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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其他] 姻親專法,防治霸凌連署中!

看板marriage標題Re: [其他] 姻親專法,防治霸凌連署中!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時間推噓21 推:25 噓:4 →:112

其實方向是對的,細節可能還需要再修改一下。名稱可初定為姻親干涉防治法。

精神就在於姻親不可以對婚姻當事人在婚姻範圍內實行違反意願之行為且使人心生冒犯之情境。法條內文大致比照性騷騷防治法,當事人覺得不舒服就是姻親干涉了。

在性騒擾防治法前,很多騒擾言語都是無法可管,例如公開講黃色笑話。現在只要聽到的人覺得不舒服,就是性騷。

所以現在只要講黃色笑話,政府就有權介入。這就是左派精神,建立新法律,導引社會風氣。

姻親干涉法比照性騷擾防治法,當事人向委員會申訴,成立就可以判處姻親罰鍰並
賠償當事人金額。所以不必在法條規定什麼行為是違法,交由委員會決議。

看起來應該可行。當然也要有例外,例如婚姻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姻親出言干涉就不適用。

配偶長輩和兄弟姐妹干涉言論的影響,是有社會結構的精神壓力的,和其他人的冒犯不能相提並論,且已經有不少人受到實質傷害了,有必要專法防治,進行構造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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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61.21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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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x11 (101.12.61.213 臺灣), 09/12/2020 23:49:36 ※ 編輯: Max11 (101.12.61.213 臺灣), 09/12/2020 23:55:41

makio 09/12 23:55難就難在怎麼界定程度。像性平法實施後,原本因績

makio 09/12 23:55效很差將被資遣的人一懷孕就有免死金牌,再擺爛都

makio 09/12 23:55不能對她怎樣。立法精神是很好的,保障女性不會因懷

makio 09/12 23:55孕而被資遣,但是卻有些人濫用。姻親法也會面臨同

makio 09/12 23:55樣問題,而且影響人數大更多。

makio 09/12 23:58不過這個提案我個人是認為矯枉過正了...成年人自己

makio 09/12 23:58該負的責任不能推給法律...

ccnoire 09/12 23:58公公覺得冷氣太冷調高設定溫度,媳婦: 你干涉我!!

ccnoire 09/12 23:59干涉都違法,乾脆規定結婚後不準出現在子女視線範

ccnoire 09/12 23:59圍好了

lescholar 09/13 00:11當下不敢拒絕的人 為什麼就敢申訴公投?

lescholar 09/13 00:12公婆

cjy0321 09/13 00:20那路上三姑六婆説一句哎呦這麼好命不用上班要不要

cjy0321 09/13 00:20也立法

mark0204 09/13 00:35zzz

rrum 09/13 00:36陌生人三姑六婆講的話對你會有家族輩分權威的壓力

rrum 09/13 00:36

rayray123 09/13 00:47一樓 不能因為老鼠屎而放棄保護真正弱勢的人吧

rayray123 09/13 00:48懷孕也不是說懷就懷 因懷孕而免於資遣繼續擺爛的比

rayray123 09/13 00:48例很高嗎

rrum 09/13 00:49原po您好,請問我可以轉載到社團內,給大家這個方

rrum 09/13 00:49向跟鼓勵嗎?真的很感謝您的回應

不行,我沒有法律背景。這只是個人不成熟的淺見,不可以轉載到其它平台。

DanJill 09/13 00:57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現有法律已經擺在那了怎麼不用?

DanJill 09/13 00:57還要特別再立一個玻璃心條款,看誰不爽就找個事由me

DanJill 09/13 00:57,too一下??

DanJill 09/13 01:00不過如果真能通過的話我也很樂觀其成,我相信一定也

DanJill 09/13 01:00有很多先生早就看岳家父母很不爽,最好順便立法禁

DanJill 09/13 01:00止大聘小聘一堆賣女兒的習俗啦~

※ 編輯: Max11 (36.233.110.61 臺灣), 09/13/2020 01:03:54

rrum 09/13 01:02沒錯 男性也是姻親大宗受害者唷

DanJill 09/13 01:04法律一直以來要求的對象都是雙向的,性騷擾防治法如

DanJill 09/13 01:04此,這個專法也會是如此。所有法條反過來看,媳婦

DanJill 09/13 01:04們也不能再要求先生跟自己住,自己爸媽也不能過問小

DanJill 09/13 01:04孩的事夫妻的事,先生過世只有夫家有權利辦喪事。大

DanJill 09/13 01:04雄們,能接受嗎?

jason320 09/13 01:10我也覺得方向是對的

rrum 09/13 01:12夫妻雙方本人本來就要參與配偶的喪禮,很合理呀

DanJill 09/13 01:15然後我一直想問,如果媳婦跟娘家關係也不好,過世

DanJill 09/13 01:15後娘家根本不打算出面,媳婦又剛好在自己房內往生,

DanJill 09/13 01:15親家沒有當事人同意不能進去也不能整理遺物因為不

DanJill 09/13 01:15能碰她的東西。那……是要讓大體在房內自然腐爛嗎?

DanJill 09/13 01:15還是先生要負責把大體拖出來,交給不想處理的娘家隨

DanJill 09/13 01:15便處理還不得過問嗎?

rayray123 09/13 01:16喪事這點就是盲點了 現有法律是配偶有權主持.繼承

DanJill 09/13 01:16我國目前並沒有規定誰一定要參加誰的喪禮喔~

rayray123 09/13 01:16但張的先生跟婆家一陣線 所以變成婆家插手 娘家卻要

rayray123 09/13 01:17卻連女兒手機也要借據

hotaka 09/13 01:18要立法葬禮改成娘家/婆家主持,代表身為配偶的決定

hotaka 09/13 01:18權低於娘家/婆家喔,這樣大雄們真的可以?

rayray123 09/13 01:20那就要看大眾認為這樣的案例多不多 需不需要為此立

hotaka 09/13 01:20老公過世遺體遺物交給夫家、媳婦不能碰,這是社團

hotaka 09/13 01:20媳婦想要的?

rayray123 09/13 01:20專法或是其它操作

rayray123 09/13 01:20ps.大雄是何意?

rayray123 09/13 01:21如果都沒更改 那真的就是不管男女都眼睛睜大不要選

rayray123 09/13 01:21到這種無法同心的人結婚

DanJill 09/13 01:22那些被姻親欺負自己不敢講,卻期待靠立法讓政府出

DanJill 09/13 01:22面幫她們主持正義的媳婦們

rrum 09/13 01:25技安欺負大雄QQ 的比喻 在被砲到不行的原文推文

rrum 09/13 01:25處XD

rayray123 09/13 01:27原來如此 雖然做人自己也要有氣場 弱肉強食很自然

rayray123 09/13 01:28但社會風氣希望媳婦隱忍."孝"."順"也是事實

rayray123 09/13 01:28該怎麼改善 至少有一群人願意出來發聲討論了

DanJill 09/13 01:29還有有考慮到小孩是給婆家/岳家顧的家庭,是期待長

DanJill 09/13 01:29輩只能「付出勞力」但不能「表達意見」嗎?只要多

DanJill 09/13 01:29說一句「天冷了再穿一件外套」,就要被「越想越不

DanJill 09/13 01:29對勁/覺得不舒服」的媳婦/女婿告上法院這樣?

rayray123 09/13 01:30長輩與生父母意見相左時以該孩童父母為準則可以吧?

rayray123 09/13 01:31有些情況設罰則真的太過了

rayray123 09/13 01:31畢竟照顧不週的後果也是生父母要去承擔 祖父母沒有

rayray123 09/13 01:32絕對義務要去顧養孫子女吧

rayray123 09/13 01:32祖父母也有人權不要當大雄呀

DanJill 09/13 01:48性騷擾、校園霸凌等這些相關法規會通過,是因為受害

DanJill 09/13 01:48者往往不能選擇環境和對象。但這條專法不一樣,講

DanJill 09/13 01:48難聽點,配偶是自己挑的,處境是自找的,憑甚麼要

DanJill 09/13 01:48社會動用資源,為自己錯誤的決定買單?

sparklekyu 09/13 01:49意見相左時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利益好嗎,怎麼可能全是

sparklekyu 09/13 01:49父母對祖父母有問題,也不看看多少問題家長

sparklekyu 09/13 01:50難道父母吸毒自顧自玩樂,做祖父母的還不能把孫子女

sparklekyu 09/13 01:50接過去養?

DanJill 09/13 01:51專法通過後可能會被告喔,很可怕的~

DanJill 09/13 01:52都成年人了,學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吧

DanJill 09/13 01:53拜託大雄們,長大,好嗎?

rayray123 09/13 02:53父母吸毒也是特例 也有相關法律保護孩子了吧

rayray123 09/13 02:53我法盲 待解

mandy1121 09/13 03:13這不是反串嗎,原po還想轉 好搞笑哈哈哈哈

emma369 09/13 03:35可行個屁。「姻親不可以對婚姻當事人在婚姻範圍內

emma369 09/13 03:35實行違反意願之行為且使人心生冒犯之情境」,那請

emma369 09/13 03:35問「血親」就可以嗎?

greensh 09/13 07:14連反串都看不出來還想轉傳......

mikami1027 09/13 08:03完全就是疊床架屋 不知所云

sfie 09/13 09:19max大雖然是付諸善心,但大多數「來自姻親的威權冒

sfie 09/13 09:19犯言語」事實上沒有強制力,當事人完全可以不理。

sfie 09/13 09:19如果已經造成精神壓力也可以說是精神虐待而提出家

sfie 09/13 09:19暴通報啊!在幾乎全部都可以以現行法律囊括的狀況

sfie 09/13 09:19,我想不出動用人力物力再弄一個特別法的必要

sfie 09/13 09:21如果會因此使用法律叫警察的人,那一開始就會甩門

sfie 09/13 09:21走人了。如果不會那設一部法給不會用的人......?

cjy0321 09/13 09:32而且性騷擾行為某個特定行為 不論任何人做 只要態

cjy0321 09/13 09:32樣構成就算性騷擾 碎嘴人人可碎 但姻親碎不行?

cjy0321 09/13 09:34再來每一個法律都有要維護的公益或私益 且那個益與

cjy0321 09/13 09:34被限制的人民權力需有比例原則 滿街亂摸別人屁股跟

cjy0321 09/13 09:34被碎唸哪個被侵害的程度高 以及比例原則在哪裡

futzche 09/13 10:14我怎麼看都覺得是反串,尤其是構造改革這四個字

jijikoko 09/13 10:18看到原po推文就感到同溫層的可怕,99%反對,1%贊成`

jijikoko 09/13 10:18原po眼中只看到這1%贊成的言論,還想要轉回社團加厚

jijikoko 09/13 10:18溫層。這樣的循環,會產生這篇不入世的立法想法,灼

jijikoko 09/13 10:18也不意外了。

sophia81013009/13 11:17看起來就像對面城管的法律

makio 09/13 11:47ray大,人資界都知道一旦員工懷孕就不要動她,因為

makio 09/13 11:47一被申訴就一定賠到脫褲。我多年前有位同事就是績

makio 09/13 11:47效很差上班都在搞團購,她主管決定資遣她。後來很久

makio 09/13 11:47後(一年左右吧)有一天她回來了,才知他去申訴說預

makio 09/13 11:47告期間她懷孕了所以公司違法,她告贏,公司必須讓她

makio 09/13 11:47復職,還要付她這一年來的薪資。她回來後公司沒有

makio 09/13 11:47給她任何工作因為她也做不好,公司跟我們說因為會被

makio 09/13 11:47罰錢,所以只好讓她回來不用做事,她不想進公司也無

makio 09/13 11:48妨。這事讓我有很大震撼,後來自己當主管後都很小

makio 09/13 11:48心與人資確認,人資也很無奈,甚至有的主管因此不想

makio 09/13 11:48錄取女性,因為很麻煩。原本立意很好的法,變成反

makio 09/13 11:48而適得其反。

makio 09/13 11:51這樣的比例可能不高,但真的遇到一個就夠了,被罰幾

makio 09/13 11:51十萬還要付中間的薪水,如果公司不夠大很可能整間

makio 09/13 11:51公司就拜拜了...

bndan 09/13 12:04左派就是虛 當限制過多時 自由就消失了 = =

Mertha 09/13 12:24婆婆硬要看餵母乳敢不敢告她性騷擾?公公不敲門就

Mertha 09/13 12:24進房敢不敢告他性騷擾?就算有專法在,不告就是不

Mertha 09/13 12:24理,但,妳敢告嗎?如果連告的勇氣都有了,會沒有

Mertha 09/13 12:24勇氣鎖門不給公婆亂入房間?

cool10528 09/13 15:18大概聊個天就賺到第一桶金了吧

cool10528 09/13 15:19拿個桌上遙控器、問今年過年幾號回來、小孩準備考哪

cool10528 09/13 15:19間高中都中鏢

cool10528 09/13 15:20資遣人自己沒照勞基法走保存資遣相關考評、面談、改

cool10528 09/13 15:20善方案甚至調職紀錄就不要扯被別人弄啦。

cool10528 09/13 15:21一看就知道是聲請僱傭關係存在的

NingK 09/13 15:27方向對個屁

makio 09/13 20:49cool大,那時我的公司是非常嚴謹的外商,資遣人要三

makio 09/13 20:49次PIP不過,做到比勞基法嚴,所以那次公司真的有嚇

makio 09/13 20:49到,原來這個金牌這麼金...

makio 09/13 20:50是聲請僱傭關係存在沒錯,所以前面的薪水都得付

archinjj 09/14 09:46這篇是在諷刺自助餐吧! 只適用配偶公婆不適用配偶

archinjj 09/14 09:46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