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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關於重購退稅的一些問題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關於重購退稅的一些問題作者
chevy123orz
(TNUA W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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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版各位學長姊晚安,有一些關於重購退稅的問題想詢問。

目前我明年中會有一間預售屋A交屋,一年多前接別人的約,原先計畫自住,甚至裝潢公司都找好也付訂金了。

因為A室內含陽台僅17.X,無奈空間太小希望交屋後一邊掛賣,一邊找新物件。交屋一年內A如果以行情價賣掉大約+400左右,房地合一要被課走45%,希望可以重購退稅。

因為預算不夠沒辦法先買再慢慢賣,請問這樣的狀況實務上應該怎麼處理?

目前計畫交屋後馬上遷戶籍,簡單裝個冷氣傢俱丟進去,自己住半年同時賣。看了一些網友的經驗,不知道半年會不會太短?還是會需要更久?

那這樣丟給房仲賣的時間該怎麼抓會比較好呢?據房仲說A的物件蠻稀有,要的人滿多。

感謝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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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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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evy123orz (220.133.168.253 臺灣), 10/08/2023 01:16:13

guesswhen10/08 01:17新聞很多 10個月失敗的都有

e3355443110/08 01:30問過國稅局 不到一年會個案判斷 真的有自住事實應該是

e3355443110/08 01:30不會有問題

h4907200210/08 01:39自住半年很硬喔,除非你一直有生活紀錄照片或是Vlog的

h4907200210/08 01:39時候給國稅局看有居住事實,不然他們要刁你,你也沒轍

smoothapple10/08 06:00真的有住,入戶籍,留紀錄,管委會開會簽名,總幹事

smoothapple10/08 06:00也認識你,買新房時再申請退稅

coldmaples10/08 10:48有問過國稅局+1,建議至少「自住一年」。

sirloin10/08 13:34一年漲400有這可能?

dr90014310/08 16:15預售一兩年前就買了,等蓋好在住半年,漲400很容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