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果違建禁止交易
※ 引述《abdd123413 ()》之銘言:
: 如果宣佈建物有違建就禁止交易,那台灣的房價會崩盤嗎?還是老屋跌爛新屋大噴?呈現兩
: 極化
:
這個想法柯文哲早就提過了,但是問題很多。
【新聞疑義1493】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柯P沒人權概念的思維?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427191
"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再談台北市違建問題。他認為,法律是給人民遵守、不是參考,要嚇阻違建要從「系統面」解決,例如建物有違建,將不得進行買賣。.."
"...
三、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 絕非柯P,想的那麼簡單
按違建縱使未經登記,取得所有權,實務上,也僅肯認所有人取得事實上的處分權(註一),但仍屬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財產權保障的範疇。
又限制人民違建不得買賣,除涉及人民財產權之限制外,也與契約自由有關。
是限制人民違建不得買賣,就須符合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所明定之公益原則、比例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絕非柯P,想的那麼簡單。.."
以上節錄重點段落。
而且實際上,違建大部分都是舊建築比較多,很多還是租給房客的。
對於建商而言,新的建案本來就沒有違建的問題。
老建築若真的因為違建導致交易停滯,那麼新建案的房子價格就可以拉得更高。
所以違建的處理要分層次處理,不能單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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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30年的房子很少沒違建的
老實說...柯p雖然很聰明也很務實,但腦子觀念蠻獨裁的。
我有記得這個想法,當初好像是說建物交易不能有違建,需附帶
建築師簽章,後來可能實務上真的太難處理所以放棄了
沒辦法做啦 你就想成今天CF交辦你這個任務 台北市就好
你要怎麼執行 什麼方式需要多少人多少時間多少錢就好
我跟幾個朋友深入討論過 首先普查是最不可能的選項
所以一定會限縮在交易件 最可行的做法事你交易件要備齊
當初的使照和現行的內外觀照片/影音檔之類的才給過戶
但即使是這樣 一年2萬件就好 一個月2000件 審件書信往返
柯沒有要普查,他是希望之後的交易每次都要檢查。先把違建物
件排除在交易之外。然後慢慢處理。可能違建真的就是歷史共業
太難處理了。所以最後無疾而終~
延遲交易造成民眾損失的國賠絕對就可以搞死執行單位
絕對被抗議到死
但你要下這個大限 行政上會有需要要落日 時間
他當時是要附上建築師查核結果,意思是叫建築師當類似會計的
腳色,應該沒有要實地查核啦
然後就是你也想像的出來為什麼無法執行 尤其牽扯到一些
建築師集體不簽不接 交易就停擺囉...
沒救了!台灣人劣根性要根除要很久
他想的太想當然耳了 不是什麼東西都你給錢人家就願意簽阿
會牽扯到一些Nova講的2010年以前的建商幫忙二工的房子
建築師是有很多正當交易的案子可接呀,所以不是建築師問題。
問題是有賣方如果有違建就過不了戶。然後就會去抗議掉票~
很多人買新房子 從拿到那一秒就是有外推 不是都自己違建
不 問題是屋主常常不知道自己房子有違建 我說了
台北市有數萬到數十萬戶自使至終就跟圖面不一樣的房子
有的是自己二工 有的是建商二工 還有的是就蓋得跟圖不符
喔 講得保守了 應該是上百萬戶 符合圖面的才是少數
其實這也是我支持柯文哲的其中一個原因,現代化國家應該有規
定就要去遵守。如果人人違規那就調整規定,但不要讓問題再擴
大。不是像現在台灣這樣,人人以能偷偷違規或者關說為榮~
這種背書可能是要建物安全無虞 別人蓋的要我保證?誰都
不願意好嗎
這能做 但屬於知道怎麼做但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類型的
就是現在開始通通都嚴格執行使照核發和後續查核
我記得是沒有要保證安全,只有要保證無違建~等於是讓建築師代
替政府去實質審查而已
收割遙遙無期 但有在進行 現在確實沒有新建案直接二工
或說有大幅減少 但這也有他的兩難 新房子比舊房子不方便
那就會重演有發生過的事 在舊房子真的爛到你願意多花很多
錢買到很小的面積你也願意買新房子之前 老屋會比新屋香
台北市一直到現在 因為新房子太貴 老房子還是香 對吧
你去對新房子各種限制 結果就是新房更貴 老房更香
其實台灣這種該處理的政務非常非常多,但是過往政治人物沒幾
個是真心為台灣好,想做事的。都是選舉的時候先紮草人,爆料
幾個焦點人物,一堆口水噴一噴,隨便拆兩間。然後民眾的激情
就得到滿足....唉
時間跨度拉到20年以上 為了都市更新 可能就不如不做
如果決策的過程有到這個程度 出來說放棄 我其實可以接受
很多人都是過客心態啦 多半有退路了
而且這種決策很可能要跨部會,多人審議研議很久。還要跟民代
議員溝通,中間有非常多可以挑刺的地方。老實說要做事哪有可
能滴水不露,就算滴水不露,也可以斷章取義進行政治攻擊。所
以台灣政壇願意做事的人真的很少~
搞一個不可能辦到的東西不叫願意做事 叫做讓你做不了事
然後你就會看到大量無法執行的事情發生 反正你辦不到
推文學到了
延遲交易為啥會被搞到國賠
你違建自己不拆掉再交易的 怪政府排隊處理案件太慢
你不拆違建也不交易導致的建物老化毀損死人 違建害死的啊
你想像的違建不是大宗 大宗的是從一開始政府給使照
就跟圖面不一樣的那種 我講過了台北市有十萬到百萬戶
的房子圖面跟他當初交屋就不一樣 核發使照的單位查核不實
造成後續交易問題 證明的出來就是國賠問題
你家裏有權狀就隨便去拿幾張出來 看那個圖 你自己量看看
我可以保證 年分越高 就越多根本各尺寸都和圖面不符的
不管是之前客變沒有去改圖也好 量測亂量或蓋的亂蓋
法規問題 陽台根本不在圖上要補登的你聽說過吧
這些通通都會有問題 而且會歸責到政府
你家老公寓的客廳多了30公分是佔梯廳 40年前買來就這樣
你要他退縮後 或是封牆板少30公分才能交易 說得通嗎?
你買到漏水的房子跟你買到和圖面不符的房子應該都不是找政府
不過的確沒限制你不能把漏水的房子轉賣掉就是啦 禁止交易不行
柯真的是唯一願意做事的,如果再不投他,台灣真的沒
有改變的機會了
今天我跟你送件 1周後地政說我房子違建不能交易
我現場拍照拍影片寄信給地政跟他說我沒違建 地政說好
抱歉我當初看錯了 現在過件 但買家說他奇毛子不好不買了
仲介說不行我已經成交了我要收仲介費 代書說我要代書費
銀行說我要設定費 這些跟誰要? 這件事沒有這簡單啊孩子
你要跟那個公務員或是因為新業務所以約聘的菜雞要???
我講過很多次了 公務單位現在就是滿載狀態 所以才會
弄個300億租金補貼光審文件都要請9000多個約聘職來稿
現在講的這些通通都是政府編制外的業務 更多的約聘好嗎
約聘 外包你要他擔什麼責任 CF這種不叫會做事
我會議室的精神標語 你是來提出問題還是解決問題?
你提出一個問題但沒有解方 你在汙辱在場所有人
在場所有人都每小時上千元時間成本 坐在這邊
他門不提出這個問題不是因為他不知道這有問題 是沒解
或是沙盤過後 發現解決方式很慢 已經進行中 立即解不可能
我覺得柯文哲想解決的應該不是你說的這種,這種屬於更深層的
歷史問題。需要更多的時間與共識才有辦法解決(甚至沒辦法解
決),但現在大家有共識最需要處理的是頂加防火巷之類的實質
違建,就像頂樓208專案一樣,其實是可以先把情況控制下來,
然後再慢慢處理。而不是說太難了於是兩手一攤,連該處理的一
併不處理了~
你提出來浪費了1小時12個人跟你解釋為什麼 就是浪費一萬
教育你自己
他有指示一個基本上危及公安的隨報隨拆的條件重整
後面執行當然就是執行單位的事了 4年前的事了吧
這例子的交易延遲和寫在交易簽約上說貸款沒核八成就取消一樣
這就會變成簽約文件上的一個額外附加
貸款沒合八成那個是垃圾條件 細節考古吧
我不如問你 多數都寫現狀交屋 這條你簽名怎算?
交易契約現在是合意就好 細節有瑕疵沒關係
你中間塞一個不負責任/負責任的審件員 這絕對爆炸的
但是現在貸款鑑價就是塞這個不負責任/負責任的審查員
現狀交屋 但是佔梯間或比圖面多了個多陽台 變更後還現狀?
貸款鑑價確實是阿 但你可以換間銀行鑑價阿 lol
地政不給你過戶難道你送別國地政?
所以大概變成付錢 找人(建築師)背書無公安/強度疑慮
就是花錢消災或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ry
你講的是他本來想圖面不符就讓建築師公會背個書才給交易
地政收到這個有執照的背書文件就留檔 政府就放行這樣?
算漸進式作法 但建築師公會應該是拒絕了所以沒走下去
沒背書的你就找其他建築師來喬(?
為什麼拒絕我就不知道了 可能跟10多年前你裝修找人出圖
送許可的時候其實不太好找 沒什麼人搞這個業務理由類似
你找到的都是現狀下混得好的他不想搞這個 混不好的你問他
跟鑑價鑑不過你就鑑到過同樣幹法 金管會反正違約才管你(?
很奇怪 基本邏輯上的難實行
就 講到最後 還是要有法源 沒辦法用行政規定硬幹的層級
KrisNYC 確認違建這個 改成只看頂加和騎樓 然後丟給
里長伯就好了
還真的可以減少一堆問題
要開始賣就馬上要找里長伯開無違建確認書
你確定新案沒違建...
噓.不要說這麼大聲
影響到稅收的只有頂加和騎樓還有空地違建
其他違建在室內的政府有抽錢了
違建直接課10倍房屋稅 保證大家拆光光
現在違建或二次的 第一年就會收到包含違建那部分的稅單
新建案所謂的二工都是違建啦 不然幹嘛等執照下來才敢弄二
工
可以拆完就可以買賣 這樣比較合理 也算保障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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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馬郁雯 Wendy FB “柯”老家5F爆違!柯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41
[舊聞] 柯下令:新違建 「絕對給你死!」1.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來源︰ 鉅亨網28
Re: [新聞] 獨家/柯文哲新竹老家爆違建!5樓「長出柯P下令 新違建絕對給你死 04:102015/04/02 中國時報 張潼/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1日出席市長與里長座談會,對於台北市在1994年後違建仍繼續增加表示 無法認同,要求相關單位嚴查,連一件都不准再新增。(鄭任南攝)19
[問卦]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有違憲?台灣人民用多少電就照繳電費 發電的公共建設部分則是要由政府來負責 這不是以往的普偏的情況嗎? 為何政府在強調不缺電的情況下 仍然立法強制要求建物必須加裝太陽能板- 推 suyusian: 當時的規定就是確診者禁止外出只能等救 → suyusian: 護車,法官這樣的問法會讓人有種作為國 → suyusian: 家法秩序的維護者的法官,竟然在質問恩 → suyusian: 恩一家人為什麼要守法的荒謬感 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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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老違建不是問題,柯有違建才是其實台灣老社區老房子都有很多老違建 老違建真的不是大事 就算當政治人物有老違建沒問題 重點在柯p自己把道德標準拉高 說違建是國恥2
Re: [問卦] 指揮中心權力是哪條法給的?法律專家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 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 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23條是在為第22條鋪陳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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