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藐視國會判刑一年
很輕微嗎==?
KMT開國際記者會直接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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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們來說,別人一年的人生顯然很輕微
他們本來可能要判三年
傅崐萁有經驗啊
立法委員到底多偉大阿,以後路過遇到484要膜拜
都可以跟你說 立法完再跟你說明了
立法通過再說明,吳宗憲跟德國之音這樣講
問就是立法完再跟人民交代
當然啦 被關有什麼關係 前妻繼續當市長 出來當立委生
龍活虎的
10萬很少 一年很輕 不要太在意啦
這些白癡真的以為自己可以爽很久嗎 笑死
死老百姓會哭別的
花蓮王被關還是繼續當花蓮王 他當然覺得被關沒差啊
我原本不太想理立院之亂,可是這太誇張。立法應該要
先說清楚不是嘛
60%的人都喜歡看鬧劇
最多一年喔?顏色正確配合外役監假釋根本關不到幾個月
有問題你可以自己花時間金錢去跑行政救濟喔
現在要小心 哪天真的被抓
立法院自己擴權
老實說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刑度來說確實是輕罪
這基本都跟當年民進黨在野提出來的法案差不多但更輕
林佳龍版本還要加罰百萬以下罰金
所以民進黨有通過?
性質類似的偽證罪是七年以下
好了啦 什麼對照都沒說就說是對面的錯
所以這次國、民兩黨幫民進黨過了當年的法案
民進黨過半有通過喔??????????
幫? 這話你說得出來
先不說沒過 林佳龍版不能隨意把人民叫去公審
當年民進黨在野人數少的時候提的 當然沒過
那能不能幫忙通過中介法
後來民進黨立法、行政兩手抓的時候法案就了無下文
當年? 那DPP過半怎麼沒提 你可以解釋嗎
這次通過的版本也不能"隨意"叫人民去公審阿
偽證跟藐視國會性質一樣?哈囉?
DPP跳票的東西少了嗎?
最多一年本來就不是很重的罪吧
國民黨殺的人還少嗎
林佳龍版是完全不能喔
不是刑度的問題啊 失去一年的自由怎麼樣都不是輕吧
要體諒他們可能進去蹲過兩年所以一年還好而已吧
你要先犯法才會失去一年自由阿 你不想失去自由不要犯
法阿 這是什麼好笑的問題
很輕~以前都是直接槍斃
誰認定犯法?
犯法是立法院舉手表決喔 有意見自己去台北打訴訟
看不起900是不是藐視國會??這樣要關一年喔
對阿 為什麼不通過中介法? 不要犯法就好了啊
難不成你真的相信幾個立委就可以判刑這種可笑說法?
笑死 現在是立委說你犯法你就犯法ㄟ不是你要不要的問
題
第一次看到這麼不要臉的 w
不要犯法就不要怕被關
現在通過法案的一方應該要能夠為自己的法案進行正方立場辯護
而不是到處拿誰誰誰之前也提過來護航吧 難道那個誰誰誰說的
話是聖旨嗎
所以認知作戰有用阿 有人到現在還相信只要立委就可以
限制人身自由本身就是很重的處置了 只是他限制的比較
短
法條就這樣寫啊 不是相不相信
不要犯法XDDDDDDDDD
把人抓去關 有夠好笑的
也是拉 國民黨以前都是把人民直接槍斃
法條就是這樣寫的 不是什麼相不相信 法條就是給了立委這個權
力不要把能不能動用這個權力全然繫諸於人性
這條只針對公務員 還要經過院會決議才能移送法院審判 並
不是少數幾個委員說了算
你要正面表述也很簡單啊 最基本邏輯檯面上三黨有誰不
希望iwin那時候怒罵政府 現在支持這種低能法案的出個
聲
支持國會調查權 如果支持國會調查權自然要有罰則不
我看有人是看不懂法條,還不知道立委擴權到什麼程度
要判是法院判 哪可能立委自己判
然這調查權寫好玩的~? 這是很基本邏輯吧
罰鍰那條可不止針對公務員喔嘻嘻
一年以下是規定在刑法啊 當然是法院判決啊 表決只是要
偽證罪還有拒絕證言權,藐視國會罪勒?你不講就送辦
不要犯法就不要怕被關 這個中介法的時候好像有人說
過
現在就是要努力帶風向以為跟一般人無關嗎
不要移送而已 又不是定罪 有些人真的被混淆了
笑死所以要經過法院判 亂定就沒差了喔
以後任何刑事修法都請各位閉嘴了
真的就跟一般人無關 認知作戰真的超有用的
你自己去跑法院
立委已經夠爽了好嗎 定這條直接無法無天
藐視國會一年刑以下只針對公務員&虛偽陳述 tha's all
IWAN也只是移送警調機關阿 又不是定罪
誰在實施認知作戰,這篇推文一目了然
公務員跟立委 我覺得公務員比較有能力
iwin也是送機關阿 某群人還不是一直罵www
馬文君可以更開心的要潛艦資料了 超棒
難道公務員的人身自由不重要?
就算只適用公務員這條也是扯到爆好嗎zz
連更生人都可以選上立委 公務員起碼沒前科
立委怎不先去修法要求自身
為什麼規定不能虛偽陳述很扯
對啊只要不散佈假消息 不要犯法就好數位中介法可以實施了
你們看puma的懶人圖卡難怪被認知作戰還不自知
阿是只有規定虛偽陳述喔?
就拿第25條來說,puma圖卡故意忽略官員坐牢的前提是
虛偽陳述,然後還要送法院審判
更生人要看犯什麼罪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過了有些前
如果只是反質詢、隱匿資料這些就只有罰鍰
虛偽陳述的要件根本沒訂在那邊隨立委含扣 說的好像很輕鬆
科就不能參選啊 傅崐萁是因為炒股不在那些罪名之中
馬文君有在怕洩密罪?
說個笑話 5名立委投票可以開罰 不爽自己去打行政訴訟
有些人就是天真無邪又不肯聽專家 難怪被認知作戰 可憐
馬文君都放話要把負責潛艦計畫的將領都法辦了呢
「只有」罰鍰 呵呵
要件沒訂那就是給讓權給法官判斷阿
誰認定是虛偽陳述?這種東西竟然還有人護航
“虛偽陳述” 啊怎樣會構成 誰來認定
建議覺得puma太遜的話直接去下面戰他 怕你不敢就是了
講到底,三黨有哪一黨反對國會調查權的?
幾個人表決就可以要罰人家錢
法官判斷不是要根據法條嗎
五個立委送你去開庭,憑什麼?
委員在廢話官員打哈哈算不算虛偽陳述?
整部法條通通依據立委認定 你怎麼訴訟得贏啊
20萬 連續罰
講到底 支持國會調查權不代表什麼垃圾法條都給過 懂?
一般人民還要罰鍰喔?
三黨有哪一黨反對 管制網路詐騙的? 為什麼不通過中介法
密件都可以直接在媒體公開了 你跟我說有保密義務 笑死
行政訴訟難贏的要死 然後只要立委舉手就能送你罰鍰 有病
喔
講真的,其實不爽花蓮王就直講,不用在哪邊討論什麼法條黑
箱的,不管誰多數強行通過法條的都有。而且這些條文多數的
人大概一輩子都沒資格被叫去問話。
多數人不會被問話 所以那些會被叫去的少數人就不用被
保護嗎==?
被叫去問話的,到時你說不定還嫌罪太輕
沒論述能力說不出這法有哪裡合理
Ok 又來同一招 大家都有
罰鍰院會決議就好 不服自己去台北打訴訟
欸有人真的要自己倒大霉再出來哭法條怎麼可以這樣喔
該凹說你不會被適用 笑死
==什麼邏輯
不演了耶XD
講真的,網軍就直講
那之前在吵iWin 跟中介法在吵三小 笑死雙標
出事了再來灣
民主國家日美英法都有類似的法條,也都有針對隱瞞資
你這不就別人家孩子死不完 等燒到自己家才發現一個都逃不過
啦
講句難聽的 要調查權就修憲廢監察院啊
講不贏就是你看不爽啦
料或虛偽陳述除以罰則 台灣原本沒有才很奇怪
笑死,別的國家有那也要看法條怎麼寫阿
提修憲啊 舉雙手雙腳贊成
iwin是違反言論自由 國會調查權違反了什麼? 民主國家
英國有 英國官員還可以反質詢咧
五權分立 臺灣又不是三權 呵呵
的國會有調查權這是很奇怪台灣獨創的事情嗎?
別的國家也不是五權哦
這時候又要言論自由了喔 呵呵
阿?人身自由 權力分立這些被你吃了嗎
不能反質詢 不能不回答 這還不違反言論自由?
呵呵 某族群真的有夠自助餐
違反言論自由? 所以謊話也是言論自由吧
違反了什麼喔 你問國防部長如果馬文君每個問題都回答會發
iwin拼命罵 現在這種垃圾修法護航
要看其他國家的法條https://0rz.tw/35Qpm 大差不差啦
生什麼事情就好了 根本就是已經發生的案例在那邊裝瞎
現在你又會說 違反言論自由了喔
包含國防外交機密問題不用回答 你這是純抬槓
國外三權分立 台灣五權好嗎
笑死說人家看puma懶人包是認知作戰 看tvbs 就不是認知作
戰了
要經主席同意 才能不答喔
國防外交是不是機密要主席同意才不算喔 主席是馬文君
現在法條這樣寫喔
"並經主席同意者"這幾個字很難懂?
是不是機密 要看主席臉色喔 笑死
主席是馬文君 傅崐萁 黃國昌XD
不好意思貼錯網址 其他國家是 https://0rz.tw/FMf38
馬文君要問 藍白主席說這問題無關機密 好的那就無關機密了
哇喔,潛在殺人犯們連這邊都要造謠嗎 XDD
你也只會無視 要經主席同意0.0
所以你們都拿錯誤訊息在那邊紮稻草人亂打阿 笑死
這種法律你說沒關係喔
是國防外交機密以外的訊息才要主席同意
藍白力挺更生人立委啊
國防外交機密"以外"的資訊 "才要" 主席同意
做一年牢而已 沒4兒
又有新帳號來了
又要吵到爆文了0.0
我今天尻尻 算機密嗎 我可以不要回答嗎
所以你們根本連法條都沒搞懂就在黑阿 這簡單google就
怎麼這種酸藍白的會有奇奇怪怪的人來
傅:一直說我是更生人 我要所有人都變成更生人
笑死國外的能拒絕陳述不利於己的言論 臺灣的不行喔
有的東西不自己確認吃別人餵的圖卡吃得很開心
個人隱私算機密嗎 可以不回答嗎
這種東西 還要要經主席同意喔
你罵到上面那個貼民眾黨圖卡的人了
國外能拒絕陳述不利於己的言論資訊哪來的 能不能貼
隱私或公共事務由主席認定欸 笑死
一群吃裡扒外的要擴權
出來看看阿
誰都知道要幹嘛
藍白相信更生人主席呀
主席說不是隱私就不是隱私
證人本來就能拒絕好嗎
民主國家國會本來就有的調查權 美國爸爸都示範給你看
又裝死了
還是你的證人比較特別
把tiktok ceo抓來國會拷問 所以你們認同tiktok ceo可
你沒有規定好 遷拖國外
以在美國國會上說謊???
好啦你說的都對 其他出來發聲明反對的都是傻瓜^^
不可以嗎? 他說沒有連回北京你也信喔
國會也沒有要tiktok交出資料耶
還有另一個先立完法才要跟你說什麼是反質詢的天才回答
被問中國有沒有插手進來 他當然能回答有利自己的言論啊
您肯定是思想的巨人
先立法再跟你說什麼是反質詢也能護www
不要這樣 人家走在很前面是我們跟不上他
挖靠 見識到了 竟然有人認為tiktok ceo可以在美國國
會上撒謊,為了捧綠連tiktok ceo都可以挺...
可以不回啊 質詢答覆 本就限於有答覆義務者 即負責領域的
範圍內 釋字461解釋即有了 如果沒有此限制 什麼吃早餐的
質疑在現行25條也會出現好嗎 實務上就沒這種問題好嗎
如果是投票決定說謊那ceo是不是早就可以認定說謊了
阿有人為了挺 連白癡法律都可以護
那是他的基本權利啦 zzz
怎麼會當我們挺他啊
阿 說CEO在說謊是挺他? 這邏輯......
美國國會沒有質詢權 是不是也該把立院質詢權拔掉
不是 這個說謊是誰認定的 你嗎 警察抓人都可以讓犯人
保持緘默了
萬一之後有人被宣進去 說謊誰判斷 你嗎
某肥二哈前幾天還直接一言不合就抹黑我
現在又在那裡凹囉 草性十足呵呵
什麼都要學其他國家 那可以先學獨立嗎?
屁啦 不要亂套好嗎 只有被告才有說謊的權利
證人沒有 在國會上說謊是會被移送法院用偽證罪起訴
支那國民黨垃圾,十年來都沒有變過
他是認為官員說話就是在自證己罪了啦 噗
那你要先定義誰是被告誰是證人吧
是不是相關人士怎麼認定?虛偽陳述怎麼認定?判罰鍰怎
麼認定?是不是都是所謂的立委組成的委員會過半判定?
就算說被送件成案打行政訴訟,這些也都是成本好嗎,不
是每個人都那麼有空跑法院的,這條最大的問題是應該屬
於監察的部分全部被立委一把抓了,連黃國昌下午那隻1分
多鐘的影片針對”有相關人士”的定義都超曖昧不明
在肥二哈的眼中 說你偽證就偽證
某人的認定大概是這樣吧
然後舉一個最極端的例子,假設被質詢者誠實陳述,可是
質詢者做虛偽陳述並咬定說謊,過半後送件?當事立委會
不會有罰則,這條法律都沒寫到,別忘了他們身上還有言
論免責權
一年在你各位藍白小草面前不算什麼 西西
如果被移送判無罪能不能有賠償阿,誰負責賠阿
事實上法條本就很多概括規定 很多東西你就不可能例示 比
如致生公共危險、無正當理由等 相關人自然也會合理限縮
1.要先經院會或委員會同意成立調查小組 2.調查小組只
某人為了護航邏輯崩壞誒,不要犯法就好,那當初吵iwin
和中介法的時候呢?
當初說創作自由、言論自由
那現在人身自由呢
喔!我忘了,反正被關還有老婆可以當縣長
你非要法條完全具體 那是不可能的事 不然你提個完全具體
的方式來看看
能調查相關議案或立委職權相關 調查委員是以政黨比例
做分配
講白點假設其中一個調查委員不爽就是要抓毛病硬把某
不確定法律概念本來就是容許的 但是也是有法律明確性原則的
要求
可以關AIT官員嗎
人移送法院或罰鍰,都是要說服其他人 而這些也都是公
開給社會大眾公評的
現在立法院這個樣子你覺得說服同黨的別人很難嗎
對我們的立委這麼有信心嗎?我可不敢欸
立委只要受公評官員活該跑法院就準備進去蹲?很棒
看徐巧芯就知道了 洩密都整黨挺的
有多數還需要說服其他人 多天真
黨紀下去直接爽爽送去關 計畫通~
舉個例子好了,之前要求查圖書館的那件案例,算是立委
職權相關嗎?
更別說還有所謂的不分區,這些大部分都是依循黨意吧?
想像很美好,現實很骨感
哪部分不符明確性了呢?相關人?虛偽陳述?這些是一般人
難理解的事嗎?是沒有救濟途徑嗎?事實上是你們一直在不
當解釋擴張範圍啊 那當然有問題
原來在民進黨英明的領導下,官員可以在國會內說謊不
光是一個反質詢都要等立法完才能定義了,這些更廣的議
題曖昧不明很讓人不安吧?
行政罰的部分 那警察看到民眾還能逕行舉發呢 一樣也是要
打訴願訴訟 有問題嗎?
立法院用人數就能判你有罪 救濟途徑就是你自己去台北打訴
訟
能處罰 難怪當初會有人在國會講BNT是中國分裝
貪污仔多關幾年啦
好了啦 不當傅崐萁的小弟就要關一年
我懂小草的邏輯了~
立委說謊一堆 怎不先限制自己的權利
警察是依法律或者是條例給予行政罰,立法院是人數過半
就同意,應該還是有差異吧?
又在顧左右而言他了
先定個更生人不得參選總召
在傅崐萁的領導下 藍白立委說謊自然是免責的!
怎麼有人一直跳針官員說謊
能過半同意不就是法律賦權
那你不覺得警察更可怕嗎 他只要一個人就可以說你闖紅
以後院會同意 不就花蓮王同意
綠粉乖 記得要出門 不要鍵盤支持
燈處以行政罰,然後你還要找證據去證明自己沒闖紅燈
我自有泱泱60趴民意在此 管其他人如何
小草乖 519要出門
撤銷罰單
闖紅燈又不是人為主觀認定
大家人真好 一直跟X能兒溝通
闖紅燈或是現行犯就是客觀事實不是嗎
剛剛不是說一人不同意就不成立 現在又說過半是賦權
闖紅燈有明確的客觀事實依據啊
哦幹 天啊
真好笑 賦權自助餐喔
闖紅燈如果既有事實啊,當然就依法處理,但立法院是投
藍白仔現在超怕 是不是被禮拜二嚇到瘋狂佔領ptt欸
票認為你有罪,所以你就有罪要行政罰,決定一個人有沒
有違法竟然是投票而不是看既有證據,這跟隔壁之前那個
投票決定戴維斯算不算本土一樣荒謬好嗎
投票決定有罪與否 回到古希臘了嗎
你有沒有闖紅燈是客觀事實,但警察"認定"你有沒有闖
紅燈不就是他主觀嗎 有可能他角度不好看錯或是他認錯
惡意擴大解釋也不是沒發生過,把條件寫清楚不好嗎
老蔣時代相比,真的很輕!
人就判罰錯誤 實務上也有認錯車牌罰錯人的狀況
不然肥二哈說說怎麼認定立委有沒有說謊好了
公三 闖紅燈就是一個客觀事實 還有監視器可以輔助 你
偷換概念越來越嚴重欸
還是又要靠多數決 人多
你還沒說怎麼判斷有沒有說謊欸
的說有就有
不要故意把藐視國會和國會聽證調查權這兩個東西混在一
起,藐視國會只針對公務員嗎無關人民,國會聽證調查權
才跟人民有關係最嚴重就是罰鍰而已,這兩條對人民都沒
刑責別再造謠了好嗎?
台灣想引進的陪審制也是投票決定有罪與否 還是刑法
你們一直把投票決定行政罰講得洪水猛獸,但實務上比
陪審團至少是建立在司法體系之下,可不是立法體系欸
小草的錢很多不怕罰鍰啦
這更寬鬆的行政罰比比皆是
罰鍰而已 1次10萬不到一張衛生紙
啊 反正都傅崐萁自己人 罰不到小草啦 呵
所以這就回到最原本的問題 你支不支持國會有調查權
公務員不算人民 恩 這算不算歧視?
問你 支不支持要管制網路詐騙
笑死 路邊開你罰單的警察是什麼體系
除非你不支持有調查權 不然有調查權本來就有罰則
肥二哈當然支持啊 因為現在你們人多 哈哈
明天又有笑話看了,哥布林加油,笑死。
不是 現在藍白仔只能網路上吹哨壯膽了嗎
罰則錯誤有人負責嗎?沒有可能就會有亂用
不用等明天吧 回顧517不就好了
中華民國哪一條罰則沒有亂用? 連法官都有亂寫判決亂
519沒啥人 521一堆人 藍白仔只能佔領網路
判罰的狀況了
是國防外交機密「並經」主席同意才能不用回答,不是
「以及」主席同意
一年是最重一年?鬼島司法能判6個月就要偷笑了吧
原來在各位小草眼中六個月不算關haha
以前是立委怕人民 現在要搞到人民怕立委是吧
藍白害台灣......凸
因為之前罰則被亂用 所以要通過能被亂用的法 這護航
難怪藍委接下來要修高罷免門檻
好奇請教一下,假設某立委濫用國會調查權,請問會有什
那怎麼數位中介法不趕快過一過
麼罰則?
他國也有欸
法條沒有被正確使用是法院的問題不是法條的問題吧
現在立委有卑微到上任最首要的任務是立法讓人不要藐視他啊
警察開你罰單不就是法律保留原則?國會委員會投票認定
呢?這條法律連反質詢都還沒定義出來了,其他不就更曖
昧不明?
雖然現在部分人的認知是立法院可以判刑不是法院
覺得一年沒什麼現在版主設個藐視版主罪看你不爽就水桶一年
把版主跟法院機制混為一談是不是太小看審判機制了啊
罰鍰是立院直接執行不用經法院
你一般罰鍰也是依行政不是經過司法
你要先定義什麼叫做"濫"用阿
立院立法通過後可以罰鍰一樣是依法
好了啦 當初吵數位中介法就會說怕濫用欸
上面不是舉例了?
現在說濫用怎麼又變要定義了
不如你先定義徐巧芯有沒有說謊看看?
放心,法條過後綠委會先找柯文哲過來開刀
法條明明白白寫的事情都可以鬼扯,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政黨比例 藍白過半 要怎麼找柯開刀?
柯要先擔心會不會被國昌給開刀 xd
這誰能接受= =
講再多藍白寧願相信更生人立委和他的狗
這篇果然湧入一堆不是本版版友的人 嘻嘻
藐視國會是公務員才有事好嗎
我罵藍白委都是垃圾 你要怎麼關我
根本還好
欸欸 板主管一下好不好啊 這群奇葩在八掛被打臉打到歪頭
跑來這邊認知作戰一直洗 回政黑啦綠共
不說謊對民進黨官員來說真的很難 所以才要阻擋國會改革
塔綠腦袋有夠淺碟
藍白有夠瞎扯
民進黨多數的時候自己提過 這時候又不行囉?
這時候又幫公務員說話了喔 年改不是改得很爽
自我擴權欸 超噁心
台灣法院怎麼可能判一年 法院都綠共開的
怎麼一堆人要進桶了啊?
怎麼不問看看8年前的民進黨?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會一直輸的原因啊
有個小丑在4X才推了不到200文 說人家特別來認知作戰XD
結果一查果然是柵欄裡出來的
笑死
台灣殺人都不會死刑,一年的確很重
柵欄仔有夠可悲zzz
62
[討論] 吳宗憲:藐視國會最多僅關一年很輕微外媒疑惑「調查權」內容 吳宗憲:藐視國會最多僅關一年很輕微 立法院院會日前二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中藐視國會罪與調查權,但遭民進 黨批評為擴權。國民黨智庫今(23日)召開「國會改革強化監督,讓民主大步向前!」國 際記者會,外媒CBS提問藍委吳宗憲,這次修法跟美國國會的調查權有何不同?吳宗憲回 應,其實大致相同,「我們甚至不像美國國會一樣強悍,政府官員若做藐視國會的虛偽陳23
[討論] 黃國昌何時要召開國際記者會打臉側翼------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道德的長城 自由的燈塔 民主的防波堤 正義的北極星 公理的馬奇諾防線 智慧的巴特農神殿 買不到梅子粉的咆哮影帝 黃國昌23
[討論] 國會調查權跟藐視國會是組合技嗎?今天看到藍委 一個說你們可以提行政訴訟 一個說才關一年而已 我快嚇死了 我沒仔細研究條文14
[轉錄] 名為變態的神父:現場空拍影片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名為變態的神父 3.轉錄內容︰15
[問卦] 過去有哪些藐視國會的具體行為大家安安 挖阿肥啦 4這樣的 剛剛看到藐視國會要關一年以下 好重喔6
[討論] 沈puma應該認為kmt每條法案都是配合中共黑熊學院院長、認知作戰大師、民進黨立委沈puma表示 藐視國會罪是配合中共 中共看誰不爽 國民黨就用藐視國會查他- 目前有看到的風聲是 國會聽證制度-可以找民間機構到立法院 說明。 藐視國會罪-如果在國會有隱瞞或讓立委覺得 被藐視,就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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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KMT吳宗憲:藐視國會最多關1年很輕微我們國民黨優質立委,前檢察官,侯友誼愛將,吳宗憲, 看到大家都在污名化藐視國會法案,感到很心痛, 特別出來解釋,台灣的藐視國會罪,最多關1年,很輕微, 所以,請大家不要太過緊張好嗎? 幫委員重申一次,藐視國會罪最多關1年,很輕微。3
Re: [討論] 為什麼國會擴權是反民主啊?英國首相議會接受問答的影片。 照台灣的藐視國會標準,首相與議員不僅辯論還對嗆,要抓去判刑了。 : : 你希望看到藍的官員對綠的國會說謊嗎?X
[問卦] 又有新的專家發表聲明了?剛剛在看直播 有關阿姨說: 「有數十位的國際學者也針對國民黨 民眾黨聯手要在國會強行通過國會擴權的法案 他們提出了一個共同的聲明 那這些國際學者長期關心台灣政治跟立法院的動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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