=n
光這一篇就好了。
看完到底誰還想支持什麼跨國同婚?
今天到底是誰阻止同婚?
不是中華民國台灣這個國家,
是那些禁止同婚結婚的國家。
伴侶盟想要操作可不可以找好一點的編輯和公關發稿。
這種政治冷感便車系文章還敢拿出來博取支持,看完整篇氣到都想要打去問可不可以退款,莫名其妙。
「我對政治極為冷感,從不覺得有生之年臺灣同性跨國婚姻可以合法,又或是同性跨國婚姻合法了對我的生活會有甚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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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今天有看到 但我也是冷感支持跨國 加油~
"天意弄人"那段 感覺有點不冷感 但我支持 加油~
這樣才能永續同運
之前冷感現在才想來搭便車 噁噁噁
要不要先推多元成家 這我比較有興趣
冷感又要搭便車
簡老大的作品你敢嘴?
我不會因為少數人過去自私的樣子就否定掉確實有人需要法律
的保障
有人自私我就冷感
這篇整個反效果...我還在思索他們想要傳達什麼訊息...
冷感還好意思要別人幫你^_^?
只會在台灣靠夭 無恥
怎麼不去馬來西亞靠夭
↑跨國同婚是像醬 2011年美國紐約州開放同婚,他們倆
台美同志夫夫。美國當年也不會說 怎麼不去台灣靠夭
回頭看,若 2011年不准台美跨國同婚,硬要拖到2019年台灣
同婚後才准 他們倆同婚 並沒有道理啊
2011年美國紐約州開放同婚,他們倆台美同志伴侶就可同婚了
推樓上
https://reurl.cc/V6Yd7y 另個 2013年台美跨國同婚例子
#1PEZ2Fve (lesbian) 2017年台美跨國妻妻的例子
https://reurl.cc/0oKrRY 2016年台美跨國夫夫
美國駐華外交官與台灣同性戀人結婚引發關注
對未來未知的事情,可能會有許多憑空想像,但
對過去實際存在的例子,我不認為推遲上述這幾對台美跨國
同志伴侶 獲得幸福的時間 會是正確的
台美同志婚 南投成親結「同」心 2014/5/18
#1Uk-dHZk (gay) 2005年 台灣丹麥 跨國夫夫
樓上,你覺得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跟美國一樣嗎?而且有
很多國家親中甚至否定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的國家
。
請樓上認清現實,好嗎?
樓上說的根台灣是否認定跨國婚姻有何關係?
加冷筍!片面承認的有限法律效益婚姻
阿人家就政治冷感不敢在自己國家要求自己的婚姻法律保
障權利,這樣的跨國姻親不要也罷,根本欺負台灣人。
blue大覺 美准跟非同婚國的跨國同婚是因其國際地位強嗎?
全球其他27個同婚國 也都准跨國同婚 也不只美國醬,
若看 准 跨國民事結合 的國家那就更多了 包括很多小國
過往台灣同志嫁去國外的例子還有很多,大家也都羨慕祝福
以往似沒人說因台灣還沒開放同婚so台灣同志不該嫁去國外
現為何要說 比方日本沒開放同婚so日本同志不該嫁來台灣?
那不選擇入籍而是靠腰菲來飛去很辛苦的邏輯?
更何況允許單方面跨國同婚的有跟對方承認國與國
我還是老話兩句:
一 規化我國
二 去他的祖國爭取同婚權利
還有【你國家沒同婚但是我告知你這個人已婚】
邏輯在 入籍的門檻 很多跨國同志伴侶們 達不到
所以在你的國家他不能再結婚
嗎?請問這部分是該靠腰自己國家
我也不能入籍日本跟其他國家啊 所以是日本或其他國家的
錯嗎?
喔喔 入籍規化條件太難了 都是那個國家的錯 對吧??
像投資移民台灣要 600萬
來喔 入籍很難論又來了 那請律師找案例要慎選
不要老是找到紅甲
阿wayne 你有沒有看到上面板友說他男友要組個正常的家庭
在那邊難過傷心 這的板友就是台灣 而想組正常家庭的就
是同婚尚未合法化的國家 這樣你懂了嗎?
不是誰的錯的問題,請用點同理心,換位思考看看,
我再說一次 我真得很討厭伴侶盟用這樣模糊不清的論述來
爭取跨國同婚
若你就是無可救藥地愛上一位外國同志,你該怎麼辦?
要有同理心的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而是那些同婚未合法的
國家的政府
上面丹麥例子 2005年丹麥若也不准跨國同婚 則他們要等到
2019台灣開放同婚才能在一起。楊過等小龍女16年
他們(台灣丹麥)要等14年,只比楊過少等2年
我跟我的伴侶等到我死 可能等不到一張結婚證書吧? 不管
要等幾年\
"...而是那些同婚未合法的國家" 那blue大是認為 過往
那些嫁去國外的台灣同志們 都是錯的嗎?
我的錯是那個國家政府和法律 又不是台灣這邊的錯
當時台灣同婚未合法 他們的同婚在台灣都沒法獲得保障
還是當時丹麥政府太不負責 竟放行這種保障不完全的同婚?
看吧 有過跟沒有過 阿你都在怪台灣...
台灣到底哪方面惹你? 對方國家爽給結是他國的事啊
當然對方國家不爽給結 那也是他國的事啊
思考最好能更全面,從各種不同角度來看同一個問題
而且文中的馬拉西亞那個據說已經分手惹...伴侶盟可以好
好審稿一下嗎?
從現在的觀點,這是外國同志要嫁來台灣的問題
從過去的觀點,這是台灣同志要嫁去外國的問題。換位思考
為什麼一定要嫁給台灣人?為什麼不是說要娶台灣人...那如
果說要嫁來台灣 那也得成為台灣人才行
我是提供換位思考的彈性,試著讓自己不只有一種思考角度
只看 這對政治冷感便車系 是一種角度,看到 有政治熱忱的
跨國同志伴侶 跑去當婚姻平權小蜜蜂街頭遊說 又另個角度
不去反對馬來西亞對同志的歧視,只來台灣吵著要結婚
又是一種角度
而且那些你所謂政治熱忱跨國同志伴侶在哪?怎麼不去
找他們要找這對來當例子
超冷感,你要跟外國人結婚干偶屁事
一個類比:你們同志要結婚干異性戀屁事
的確不干異性戀們屁事,但我看到很多異性戀仍然願意支持
婚姻平權就超感動的
"反對馬來西亞對同志的歧視" 其實東南亞,大馬有SOGIE運動
https://aseansogiecaucus.org 東南亞國協 反歧視 組織
這樣很好,看到更多角度,提這角度又可延伸看到更多角度
The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 Expression
Equality Bill --- SOGIE
一個類比:同性戀又沒欠DPP幹麻支持(上一篇推文)
想要跟異性戀可以跨國結婚 又不太能拿異性戀當類比...
所以這對情侶有做哪些努力嗎?講得好像不能結婚是別
人欠他似的。
反正生活過得不錯,幹嘛浪費心力和風險去爭取,最後
才跑來吵阿怎麼沒有我的份,和藍甲同個樣,自私自利
。
啊對了晚上臉書平台人員爆料台馬情侶分了喔
還有台灣入籍是難,但是永久居留很簡單
請那些外國人先去爭取自己國家的同婚權利再來說吧
光台灣保障了婚姻權有什麼用 對方結婚後跑回母國不就什
永久居留>住一段時間申請放棄原國籍入台灣籍
麼責任義務都沒有了
參考範例可以搜尋瑞莎
不要再一直跳針投資了喔
在台灣結婚了 回母國又變成未婚 可真方便呢
是在Hollow ?沒人想你結婚才在那厭世嗎?
就是另外那國的問題 不然就是先入籍
查 瑞莎是2015年先結婚,2016年後歸化的
potato大講的 投資移民之外, 居留5年後申請歸化那種
但申請永久居留也需要 "相當之財產或技能"
1平均月薪逾基本工資二倍 2動產不動產有500萬 3專門證照
另,外國人要在台工作也是大問題,就業服務法42~62條對
外國人在台灣工作有大量限制
https://www.micelle0926.com/14722 介紹4種移民台灣方式
「投資移民」、「創業移民」、「升學」、「技術移民」
剛剛看到一個留言說便車系平權的,真是笑死我了
投資移民的確有門檻有難度,那什麼不難?啊~~搭便車還指
揮東指揮西可能還出張嘴嫌慢的這種應該比較容易
這就是拿這種文章出來作為宣傳給人的印象
你冷感我也冷感啊,還是你熱感你先上?
要車拚總是要先自己開車,等到我們看到車夠多了,自然
就有可能跟上啊,不然是要別人公雞變飼主嗎?
"投資移民的確有門檻有難度,那什麼不難?" 婚姻移民算是
難度最低的路,所以希望開放跨國同婚達到真正的婚姻平權
日本異性戀可結婚移民來台;日本同志也應可同婚移民來台
(若那位日本人愛上一位台灣人)
雖然我喜歡日本動畫和AV女優(我是女森)跟秋葉原
但我們無權干涉他國政治 只有日本國民才能突破障礙
如果嫌規化我國難 那可以找已經合法化的二十七個國家做
移民的準備
你沒看清 跨國同志伴侶 要的是什麼?他們求的就是 1半的
保障,倆人能在台灣安身立命的機會,他沒要母國的保障
"要五毛給一塊,你說奇怪不奇怪?"
跨國同志伴侶只求 兩人同婚在台灣的保障,你強說不准
類比像: "現在我身上沒一塊,所以五毛也不給你了"
將來兩人關係壞了 那一半跑回母國 這一半怎麼維護自己的
婚姻權利 那一半跑回母國就甚麼責任義務都沒有了
婚姻的權利義務不是只有甜甜蜜蜜時 還有關係變酸時的保
障
那是他們倆在同婚前就要先考量清楚的風險。而不是 外人
來說 "我都是為你好" 才不准你們同婚的。
1個類比: 同志伴侶註記 不夠完整,但若有伴侶考量過風險
想說 先求有再求好。你當年會不准他們去註記嗎?
可以請伴侶盟找到一對不是藍甲也不是祖國腦的例子嗎?
給樓上 您忘記要伴侶盟別已經分手的同性戀當範本
要不要定義一下什麼叫在台灣的保障??
https://reurl.cc/9EnWDn 就寫在 釋748施行法 裡的那些
要說婚前考量風險 那不就是對方母國不合法就不要結啊
這不也是婚前該考量好的
法律是中性的 好的壞的都要規範好 沒有只想自助餐的
既然風險都考量好了 那幹嘛還要法律去保障
不用你支持啊 遲早會過 你支持很不情不願麻煩裝沒看見
就好 不要麻煩太多
我不知道連跨國婚這種小事都能反對是腦子哪壞了
你怎不一併反對和外國人結婚呢?
沒有反對也沒有贊成 台灣法律管台灣就好了
外國人的問題 讓他自己母國去處理 關台灣屁事
釋748號說:「適婚人民而無配偶者,本有結婚自由,
包含「是否結婚」暨「與何人結婚」之自由…
適婚而無配偶的台灣人,愛上一位外國人,想跟他/她結婚,
這應算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 而法律與憲法牴觸時法律無效
講什麼鬼....莫名其妙就要台灣單方承認外國這麼多完整的
權利
有人說過: "埋怨使人頭腦受蒙敝,分析使人心明眼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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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跨國難婚!伴侶盟控訴小英收割「亞洲第噓文的可能不知道, 同婚可以通過, 伴侶盟扮演多重要的角色:2
[問卦] 跨國同性婚姻有中國,共匪會滲透嗎???據我了解............。 台灣自2019年5月24日起,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但因法規未規定國人能與未承認同婚國家、中國等國人民,可在台灣辦理同婚登記, 跨國同婚仍遭遇許多困難。 跨國同性婚姻有中國、香港、澳門人民,共匪會利用跨國同婚滲透嗎???1
Fw: [新聞]為愛被迫與台男"假結婚" 跨國女同伴侶悲歌作者: wayne62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為愛被迫與台男"假結婚" 跨國女同伴侶悲歌 時間: Sun Nov 15 15:58:53 2020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記者署名: 謝孟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