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猿隊追平分沒收正確 曾總:但程序不對

看板Baseball標題Re: [新聞] 猿隊追平分沒收正確 曾總:但程序不對作者
chriswenchi
(chi)
時間推噓 2 推:8 噓:6 →:17

龍貓之前的挑戰,一堆真的都亂七八糟,看起來就是在凹和拐氣而已。
但不得不說,這次的質疑是挺有水準的。不但知道先程序後實體這個概念,還知道先位聲明和備位聲明的運用(前者問題答案如果是否定,則再考慮後者問題),也確實掌握到規則文義解釋的疑點。
1、首先,規則上是說:為觸身球(投球是否擊中球員)是可以提出電視輔助判決的,但問題就在於這個觸身球是指,判決上的觸身球?還是實質上的觸身球?因為這球梁家榮有揮棒,所以判決上是要記一顆好球,而這好球是包括在觸身球的範圍內,是否能挑戰?規則上也沒寫清楚,所以在文義解釋上就會有疑點。
2、再者,規則上也明文說,挑戰必須在判決結束30秒內提出,但也沒說如非可歸責於己(像是裁判討論算不算時間?假設有球員受傷被抬下去算不算時間?)而未提出,能不能再提出?這也是需要解釋的。
因此,如果前面說的挑戰程序答案都是否定的,那接下來的實質內容也就不用討論了。
3、結論就是,不論裁判怎麼解釋我覺得都算合理,但是聯盟應該在這次遇到的狀況,看是補充規則或是形成一個判決先例,才是比較好的解決方法。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34.96 (臺灣)
PTT 網址

LOVEMOON342705/11 22:26好了辣

sd256705/11 22:27法律野球 異議阿龍~~~

smartwe05/11 22:27認同,別只看顏色或人,這的確是規則要補足的呀

SuHoNdA05/11 22:28別只看顏色或人,這句話以前有人教育過吱,但吱迷似呵呵

tryit090205/11 22:29觀念正確

gtgra05378905/11 22:31裁判的問題吧 小葉不是本來就要上來了

colaer05/11 22:31要是裁判討論完改判,龍貓也能接受過了30秒了他不能挑

colaer05/11 22:31戰,那我就挺他啦

hard101305/11 22:32裁判就說是他們決定先開會了

ktpss9000505/11 22:34不是阿,裁判開會就還不算判決,當然沒有30秒啊

richshaker05/11 22:3430秒那個還好 只是大螢幕先放出來變成可以先看再決定

richshaker05/11 22:34花不花這個次數是有點放槍的感覺

Grandslammmm05/11 22:35你管他好不好球 小葉只要覺得是觸身就能挑戰啦

shakawang05/11 22:37裁判還沒確定好判決...是怎麼知道要不要挑戰啦

Lioli05/11 22:38小葉第一時間就上去了,是裁判叫他下去,現場很清楚啦

JASONZOU05/11 22:40其實龍貓自己都提出來了那我也複議,我是認為裁判應該

JASONZOU05/11 22:40自己主動審視的

JASONZOU05/11 22:41因為我不認為在場四個裁判有人明確看到事實的

rain021205/11 22:51你講太多了,我相信龍貓真的沒想這麼多就上去了,不然

rain021205/11 22:51今天新聞內容那當天或隔天就會急著發了

chriswenchi05/11 22:52其實第一時間就有一個判決了,就是裁判認為是補逸導

chriswenchi05/11 22:52致後面的safe得分。小葉應該也是想挑戰這個,但問題

chriswenchi05/11 22:52就在於因為前面這個觸身球/好球的爭議,讓裁判叫小葉

chriswenchi05/11 22:52先下去而過了時間。所以在這裡裁判顯然是認為這個不

chriswenchi05/11 22:52算時間,我覺得也合理啊。只不過之後規則可能要補充

chriswenchi05/11 22:52或做一個先例。

aalittle05/11 22:542的部分過往早就發生過先裁判開會之後,才有一方提出挑

aalittle05/11 22:54戰,不然龍貓有意見的話,去找出規章看哪條有寫要挑戰的話

aalittle05/11 22:55就一開始就提出,不能等先看裁判開會結果後才要挑戰

yccm05/11 23:01不管龍貓到底是不是沒動腦就凹凹看,我覺得你提到的這兩點確

yccm05/11 23:01實都是可以寫進規則讓模糊空間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