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衛福部:兒少安全絕對優先於創作自由
衛福部稱只要角色「看起來像青少年或兒少」,即使是動漫創作、遊戲等,就不能有性相關的姿勢、動作、或是劇情暗示,更不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
張秀鴛表示,訂立標準的目的是要判斷「要不要下架」,至於是否違法,屬於法官的職權,衛福部無法幫法官做決定,衛福部僅以是否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為考量,法條內的文字都有清楚描述,有無動作顯而易見、噁不噁心就是直覺判斷。
張秀鴛強調,「把孩子當作猥褻、甚至意淫對象,這是我們不樂見的」、「兒少安全議題絕對優於言論自由,無法兼顧之下,會優先考量兒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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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宅宅看色圖影響了哪個兒少?
直覺
想控制言論就說 婊子還想立牌坊
去和文化部和法務部打一架再說這些話
打著兒少大旗
行思想審查這司長根本不適任
你這種政治人物還在台上搞掉鬼滅、+9讓小孩子不開心
,更是危害兒少身心健康,下台,滾
不存在的孩子
她這說法就是咬定主意要吃無敵星星,先想看看要如何突
破吧
名字遮起來還以為是中共說的,黨永遠是對的
行政擴權擴成這樣
沒違法也可以下架 完全就是非法言論管制
你刑法不去處罰幻想犯,跑來搞二次元真的不是言論箝制
嗎?
不判斷有沒有違法 但是你一定要下架
講三小
超越中共
毒品 煙呢???? 虛偽欸
事實上究竟是否兒色就是法院職權
真敢講耶!衛福部疫情後權力整個大膨脹
你不說,我還以為是法務部咧
是否違法是法官職責,但你沒違法我們還是要下架喔^ _
^
XXXX絕對優先於創作自由 這是空白支票了耶
只決定下架無法決定違不違法...欸不是,沒違法幹嘛下架
XXXX絕對優先於創作自由,ZF可以開始照樣造句了
更正 是言論自由
沒有違法的話 那限制人民權利的法源依據在哪?
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憲法不是這樣規定的耶
大概跟看槍戰會帶壞小朋友一樣
科學家認為,目前的青少年時期應該定義為從10歲到“24
”歲,而之前的概念認為19歲意味著青少年時期的終結
會做事的政府 讚讚讚
好大的官威啊
虛擬創作到底關兒少安全屁事
標準你定的,有沒有違法要看法官,到底要不要聽聽
看自己到底在說什麼
這行政機關的長管都不用先學點法律常識嗎
我還以為是對岸勒
毀滅永遠比創造更容易
沒有違法可是我要限制,這女的腦子有什麼問題
衛福:我就嫌麻煩一刀切,你奈我何?
未符部管到文化部職權去...= =
基於安全考量,酒駕都該終生不得駕車,但我看你們不敢做
乾脆直接講你們韭菜就是沒有言論自由算了
這位法盲官員先去讀法律再來講話可以嗎
說真的酒駕終生不得駕車效果還比較好
我看到的台灣新聞青少年到24歲 已經成年
照這邏輯小新在那邊露屁屁外星人也是在性暗示了 -.-
無法舉證有兒少收到實際傷害 但一樣要限制言論自由喔?
你禁二次元根本也防不到什麼
沒看日期 我還以為是五十年前的新聞咧 都什麼時代了
這樣執行絕對有違憲之虞吧...
請去看分級制度與言論自由爭議的項目
就已經說衛福部根本沒有打算再跟各界人士商量,他爽這
樣幹就這樣幹,搬出一個兒少大旗連超越言論自由這種
話都講得出來
而且是衛福部說的 讚喔
其實屁屁的橋段也是不斷被砍的,就像隔壁靜香洗澡也是
真的讀過法律的都知道他的說法其實是有法學依據不過
是用一般用語說出來而已
先去管那個幹小三的吧
土城國中生在學校被人帶刀殺死 還敢提什麼兒童安全
超越憲法啊幹
可能管到24歲 笑死人
管過界是三小
幹你媽的管不了+9國中生 來管宅男 垃圾政府
在兒少面前抽菸都比我看著一張紙打手槍嚴重多了吧zzzz
今天文化部還是警政署發言就算了 你衛福部真的管太多
創作兒少都要守法 這樣人民思想教育才會乖
沒有違法但是我要把你下架???我還以為我在對岸
衛福部最新統計,「15 至 24 歲青少年」族群自殺人數增
幅 6.9%,且自殺死亡正是「15 至 24 歲青少年
一般人大概就是這樣想吧 嗯
確定憲法有這樣說嗎==
現實判那麼輕 還有空海巡二次元 笑死
原來我們還活在戒嚴時代
跟共產黨講的屁話有87%像
他的法學依據是啥?我真的不知道耶
你他媽衛福部還是高等法院啊
判斷標準是直覺 那真的很棒棒
那下次警政署要不要說為了防止犯罪 所以就算疫情爆發
哇!直接用法規命令凌駕憲法言論自由權是嗎?
國中生兇手們的確被保護的很好 變成一罐的不用保護
也禁止人民在密閉公共場戴口罩?
我國一些下位法完全看憲法沒有 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喜迎獨裁,人民的選擇
衞福部好大的官威
看起來像24歲 穿著制服 就是兒色 這是甚麼鬼
對欸,笑死,人被一刀幹掉就不用保護了,還活著的兇
手必須受到完整的保護
摸奶的說看奶的會犯罪zzz
"OO絕對優於言論自由" 前面OO內可任意替代 登登~
一個專制國家完成了
這部門是不是一群北七湊起來專幹一些狗屎爛事的
我覺得你噁心就是噁心,快給我下架 是這個意思嗎?這是
納粹還是共產黨?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開始論證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法益更高,
現實都搞不定了 還弄個超寬標準保護虛擬人物的兒少
國家安全絕對優於XX自由 有沒有覺得很類似呀~
幹你媽的戒嚴退步黨
你們部是不是都沒事幹阿
反正你不爽就去打違憲官司啊 他陪你玩薪水照領
輸了也是你買單 不然你想怎樣
所以二次元的受害者是誰?
有沒有違法是法官判定 衛福部逾越權責訂定標準 任意下架 是
找監察院陳情嗎 有沒有法律專家知道
相信政府相信黨 好日子要來了
所以暴力電玩/創作也都要下架了?
好了啦,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這單位背後查一查會不會是一堆偏激仔組成的啊
言論自由還被優於非憲法的 那她講這話也不受保護了
翻譯:你們的去找教育部 別找我
東中國好日子來啦
反正他想法就是我現在就依兒少條例處理啦,覺得自己沒
覺得噁心就不想看見 這種想法非常噁心
國家安全也大於言論自由 党報自由 是時候動員戡亂了
受害者在哪裡?
背後一定是那幾個極度保守派的社福團體在運作,不用懷
疑,維基百科一查就知道他們的立場
違反條例的自己提救濟的意思嗎XD
聽到她說的這句話,我看歷屆大法官的棺材板都要壓不住了
喜歡看A漫關兒少權益啥事了
她沒有要跟你討論只有找專家開會假裝溝通就無視法院
交通安全絕對優於開車自由 其實就是柿子挑軟的捏是吧
擴權到可以搞非兒少了 成天拿兒少當擋箭牌
直接侵犯人民思想自由耶 是想搞戒嚴搞恐怖 還是真心想
把台灣變大陸?
國家安全決定大約生存自由 我可以大屠殺囉?
看吧,事情果然往這種“界定範圍超大的人治規則”方
向走了
仔細看搜尋15-24確實是台灣青少年標準
衛福部....
幹我越來越悲觀了,這種就根本沒在跟你溝通的,跟廢死
/環團一樣難搞
同文同種果然是騙不了人的
好日子來囉,我不知道有沒有違法但你要下架
不講話就沒事 現在越講給自己挖坑 根本越權了
看蘿漫就是對兒少安全推了一把 這世界太危險了
以狹隘的定義認定部份出版品為必須受限之「限制級」乃至於
無理宣告違法的「逾越限制級」,無視於《世界兒童人權宣言
》對於十八歲以下兒童社會參與權與知識權力的保證,更進一
步透過限縮單方面認定之「限制級」出版物之出版空間,限制
成人的創作、出版與閱讀等言論自由權利。 2004年就做過了
誰理你
環團跟廢死都是站在反政府擴權上 你確定你要把他們拉進
這次問題還牽扯到判刑
來嘛?
我是沒想到有一天會在公共場合看到公家相關組織的人
說出“只要看起來像……就要……”這種句式的
兒少色情創作不等於傷害兒少。生命權高於創作自由,也
不會變成不能創作殺人題材的作品
可以優先考量啊 但是你們的方法就是錯的
如果真要說現在宅宅要的還比較接近廢死要的反政府擴權
沒有拉近的意思喔只是比喻
錯誤的方法不但沒有保護到兒少
還會扼殺創作自由
這白癡講的話有道理 可是對象是擬真3次元才有道理 套到卡漫
來解讀就只是個笑話
20-24 擴張範圍!?
誰不安全了,臭婊子
乾脆直接拿刑法§235出來好了
兒少安全優先那要不要禁生小孩
比喻就很瞎啊 給我一個能讓平台刪文的廢死/環團
不用太多 就只要一個就好了
這本身就是個問題,而第二個問題是標準
還真的是國家安全優先於言論自由
好日子要來了
迫害二次元來保護三次元未成年,厲害了
我大學讀法律,不覺得衛福部叫有法律依據,依據不是說
部分符合就算,都把基本原則丟垃圾桶了。
不判斷是否違法但是可以要求你下架嘻嘻
不愧是擔心割喉加害者權益的人
現在想、創作也不行了,那你文章裡面有強姦、殺人的
是不是同理要下架?
再看到割喉案 我無法理解安全到底是什麼
哪個孩子長得像二次元你衛福部舉給我看看!
到現在依舊在轉移焦點說兒色,仍然不說為啥你有那麼大
權利
那言論自由就不重要看來要搞獨裁了
洗恰推文有人很激進,iwin早晚會拔掉這個版
毒瘤組織
生命權高於創作自由,大家都不能創作有人死掉的作品喔
虛擬創作的兒少比被刀幹死的國中生還要有人權 可笑
海巡這堆對現實高雄老師案子有什麼幫助 你們很閒嗎
國家安全優先言論自由
最近容易發表激進言論的還是先喝水冷靜吹吹風再發言吧
當憲法白紙?
這熟悉的味道
跟我在對岸有狀況的時候逛他們的政治版時的感覺有87
%像
名字遮起來我還以為是隔壁 笑死
真的太離譜了wwwww
XXX優先於言論自由 他沒有資格講這種話吧
沒違法也要下架,那真的沒救欸
審查員的標準是啥,我還以為這裡是法治國家
他的法律依據其實就是那個兒少條例,至於你認為自己沒違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笑了,邏輯越來越站不住腳了
就是想爆破想列管PTT嘛 講一堆冠冕堂皇的屁話
反該法規命令or認為該法規命令的部分內容有違憲之虞的
自己想辦法提救濟
黨不給的你不能要 #好日子要來了
結果是思想審查 唉
台灣的民主不允許受到沒有台灣價值的法規控管
已兒少之名 行思想箝制
跟隔壁自稱自由的有得比,好日子快來了
他們現在就是自己認定潛在犯罪者 以大義之名行列管之實
創作哪裡實質危害到兒少安全?
原來是O的OO管理 懂了
希望再嚴格一點 成立網路兒少安全警察 一個個都抓
對不起 習近平 原來你是先知
法治國家沒錯啊 人民要服從法律 法律官員講什麼是什麼
憲法沒有幹用啦 你黨的法治國家
創作自由是一定要被收走的,投共仔四年從八百萬剩五百
萬,不把創作自由收走就會有下一個亞克、夜夜秀出現
請問台灣每年兒少性侵害有多少?為什麼不針對保護兒童
跟懲罰犯人去強化,反正抓了也不會判死刑,是有嚴重到
要思想審查?台灣不要只抄一半好嗎
台灣人不遵守中華民國憲法 沒毛病的
一個司長就直接要代表整個衛福部了啊?= =
以後就變成XXXX絕對優先於XX自由了 幹
垃圾
講那麼大聲 我還以為部長換人了咧= =
智障棺猿 社會亂源
你思想審查 很適合中國大陸喔
比例原則有學過嗎
直覺判斷要下架就下架
說得好 所以已經嚷嚷的全部先抓起來當第一批
真的快笑死,現實的兒少案件割喉侵犯的不去管,跑來管沒
人受害的二次元,這就是你各位的選擇喔~
有違法你就直接法辦啦講什麼五四三
好日子要來了
說的好像哪個真實兒童受害一樣 ? 哪天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是
否也能高於創作自由?
想管理射精想瘋了 台灣垃圾官員
我覺得標題太冗長了,建議直接說安全絕對優先於自由,
跟對岸無縫接軌
直接跳過法院真的好法治
原來是一般公務員 難怪不怕政黨輪替 因為她官位沒差
一步一步走向獨裁啊 溫水煮青蛙
哇 所以現在是回到戒嚴要思想審查喔
認同保護兒少,但所謂「看起來像」是怎麼界定的呢,即
便在真實世界,也有身高150cm左右,不看臉像小學生,看
臉像高中生的成年人(30+歲),這樣說來,她男朋友到底
我就說吧 網路戒嚴時代要來囉
有沒有犯法…
所以就是扣帽子啊,反對就是傷害兒少,不要臉的東西
不用在那邊看起來像不像啦 虛擬創作到底要保護什麼
保護割喉兇手權利優先於死掉的屍體
一直在那邊討論什麼算兒色反而中了他們的道
事務官啊...今天要是換人做 也是被另一邊的人喊自己
選的活該 然後推文東西還是一樣= =
管交通的時候怎麼不會這樣管阿
呃,八卦怎麼這麼多菜逼八,這在國外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推特ig二次元只要太黃或是扯到兒少直接砍帳欸,怎麼沒看
人反應
有幾個宅宅真的跑去幹三次元的人?會看二次元的才不像那
些高官真的會去ㄌㄌ島玩,笑死
這種不受選民影響的 難怪會是完全不怕的
這就對了,本來就不能藉創作自由來掩蓋性癖
啊不是八卦,是西恰,我追蹤一堆NSFW動畫的作者,好幾個
都常常被砍帳,因為有時候角色模組「很像」未成年
所以創作的兒色不行 其他各種作奸犯科都可以 憑什麼?
蛤?看標題以為在講行人帝王
所以國外不正是左膠在幹ㄌㄌ,然後假道學封掉二次元,真
的對ㄌㄌ造成實際危害的都這種垃圾
包括上傳空間也是喔!mega和redgif只要有看起來像未成年
的,直接停權沒第二句話,鄉民反應不用那麼大,這在世界
早已行之有年
台灣官員的法治觀念怎麼了
文化部:欸有先問過我嗎
講國外的腦袋撞了? 好的不學學壞的?
兒少安全跟創作自由是兩回事欸
這話講得出來怎不直接把人都綁死就不會有安全問題了w
反正你說兒少至少 那就是幹啥都可以啊 超越憲法 嘻嘻
*至上
還不講那些是企業平台自己的規範 今天這個是什麼東西阿?
請先定義何謂「像青少年或兒少」紅線都畫不出來要
如何依法適法?還是法盲執政不需要管這些?
想要用兒少安全議題優於言論自由來打 那也要先證明二次
元與三次元兒少有關
連個科學證據都沒有就講這種話 就只是欠人電而已
公務員不意外
“優於言論自由”
根本提不出限制創作跟兒少安全的關聯證據 都是感覺
快跟中共一樣可憐了 哀
整天只會打嘴砲思想審查 要拿出客觀證據資料一個屁都沒有
幹你他媽的去死啦
未成年性犯罪者直接終身監禁啊
同文同種 好日子要來嘍
創作憑甚麼要受你這垃圾限制
然後又要拿國外救援?國外房屋政策能源政策台灣怎不
學呢?
違憲欸
照這個白癡的標準我的名字也不用上映,非常好
數據咧幹 過去數據不都證明放寬這些東西才是真的有助
降低相關犯罪率 拿國外救援 要不要再看看國外禁掉這
些犯罪率升多少 都跑去玩真人啦 管創作管得很爽 玩真
人的當沒這回事
搞到這樣還能護航大概是党射精了也能跟著射精的傢伙
她代表整個衛福部嗎是不是嫌票還太多
人家票還真的太多勒 嘻嘻
所以創作自由是危害了誰的兒少安全?
尊嘟假嘟
不然咧? 本來就這樣啦
連被害者都不存在也能擴權解釋 神扯
囂張跋扈 是不是遺傳到前某任防疫長官啊?
"有潛在受害者" 這樣就夠了 嘻
另外創作自由是憲法保護的基本人權之一
有哪條法律 哪個議題是可以違背憲法的?可以再扯一點
沒關係
笑死 沒腦袋的傢伙掌握權力就是這鳥樣
米國酪梨極樂島:
笑了,你媽逼啦,什麼破邏輯,你各位真的好日子來了
以後連創作自由都沒了 還在那邊兒色….看看動漫展那群還
在醉生夢死的創作者跟業者 不如去遊說那群人還比較快
別笑西台灣 我們都變東中國了 二次元虛擬人物是有
啥兒少權益 幹你老師
歡迎來到下流梗不存在的灰暗世界
可憐阿 好日子來了
政府直接把二次元創作與侵害兒童安全劃上等號了
唉 好日子
誰讓這白痴坐大位講幹話
可悲的政府 自己選的
還有很多灰色地帶要討論 但這句話真的不行 完全不不行
跟不戴口罩獵巫是不是很像?已經習慣帶風向治國了
這真的氣炸,不做點什麼一切都毀了
衛福部這時候比平常認真呢?
選上了就不演了 這些死媽垃圾唯恐天下不亂 幹
接下來就是安全問題逼PTT關站了
網路長城拉起來
同文同種
自以為可以超越憲法喔?這已經是更危險的獨裁專制思維了
有點腦子都知道這是惡法借屍還魂,現在還有網軍躲在
推文內要淡化中O法的關聯,看了真是悲哀。
菜陰win 不喜歡這篇文章
他知道講出這句話就是基於言論自由嗎?
都還不知道有沒有違法就可以先下架?這是什麼祕密警察
只能畫火柴人了嗎?
這就是iWin的力量
還沒小孩的根本不會懂,真是個好操作的題目
You lose
只是打著兒少大旗想控管言論
媽的
這個怎講?民進黨吃屎吧
「有無動作顯而易見、噁不噁心就是直覺判斷。」哪來
的自信?
然後擅自認定別人在意淫
這些行為造成哪個兒少權利受損了? 保你媽
凌駕憲法 不愧是黨
問題是根本不衝突笑死
欸 acg終究是好欺負的
人命安全絕對大於移動自由,乾脆以後大家別坐車了,全
員走路
因噎廢食最佳典範
兒少安全優先同意啊,但請問二次元哪裡有影響到兒
少安全了?是有足夠證據支持還是「你覺得」?
能不能先證明創作會影響兒童安全,把東西套上一句性
剝削就能擴大法律解釋了?
這個說法無法說服別人,感覺只是一廂情願
所以現在是當那個叫憲法的東西不存在就是了?
現在家長都擔心沒孫子女來抱,還先射箭再畫靶,是不
是搞錯了什麼?
二次元根本就不同生物 "看起來像"根本能無限擴張解釋
如果沒有違反,憑甚麼要別人下架? 講幹話耶
犯罪率什麼的不在他們考量範圍內,只是他們覺得非禮
勿視
證明?官說是就是,大概,要等上法院後,看雙方律師攻放,
最後依法官判決,才能有例子讓 o 官福從...
就像十幾二十年前,打線上遊戲就是不太好,會怕你沉迷
哪個兒少權益受害了?
憲法...有那位大師敢扛有可能被抹黃的旗子去打釋憲...?
噁不噁心用直覺判斷,哪如果有人會對張司長的形象產生
慾望,那是不是就證明了張司長的形象也是屬於必須下架
的一方??
怕你把會二次元帶到三次元,或是二次元他們就覺得噁心
不違法的話,為何不能上架??張司長的邏輯很有問題
正常情形應該是先由法官判定違法後,才能要求下架違法
基本上就是保守家長的想法,色色打妹,非禮勿視。
創作。無正當理由的話,不能將沒有違法的創作下架。
而違法與否至少要等一審判決出來才能確定,再不濟也要
起訴之後才能認定有可能違法。
二次元檔案根本不能以真人權益概論,他只是一種智慧財
產而已,用兒少法來限制是不是搞錯對象,只好做好內容
分級制度,更不會影響到任何未成年人,官員自己不喜歡
這樣的內容,就說不准創作,這樣太誇張了吧,如果說虛
擬角色在作品中的行為也受到真實法律保障,那基本上絕
大多數的電玩動漫都不能合法販售
政府管的越來越寬
先去禁止89電影吧
超越中共幹你娘
為統一鋪路 黨用心良苦
要挑戰大法官了嗎
炎亞綸表示
沒違法下架三小 共產黨喔
亂倫哥布林滿嘴兒少好像哪裡怪怪的
你他媽怎不說色圖讓大家滿足了所以保護了現實兒少
可以這很對岸
可憐
根本智障 寧願把"前科"累累的問題學生跟普通學生放一起
都會出拿去買更有用的東西的廣告 根本沒想要討論
也要先殺那些預備思想犯
這個前提沒問題啊 只是二次元跟兒少安全完全沒關聯性
幻想的兒少安全,做點實事保護真人好嗎?犯人去勢之類
的
難道我看A片就會去強姦女性?
這規定真的莫名奇妙,我不能對一個不具自然人身分的被
創造物,產生不受特定人士認可的想法,那不就跟toyz 說
醋飯不好吃就要被打一樣嗎,說真的啦做好內容分級比較
重要啦
犯罪係數超過300啟動致命模式lethal eliminator
衛福部疫情三年凌駕憲法當 心態飄太久真的以為自己是皇帝了
以後搞不好菜市場魚販跟賣素肚的要小心了
不懂二次元說要管 二次元,垃圾團體
沒有違法為什麼要下架 立個法說你違
共產黨是這樣的
交友軟體未成年約炮不管 根本就是衛福部自己喜好問題
考量兒少權益 所以把一個有傷害前科的丟進普通學校害
死人的時候有可慮什麼權益嗎 不就懶惰處事 出問題才
趕快演戲
廢物狗官
衛福部?先解釋清楚你們高端問題啦!
果然鬼扯到兒少安全
等著釋憲囉
換了顏色就沒人動不動喊違憲了 除了尊貴的殺人跟詐騙犯
,人權變的跟狗一樣廉價
不過這局鄉民是輸定了,因為對方先扣酪梨控又綁兒少政
治正確,懂了嗎?面對現實吧
果真台灣就是狗屎鬼島
傻傻的,大家還在想邏輯,但他們沒在跟你講邏輯,只想
要用政治正確名目跟扣好對方是邪惡就夠了,做法就可以
隨他們的意
所以玩gta就會殺人搶劫了是嗎
二次元圖片造成三次元誰受害了?
低能部門
下次 把兒少改成國家 出版品要全部審查 回到戒嚴
不愧是少子化嚴重的國家,影響二次元厲害了我的國。
兒童最高死因是交通事故建議衛福部,為保護兒童禁止兒童
出門才對,在家看卡通可以避免意外發生
所以創作侵害了哪個兒少權益就是講不出來
業者?創作者?這些人超好打發的啊 政府再給一堆輔助
就散了
創作自由才是真自由,你管人家酪梨控還殺小的,法律不
能控制人的思想
讚啦 台灣也要來一下文化大革命囉!
先驗證相關性啦 笑衛福部做不到
衛福部這個單位到底有什麼用
說個笑話,選對的人
先定義什麼叫 ‘’像‘’ 他媽的
自己選的政府:)
我就等衛福部找一個虛構人物親自來作證有性剝削 ㄏ
主觀認定成法律條文,說你有罪就有罪
你各位再支持党啊 看到後果了吧
到底是傷到哪個兒童的安全了
假掰部,40%選的政府,大家一起承擔。
邏輯死去 判斷標準靠直覺???
推!兩害相權取其輕,反正法官不過也算是最後的保障,反應
這麼大幹嘛
這麼不滿可以號召去衛福部繞行抗議,打鍵盤有用嗎?
言論自由就是這樣一步步的限制 還有人可以叫好www
太抽象了,遙遙領先啊!
不說我還以為我現在是活在中國勒
先馬掉新聞裡的+9畫面再消音新聞裡的+9台詞吧
所以國外的那套有比較好,國外兒少性侵事件有比較少
囉?
說到底他媽的主觀認定就是不合理
行人安全絕對大於開車自由!
40%U質的選擇,嘻嘻
創作自由要怎麼影響到兒少安全? 你這連連看是跟某人學的嗎?
你要這樣玩連連看 大家都來玩 我保證你什麼自由都沒有
什麼樣的自由都可能影響到兒少安全 你少小看人類了
還沒判定違法就先下架 能這樣搞喔
就抓思想犯的玩法啊 在實質犯罪前就先定罪了
殺人罪犯>兒少安全>>>>>>>>>>>>>>>>>>>創作自由?
太可怕了 台灣兒少犯罪率超英趕美了嗎?
司長到底他媽多大啊 超越憲法耶
不要自己醜到就拖別人下水 檢討自己爸媽吧
廢物垃圾 怎麼不推化學去勢 兒少安全大於犯人生殖權啊
操
法學上確實有法益衝突的議題 要依照位階來衡量
好像中共顛覆國家政權罪 不會顛覆國家但還是要下架 ㄏ
婊子
這他媽不就幹話,你要先證明有關啊
這標準比社維法還自由
歡迎來到戒嚴
高雄老師在猥褻男童 校園未成年被割喉 你他媽忙著抓網路貼圖
跟習近平英雄所見略同
只能說可惜臺灣神父不多
真的是垃圾
都少子化了,真的聽你偽輻部在把噗
標準的偷換概念,只跟你講兒少安全有多重要,根本懶得去
證明虛構創作跟兒少安全有什麼關係
確定?
笑話
詐騙傷人的不抓,搞這種東西以為自己在做事嗎
政府:殺人、暴力、毒品、強姦、虐待動物都不會危害
兒少安全,大家可以安心啦!我們才不像那群喜歡看色
圖的犯罪者呢!
可悲
都是騙人的
這個張秀鴛是中共同路人嗎?
幹你娘的
好在台灣不用翻牆…
人行道 太少問題應該優於出版限制…
笑死
沒違法但要下架 好大的官威
處理現實案件 有像打壓無關的2次元這麼積極就好了
印象中,五十年前日本可是靠著美國爸爸的言論自由
尺度遠超現代吧
16
我不是法律專業不是很懂啦 但「兒少安全議題絕對優於言論自由」絕對是錯的,甚至是違憲的 這種違憲的話張口就來的偏激人士,居然主導這次的修法,前景令人堪憂 ※ 引述《PealRay (PealRay)》之銘言 : 衛福部稱只要角色「看起來像青少年或兒少」,即使是動漫創作、遊戲等,就不能有性相83
『兒少安全絕對優先於創作自由』 『維持社會穩定絕對優先於創作自由』 『隔絕境外勢力威脅絕對優先於言論自由』 『國家安全絕對優先於自由』 你各位歡迎來到東中華人民共和國9
有沒有板友知道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條的這兩點 民間相關機構,指得是PTT 巴哈,還是兒少團體啊? 如果是兒少團體,那想阻止法條往極端保守的方向發展,難度真的很高....... 雖然說法條還會送立院三讀,但有兒少權益這面大旗,感覺也很難有反對者10
這種所謂所謂找各方意見來的都是在打假球, PTT跟巴哈的確也會被找去,不過會議上會出現 只找PTT這種反方然後其他都找政府的支持方 參加,然後反方就被無情洗臉決議就是政府想 要的決議,這個白癡法條就是假裝廣開意見現實16
不對啊 生育率都全球倒數第一了 那麼關心兒少安全幹嘛 又沒人生小孩給你管 只會管到一票成年人吧3
啊前幾天幫忙洗地的人呢== 我是覺得二次元蘿莉控真的不行啦 也贊成要保護未成年 但是之前把風向都拉去怪西恰翻車的 是真的喜歡看動漫嗎24
: 40%自己的選擇請不要靠妖. C洽版之前自己也常常在做這種事, 打個 綠 字也在那邊水桶人, 說啥別人從柵欄跑出來,35
我贊成 兒少安全優先於創作自由 但創作自由跟兒少安全完全不衝突 請問一張畫出來的圖片哪裡影響了兒少安全? 這是衛福部 iWin 部分兒少團體31
衛福部什麼鳥樣子 在三年前還沒搞清楚嗎? 本來就是一個想怎樣就怎樣的單位 反正有40%的人支持 你還能有什麼辦法?21
嗯 再複習一遍好惹 關心二次元的兒少安全 同時也要關心現實的兒少安全 只是這保護對象
爆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動漫「兒少」怎認定? 網炸鍋「看起來像」太主觀 衛福部回應了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97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如題 因為最近iwin的問題鬧到所有人到快炸掉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iwin建立的目的應該是防止兒童接觸不良網路 跟二次元創作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由他們來界定二次元創作會傷害虛擬兒童的人權? 然後中間還冒出衛福部出來...想說這關衛福部屁事,主管不是NCC嗎?88
Re: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我來講點法律常識吧 ※ 引述《patiger (唉)》之銘言: :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 : 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 所以主因是衛服委員會出來的修正意見48
[情報] 連虛擬角色也要管!網友3天內對iWIN怒灌1連虛擬角色也要管!網友3天內對iWIN怒灌1400件申訴 保護司司長回應了 Newtalk新聞 社會 謝宜哲 綜合報導 發布 2024.02.02 | 14:1462
[iwin] 按照衛福部標準 那些手遊會被iwin?學生服的通通要被iwin 那馬娘檔案通通都要iwin 看起來未發育也要丸 原神也iwin了 公連也iwin23
[閒聊] CWT、FF同人展是不是可以收一收了中央社報導 【下架兒少性剝削疑慮圖 衛福部:保護不限真人圖像】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給的 兒少色情示例 「至於要怎麼判斷,張秀鴛說明,有些作品讓人一目了然,例如穿著學生制服,或形體發育 狀況明顯未滿18歲,從一般社會通則概念上,就可以判斷是兒少;若圖畫或影像又與性有關23
[討論]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討論以及政府首先看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目的: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性剝削, 保護其身心健全發展 第二條則定義了什麼是性剝削 1.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8
悍將中學主題日會被iwin嗎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今(1)日說明,《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已規定,無論是圖畫或 影音、AI合成等,足以引起性慾,並供人閱覽,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其徒刑,併科500萬 元以下罰金。 判斷部分,張秀鴛舉例,例如穿著學生制服,或形體發育狀況明顯未滿18歲,從一般社會通 則概念上,就可以判斷是兒少7
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看起來像青少年或兒少 就不行” 大家應該懂了吧 之前講的“幼態” 只是一月的標準 未來(未必是3月)只要看起來是少年少女 這些人的目的就是都要下架 而且不管法官怎 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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