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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08司法五等法學大意選擇第29題

看板Examination標題[問題] 108司法五等法學大意選擇第29題作者
majiefight
(大竜巻な手向)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4

29.甲為安慰病危母親,乃答應母親會照顧弟弟,並提供生活費用。甲之承諾效力如何?(A)有效,不得撤銷
(B)無效
(C)效力未定
(D)有效,得撤銷

個人答案: D
考選部: (A)

民法第 153 條 <契約之成立>
Ⅰ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Ⅱ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這題個人根據民法這一條,
覺得可以得知口頭承諾也算數,承諾效力有效。
但是不太懂為什麼不能撤銷?
是根據哪個法條?有什麼案例可以參考嗎?

請各位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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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3.18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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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toocute09/03 00:0286

ckjh874609/03 00:26民法第86條本文規定: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

ckjh874609/03 00:26,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

HunsKing09/03 00:28意思保留

DamnHungry09/03 01:39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故不得撤銷

DamnHungry09/03 01:54拍謝沒看清楚題目...意思表示得撤銷的狀況主要有民法8

DamnHungry09/03 01:548(表示錯誤)、89(傳達錯誤)、92(詐欺脅迫),非

DamnHungry09/03 01:54這幾種情況不能撤銷

carefri09/03 08:48無效!因為媽媽不會告

感謝各位解答 按照民法第86條之意思表示,則效力是有效, 並且原則上不得撤銷,例外得撤銷的法律效果之法條有 民法第88條(表示錯誤)、89(傳達錯誤)、92(詐欺脅迫)。

※ 編輯: majiefight (180.177.13.183 臺灣), 09/03/2020 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