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舊制交易稅節稅方法
※ 引述《mactaya (gcoast)》之銘言:
: 小弟有間房子在103年三月購入,110年三月賣出. 去年報綜所稅時依照代書建議用舊制申: 報財產交易所得(照國稅局核定的價值估算).
: 上週收到國稅局雙掛號通知,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條第1款規定,要求要用賣價: 減去買價來課稅,十天內需回覆. (當初代書說這樣稅比較多)
: 請問國稅局為何做這樣的要求?
其實代書這樣建議,是對你比較好
只是說法上不夠完備
要是我的話,會說依據所得稅法,應該要誠實申報
用賣價減去當初的買價來課稅
不過舊制在實價登錄前,有不少人不記得當初買價
可以依照一套國稅局的核定公式計算,稅比較少甚至稅額為0
這部分國稅局如果查的到買價
你就要補稅,但是只補不罰
實價登錄後,通常國稅局就抓的到資料
但是抓到也一樣只補不罰
要如何申報看你自己
然後讓客戶自己選
話說客戶少繳或多繳稅,代書費也不會因此少或多賺一毛錢
代書話點到為止,就已經很仁至義盡了
很多人忘記歷史
實價登錄當初上路明眼人一看,就是為了要課稅用的先行立法
就有很多人在吵
但政府當時就否認
還立了一條法律來忽悠民眾
《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6項》
「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
始得為課稅依據。」
然後政府就說現在沒有配套,所以不會拿來做為課稅依據
然後....民眾還真的被唬住了 XD
就變得沒人抗議
現在就...
--
配套不就房地合一稅嗎
實價登錄101年
房地合一105年 這就是交易實價課稅配套出來了
國稅局對舊制核實課稅,用的不是用房地合一稅的法令
我最近也快完成一筆,也問過代書類似問題,問103年已經有
實登,之後的財產交易所得是不是實價報稅,但代書給的答案
是我的是舊制沒關係,用公告即可。不過我的是應該是明年才
申報,之後應該會先去辦重購退稅,我倒是有個問題是,我今
年報了重購退稅,這樣明年是不是系統上自己會相抵了?
不會自動相抵,但若同一年度同時申報所得跟重購退稅,才
會互抵
會罰好嗎…韓國瑜被罰過不要誤導
是先輔導你補,你乖乖自動補稅加利息,裝死要是好
死不死國稅局查
到會罰
韓國瑜還是他老婆忘記了被罰有上新聞可以查得到
他們還請會計師打行政訴訟打輸
國稅局請你免罰款補稅,不乖乖補,當然被罰....
小弟的節稅規劃不適用天生總統命的人..例如韓總
舊制應參考稅務違章案 件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第2項第4
款之免罰標準
靠北 我當年就講了還被噴
16
首Po想請教如果房子105年前購入 屬於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 那有沒有出租過、是不是公益出租人會影響稅率嗎? --13
小弟有間房子在103年三月購入,110年三月賣出. 去年報綜所稅時依照代書建議用舊制申 報財產交易所得(照國稅局核定的價值估算). 上週收到國稅局雙掛號通知,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條第1款規定,要求要用賣價 減去買價來課稅,十天內需回覆. (當初代書說這樣稅比較多) 請問國稅局為何做這樣的要求?3
借這個主題問一下大家 我跟原PO狀況類似,也是舊制 2012年左右購入,實價登錄上也查詢的到,但是上面的價錢並非當初購買的房屋總價,比 較像是只有房屋價格或是土地價格 因為價格只有我當初購買價的1/2左右,這......我該向誰申訴?
23
[請益] 舊制房屋所得重購退稅因設籍不符被我108年10月取得新房 109年1月配偶遷入戶籍 109年8月出售舊房 109年10月我的戶籍也遷至新房 申報109年綜所稅15
[閒聊] 舊制賣房 也要實價課稅是這樣啦 我親戚拿了一張國稅局公文給我看 國稅局請我親戚提供 房屋取得及賣出的買賣契約... 以核算"財產交易所得" (舊制)8
[請益] 受贈與的房子出售後報稅問題手上有一間父親民國87年購入的房子 於104年贈與給我 當時繳交了土增稅、契稅 至於贈與稅則免徵 因為房屋跟土地公告現值合計低於220萬6
[請益] 舊制賣房稅金計算問題各位好,小弟之前因為出國工作,所以前年把房子賣掉, 沒想到最近接到國稅局的公文要我補稅。 我房子是 102 年購入的,且持有六年以上,所以應該是適用舊制。 我採用了 pipigy 兄的教戰方式:2
Re: [請益] 房屋合一稅問題) 過戶是贈與嗎?當初爸爸申報贈與多少金額? : ,在今年110年4月份因一些因素我把房子(50%)過戶給我哥,目前房子所有權(100% ) 再贈與嗎?申報多少金額?2
Re: [新聞] 政府打房無效?學者拋出應課「世代正義稅個人非以營利為目的出售二手書籍 國稅局:沒有課稅問題 法源編輯室/ꀲ014-05-21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昨(二十)日表示,民眾不論是賣二手書或是二手家具、衣物,只要不 是以營利為目的,出售自己日常生活用品的收入,沒有課稅問題。 臺北國稅局指出,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第1目、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 恭喜原po。 但我有一個疑問,當初不知道公司在哪個國稅局,何不報稅時直接把那筆獎金所得手動更 改扣除? 可以的話,把退款證明影印一份附在繳稅文件裡。 如果國稅局有疑慮會叫你補稅, 這樣就一定可以知道公司是哪個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