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使用權社宅非既定政策勿以訛傳訛
使用權宅,可以用類似將房地設定「典權」的架構來設計
一、基本架構
第 911 條
稱典權者,謂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
政府審核條件通過後,民眾付給政府「典價」取得房地的典權
等政府回贖時,政府返還典價給民眾,房地典權消滅
二、典權得作為標的設定抵押權,以向銀行貸款
第 882 條
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
三、由於典權約定期限不得超過30年
要修法才能確保房地典權人,可以住到去世
四、政府提供的使用權宅一人最多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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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期限限制30年以下,使用權宅幾乎等於典權宅
典權,指的是典當,贖回時可以拿回錢,跟使用權住宅是完全
不同的情況
韓國的全租房,就是典權
典權在法律上就是沒有所有權但有使用權
但典權跟租賃完全不同,期滿還可拿回典價
重點不是什麼權,典權結束時,返還典價你有看到嗎
韓國的全租房,由於沒讀過韓國法律,沒辦法就細節比較
這跟政府之前講的20年使用權是兩回事
而有一點很重要,典權是物權,是為有登記的
使用權交易,其實就是長租,不需要架構在典權上
IBIZA可以是同一件事,就設20年典權的意思
政府並沒有打算讓使用權能交易,也沒有必要登記
就跟你講典權結束要還錢,還在一樣
使用權不一定由典權而來,但也可以由典權而來
政府有說住免錢嗎
所以才說是類似典權的架構
如果是典權的話,就是住免錢
一點都不類似,使用權住宅就是長租而已
要付典價,所以不是免錢喔
完全沒有必要架構在其他權利上
典價退租時要歸還,所當然是住免錢
應該這樣講,要讓使用權有意思,可以考慮類典權架構
你繳500萬,住一年,房東退你500萬,這就是典權
完全不需要考慮什麼典權,他就是長租
你都說跟韓國全租類似了,就不用跟人爭執這叫住免錢吧
浪費稅金只為了讓別人住免錢 有可能嗎
韓國全租房就是住免錢啊
笑死
痾 那就是住免錢啊 錢全部還你不是住免錢不然是?
利息收入的利益歸政府啊
北七,政府自己就是台幣的最終付息者
你該不會以為水電要自己繳費所以不算免錢?>
左手換右手喔 利息放央行還不是政府給錢 講山小
這就用長租就解決的事情硬要扯你根本不懂的典權
有的新聞有提到30年,新聞雖然沒提典權,其實有在思考
租客付給政府 政府存在銀行 銀行存到央行,靠腰,結果利息
是央行出的
而且看起來,真的出這招,殺傷力很大
那就只是長租而已
看不出什麼殺傷力
長租沒什麼問題啊 先把一堆公有市場解決再來談吧
吵贏我沒用,我只是就新聞解讀後面可能在想什麼而已
台灣低端人口劣根性就是租久就以為自己的
租,本來就是租使用權,20年使用權就是長租而已
看看各地公有市場 一堆根本沒在營業當住家住了呢
你就想錯了啊
我也只是說明你解讀錯了而已
民法421條
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
支付租金之契約。
典權雖然住免錢 但是你押給房東的那個6~7成房價也是要
租賃,本來就是交換物品的使用利益
去跟銀行貸才拿得到 等於屋主 租客 銀行三方契約
20年使用權房屋,其實就是長租
不一定啊,也有人典價給現金的
民911就跟你講典權人得使用收益不動產了
如果你讓公股行庫去承做 30年用到期返還全部價金
好像也是對無頭款而且又腦子打結想不透30年後500萬購買力
很可能連一半都沒有的人 會多一點吸引力
所以咧?享受使用收益的很多,典權的特性就是要返還典價,
跟20年使用權房屋這一點就不同了
20年使用權就是長租
本來長租到最後最惱人的就是你繳三十年租金之什麼都沒有
他發想的基礎雖然沒搞清楚典權的作法 但細想是有可行性的
幹嘛有吸引力啦,政府補助讓人白住喔
廢話,當然有可行性,哪裡可以白住,我明天就去登記一間啊
雖然30年後還你500萬購買力可能剩一半 但看起來對某些人
應該是比30年後啥都拿不回有吸引力很多
問題不在可不可行,而是政府沒有說要返還租金,更何況憑什
麼讓人白住
哈 所以有吸引力的結果就回到抽樂透阿 明白人
沒有白住阿 變成繳利息給公股行庫 Q_Q
這不是什麼明不明白,政府就沒有說要返還租金,所以這個不
會是典權
不要再鬼扯了好嗎
而且500萬30期每個月本來就要還本金13888囉
不要再鬼扯了好嗎
政府有說到期還租金嗎
他內文是完全沒搞懂啦 只是他說的用典權取代長租
這個發想點確實是會比長租吸引特定人一些
又跳針回去
因為你丟進去的租金有一部份是未來會還給你的
憑.什.麽.白.住
憑.什.麽.白.住
沒跳針阿 你說他沒搞懂和政府原發想不是這樣我都同意阿
送我十間也有可行性,我一定收
只是他誤打誤撞確實有點到一個目前沒人提 但大概是提了
你就是跳針啊,重點就不在也沒有吸引力啊
也會要解釋很久 但比長租吸引人的辦法
不要再鬼扯了
只是要吸引人幹嘛用典權,白送就好了啊
因為我覺得不管什麼方案 結果都還是回到1.有沒有人要
你的出發點就有問題了好嗎?
那就白送好了,一定很吸引人
2. 有人要那你短期內蓋得出來很多 嗎 無法就又抽樂透囉
只考慮是不是吸引人,何必用典權,白送比較快啊
白送沒有達到政府要迴轉再利用的基本目的阿
那就白住啊
林右昌不是出來說了 幾個基本要件 給需要的人 相對低價
第三就是迴轉再利用阿
每個人白住十年可以吧,幹嘛受典價
那就白住嘛
白住就回到樂透抽籤問題阿
笑死,不是要考慮吸引人程度
典權也可能是抽樂透啊
這本來就公宅怎麼做都是被幹爆的基本原因 供給不可能夠嘛
無關的事情就不要再瞎扯
典權跟供給哪有關係
0 0你們不要再為了偶吵架惹
我覺得你只是學到新東西,所以很興奮想支持而已
根本無關的東西
確實如果考慮到明倫那個租金還是滿租 好像不需要更吸引人
的方案
事實上也不是新東西,韓國全租房大家多少聽過,你只是不知
道台灣其實也有同樣法律
你今天是太興奮嗎 連我都開槓 典權我還需要學嗎XDDDD
你看起來是原本不知道啊XD
你認真讀一下推文補要把我跟原po混一起好嗎
不好意思我沒有混
他才是本來連典權要先給一筆典金 契約後退回 和這個錢
原本就知道典權的話,就應該知道這兩回事
多數人要跟銀行貸款都不知道的人
那個你應該是因為提到全租房所以想到的吧,台灣典權其實不
你就混了阿 我上來前幾句就說了你都沒講的銀行貸款耶
太會牽扯到銀行貸款,也沒有銀行承作
民眾可以拿典權去跟銀行抵押貸款啊
以我淺薄的知識 也只有韓國有在做這個而已吧
所以你提到貸款,我可以很確定,你其實是知道韓國的全租房
,而不是典權
我原文法條都附了
錯,台灣也有
典權是少數漢人創造的金融模式 西方應該不太有
我前面說了
全租的性質是物權? 債權? 或是兼有?
事實上也不是新東西,韓國全租房大家多少聽過,你只是不知
台灣也有一樣的規定
我沒說錯吧
有時候看起來像,但不一樣的喔
你如果是原本就知道台灣典權,應該知道台灣沒有典權貸款的
台灣的我連他寫的都沒看很清楚是真的
所以我沒有講錯
看你內容我就知道你原本不知道典權
但反正要應用在公宅或社宅上就是長租後面會退一筆錢啦
為什麼的長租要退錢,莫名其妙
K大有想法,可以再開一篇,底下推文的狀況ccc無法討論
政府也沒說要退
反正基本設定上30年長租不得轉租不能改換就沒什麼可行性
本來長租也是沒什麼好討論的
花敬群說,長租可以比社宅每個月租金更便宜,加上利息,一
個月2萬,比六年社宅便宜幾千
幾年一續還是比較合理
本來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一個發現新大陸,另一個發現這個新
大陸跟韓國很像,兩個很興奮,如此而已
他就學者公務員...一輩子都不用遷移原地活到老死這樣
他熟不熟市場一回事,他沒有說長租要退租金
沒事 我在ptt各版看他講話很多年了
從某個角度來看,風險變高,因為不太確定後面還有什麼
他一直都是這樣 開槓也沒什麼差 就事論事不要糾結他口氣
多半他不太會說錯什麼 只是角度比較討人厭而已
痾 不好意思原po我跟你不是站同邊的 社宅基本上
不管作為社會福利或是樂透作用都不是很好很有效的東西
在這個基礎上去討論要怎麼執行其實真的只是聊天
有點類似 阿那個誰又要做傻事了 這傻事怎麼做比較有創意
這種態度
同不同邊沒差啦ccc,不過你確實偶哪一邊的嗎?
*社福 救助安置 樂透 調節市場? 反正幾種功能都不好
你們很捧場,我po了2頁的文,推文一下子有8頁
不好意思通通是箭頭 如果我門是年輕人用手機
你至少也25推了 XDDDDD
個人比較支持蓋公宅只租給育幼家庭 拿校地蓋 底下公托
其他什麼使用權 長租 都嘴砲而已 短租都抽不到了還長租
不是更慘
要改善少子化 資源有限 不如直接放生老殘專心給育幼
別衝動,有一天大家都會老
替自己的未來多想想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