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這篇很長可能很多人看不完
不過我還是希望你們能改一下陳情書的內容
1.
首先我們必需聲明一件事
在場每一個人都贊同兒少性剝削相關法律的立法緣由
也同意兒少是必須保護的對象
因此我們想討論的是如何在保護兒少安全的前提下
兼顧創作空間與自由
這個論點是先同意對方需求,在這個情形下提出但書
這樣一來對方就無法用「我們不想保護兒少」跳針攻擊
先把對方的大絕封住
2.
強調正常成人不會對兒少裸露產生性慾
韓國舞蹈很性感撩人
很多舞蹈班也都會教導兒童跳韓風的舞蹈
但是沒有任何正常成人看了會有性慾
跳得好,會稱讚很厲害
跳得不好,會說很可愛
就算他們穿著跟韓團一樣的服裝、一樣的妝容
也只會淺淺一笑「小孩裝大人」
甚至我身邊還有幾位朋友特別討厭小孩打扮
所有父母在替自己小孩換尿布的時候都不可能出現性慾
就算你是幫朋友的小孩換尿布也不會
這個論點是讓禁止這件事呈現為反邏輯,進而讓他無效化
3.
兒少相關犯罪的預防對象是誰?
A. 正常人
B. 戀童癖
如果是A,已經如第二點所述,根本沒有立法禁止的必要
因此對象肯定是B或是潛在的B
那麼,貴機構勢必要雇用戀童癖傾向的人來判斷該圖像是否會引起性慾
原因如第二點所述
正常成人無論看到哪種兒少裸露都不會有性慾
因此根本無從判斷哪張圖像觸碰底線
雇用正常人勢必會限縮創作自由
如此一來,要精準判斷只有雇用戀童癖患者一途
但是這麼做的話
戀童癖傾向的人反而可以天天接觸兒少裸露圖片
就算要用AI也要有真人輔助訓練
無論如何是避免不了戀童癖接觸兒少裸露圖片的過程
這個論點是強調現行判斷圖像的方式不可行,且存在許多矛盾
最後總結
我們必需避免兒少被強迫進行裸露圖片的拍攝
因此這類圖像要完全立法禁止
不得販賣、拍攝、散佈
這是保護「兒少」避免被「強迫」的法律
而這點我們的法律也已經做到
基於正常成人不會對兒少裸露起性慾的原則
我們認為限制二次元創作是沒有理由、
不符合立法邏輯更沒有適當判定標準的一件事
最終只會限制創作自由導致台灣創作市場的限縮
更可能影響到目前蓬勃發展的遊戲產業
最可怕的莫過於將台灣摒除在市場之外
讓我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動漫遊戲相關產業一夕崩潰
台灣是國外很多影視娛樂產品的首發國家
就是因為市場自由又有活力
兒少當然需要保護
但是方法錯誤,不但該保護的沒保護到
還讓相關產業一落千丈
連帶影響台灣的經濟發展
畢竟兒少未來成年後的就業機會也是我們該保障的
不是嗎?
總結用利害分析描述傷敵一百自損三千的問題
利害分析絕對是說服旁觀者的最佳選擇
一旦發現他們的權益被影響
才會跟你站在相同立場
不要想說服主導者,他們是說不動的
因此你要拉攏的對象是本來就沒有很關心這個產業的人
所以你的陳情書要從一般人的角度出發去設計
這樣才能引起一般人的迴響
打了一千多個字也不知道有沒有人會看
不過我想捍衛創作自由
就像我之前支持學生畫的行人帝王一樣
自由是很可貴的
希望大家能堅持下去
--
正確
推
有料
真正會陳情的在這捏
推個
確實,但是會寫陳情書的人不多,我想大部分人應該都
是複製版上那幾篇
推這篇
雀食
推
推
複製也行了,至少讓人知道很多人在關注這件事
推
推
推
這個可以
推
推,這篇訴求方向正確
推
推 別跳針色圖 這才是重點
推
推
推個
推
推。今天我們要捍衛的不是兒色,是自由
確實
推
兒色是槍 拿來喊才有傷害 不然等等執法單位又逆風
是的沒錯
看到某篇陳情書 講到連少防法客觀上引起性慾的主體都
搞不懂 充滿各種滑坡的東東 都覺得有一點努力錯地方了
推!
確實
推
推
推 這才是思路清晰的表達
條理清晰
推
推
推
這篇文章的論點有建設性多了
有自己的見解建議自己寫啦 不然別人看到格式雷同的
會以為是一樣的複製文
推
推
推
推
推
思緒清晰
對
有提出建言都給推,希望有瞭解這方面的人來整合大
家都意見,畢竟多數人能幫到的忙就是提交陳情書和
推廣而已
推
推
條理大師
推
推
推
推
推理性分析
推你
推 邏輯清晰
幫高調
推!!
推
分析有條理又簡潔
推
辛苦了
推
推
推
推
終於有個會梳理脈絡的人了
認真討論給推
你2就不對了
現在不只是宅圈,文學圈、影視圈都可能踩線
推
推這篇 論述正確
這才是能安心拿出去圈外訴求的方向
好
純推
黨不喜歡這篇
講得不錯
推
推這篇 只會在那邊哭黨&好日子的根本無濟於事
O)
推推
4
可是coser立委落選了,要找誰陳情?
推
推
推
邏輯正確 推
確實
推個
邏輯清晰
我覺得你如果可以清楚的描述會有什麼利益影響,會更
能說服相關政府官員
先定義正常人吧 不然百年前的90%人都會被定義成戀童癖捏
18歲這個門檻可是這幾年才被人為定義出來的 這邏輯下去連
孫中山都是有病的
就跟對同性產生性慾也是不正常的一樣
推
寫得好
創作自由vs兒童色情哪邊會贏不用說了
確實
推
推
推
推
推
你要的是自由 但它們要的是權力和金錢
推推
推
推
推
推
確實
先別說利益了
iWIN是看了那些圖片就會性衝動想犯罪的 不然不會為了阻
止他們自己犯罪來牽拖我們正常人 實際上他們這些犯罪者
預備軍應該給人工去勢 他們才會犯罪 他們的存在本身就
是罪 又可爽又有錢還有權利 好處都是他們 真是噁心
推
有60%又有最大+最關鍵,還有什麼不能過的?
推
有料
推
算了啦 不用幫這些宅男啦 整個版繞下來還是一堆樂子人
整天不是某某作品win了嗎 不然就是40趴好日子 根本沒
法理性發聲 就讓這些中二宅男去跟社會對撞好了
感覺這才是正確方向
好
我覺得這篇建議不錯耶 等等來看看怎麼改我那篇
推 你用複製還手機 打這麼多只有2p
推!! 我原本那篇我再來想怎麼修正後再重提
推
應該是複製吧,我自己的也是電腦打完才複製貼上
這文真的有料
推
推 只是掌權者會不會理解訴求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邏輯大師
可是我看小朋友跳舞會有性慾欸 有性慾才正常吧
人何以為人就是因為有理性控制
而不是宣揚自己性無能
推
推這篇,實際上要把論點導向增加的社會福利與付出的犧
牲不符合比例這個方向,藉由強調正常人不會對實際上的
未成年人產生性慾這個論點是正確的方向
推
推
推
推
而且還要強調以兒福團體的標準,現行非R18的作品也很有
可能會踩線,這樣才能更強調對方對於這個產業的破壞性
推
推
推
說到第二點,周子瑜當年就是被韓國星探相中舞蹈影片
兒少的曝光,某種程度還有監護人把關
現行法規就要求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可公開兒少完整照片
所以新聞一堆兒少都打碼處理
子瑜的舞蹈影片 心動動
iwin:正常人難保看了這些圖片不會變成潛在的B!!
必須推,複製貼上也沒關係,重點是聲音要出來
謝謝你
鄉民:你們iwin看了1千多張圖片,你們變成潛在的B了嗎!?
推
推這篇"你要拉攏的對象是本來就沒有很關心這個產業的人"
推
推
推
推 邏輯分析很清楚
push
推
你怎麼看kodomo這個板
推
不過有人要整合一下陳情書寫法和要寄去哪嗎?
呵呵結果馬上抓到內鬼
這篇觀點論述很不錯
推
推
推
推,看到一些人想廢掉兒少法或全部廢掉iwin的激進想法,
根本無法處理創作自由被限制與政府擴權,也無法解決現實
兒童悲劇,與二次元“兒童”無法益何來被侵害的問題
此篇正解
推個
推
iwin:i don't care wwwwwwww
推邏輯合理
97
首Po如題 因為最近iwin的問題鬧到所有人到快炸掉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iwin建立的目的應該是防止兒童接觸不良網路 跟二次元創作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由他們來界定二次元創作會傷害虛擬兒童的人權? 然後中間還冒出衛福部出來...想說這關衛福部屁事,主管不是NCC嗎?4
二次元虛擬兒少與三次元真實兒少差異 應該還有個點可以討論 就是所欲保護之法益 及是否受侵害方面 二次元虛擬人物11
就算先不討論iWIN的濫權情形, 你講的這其實也不是甚麼身心健全發展問題 而是另一個問題: 誰比較好欺負 這個也不是只有兒少會這樣88
我來講點法律常識吧 ※ 引述《patiger (唉)》之銘言: :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 : 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 所以主因是衛服委員會出來的修正意見4
第 38 條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 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在虛擬人物的影像是否可能助長現實兒少犯罪無法有效證明的情況下2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 "社媒殘骸孩童身心 受害家長出席表達憤怒" 然後把這些社群的負責人叫來宣誓忠誠 這讓人有一種即視感5
想到上次彩虹遊行訴求就有廢兒少法 如果跟一樣政治正確的同志團體聯合有救嗎 畢竟我很擔心糞味噌被掃到 而且還有那票家教、黑執事的BL同人 很擔心啊9
→ leptoneta: 立委立法給予iWIN權力的啊 02/01 15:55 → leptoneta: 兒少性剝削第8條 02/01 15:55 → leptoneta: 平台不阻擋 就47條罰鍰6萬罰到聽話 02/01 15:57 啊, 這裡也要順便說明一下, 總結起來, 基本上IWIN的職責只有兩個:爆
今天試著寫了一篇陳情文,主要集中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適用二次元標準不明和不合理 的部分,我不是法律專業,只能以自己的理解去陳述,歡迎相關專業的板友指正。iWin標 準不明沒有監督和救濟管道也是個可以爭取的點,但我個人認為性剝削這條更危險所以先 針對這部分寫了。 現在就是大家動起來的時刻,上街打官司麻煩,現在內文幫大家寫好了,有餘力可以自己26
個人也覺得管那麼寬真的沒有違憲嗎? 下級規範不得牴觸上級規範 一紙命令就要人乖乖聽話也太隨便了吧…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爆
[閒聊] 兒童福利聯盟不滿現行只委託Iwin作法前情提要: 有網友檢舉PTT上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連接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 制條例,遭iWIN通知移除,引發網友炸鍋,提供上千張各式圖片要iWIN「驗證」是否違法 。爆
[IWIN] 被新聞報了喔UDN: 要PTT下架兒少性剝削圖鄉民炸鍋 iWIN:違法就得移除 去年12月中PTT及網路媒體被網友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檢舉,在留言版、小 編發文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連接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iWIN指出,根據對遊戲內容圖片的判斷,確定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因此通知PTT爆
[閒聊] 衛福部將制定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的標準前情提要: 有網友檢舉PTT上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 例,遭iWIN通知移除,引發網友炸鍋,提供上千張各式圖片要iWIN「驗證」是否違法。 衛福部保護司2/1日表示將於3月與專家討論,制定兒少性剝削法的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 像違法認定的通則。爆
[討論] 二次元兒童色情入罪 未來數位表達意見省流版: 未來數位總編輯韓京岳針對二次元兒童色情發表談話 他表示成年漫畫可以減少性犯罪 取締二次元兒童色情反而增加犯罪率46
Re: [閒聊] 兒童福利聯盟不滿現行只委託Iwin作法改自個人八卦版 PO 文,說二次元動畫也是兒少色情的,個人認為法律上站不住腳 違反法律明確性 「刑罰法規必須具備罪刑明確性。所謂罪刑明確性,係指國民閱讀法條後,知悉何種行為 會遭受何等處罰,國民對其行為即具有預測可能性,並防止裁判官恣意判斷,因此,應由 一般國民的立場去理解法條,如足堪確定何種行為為法所禁止者,即可認該法規具有明確23
[閒聊] CWT、FF同人展是不是可以收一收了中央社報導 【下架兒少性剝削疑慮圖 衛福部:保護不限真人圖像】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給的 兒少色情示例 「至於要怎麼判斷,張秀鴛說明,有些作品讓人一目了然,例如穿著學生制服,或形體發育 狀況明顯未滿18歲,從一般社會通則概念上,就可以判斷是兒少;若圖畫或影像又與性有關X
[閒聊] IWIN:PTT貼兒少性剝削圖違法就得移除節錄新聞內容 iWIN表示,大家誤解了兒少性剝削和色情,兒少性剝削在國際上不管是虛擬或真實圖片與 文字,絕對是禁止、違法。與成人可看的色情內容有標示、有分級是不同的。 她表示,不管平台是否移除內容,iWIN都依法通知警政、社政相關單位,因為兒少性 剝削防制條例涉及刑法的罪責,需要相關單位進行調查是否故意持有或散布。即使檢方不6
Re: [閒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規撤回修正這是中文閱讀能力的問題了吧.......... 回覆內容不就明確講了 對 單純二次元創作不屬於兒少性剝削條例的處罰對象 可是不排除有人會把真實的三次元兒少色情參雜入二次元裡 例如用AI算圖的方式把三次元圖粉飾成二次元圖 這時候就有明確的受害者了 那難道還說換個表現手法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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