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8司法五等法學大意選擇第29題
29.甲為安慰病危母親,乃答應母親會照顧弟弟,並提供生活費用。甲之承諾效力如何?(A)有效,不得撤銷
(B)無效
(C)效力未定
(D)有效,得撤銷
個人答案: D
考選部: (A)
民法第 153 條 <契約之成立>
Ⅰ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Ⅱ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這題個人根據民法這一條,
覺得可以得知口頭承諾也算數,承諾效力有效。
但是不太懂為什麼不能撤銷?
是根據哪個法條?有什麼案例可以參考嗎?
請各位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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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3.18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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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86
推
民法第86條本文規定: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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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
推
意思保留
→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故不得撤銷
推
拍謝沒看清楚題目...意思表示得撤銷的狀況主要有民法8
→
8(表示錯誤)、89(傳達錯誤)、92(詐欺脅迫),非
→
這幾種情況不能撤銷
推
無效!因為媽媽不會告
感謝各位解答 按照民法第86條之意思表示,則效力是有效, 並且原則上不得撤銷,例外得撤銷的法律效果之法條有 民法第88條(表示錯誤)、89(傳達錯誤)、92(詐欺脅迫)。
※ 編輯: majiefight (180.177.13.183 臺灣), 09/03/2020 22:11:306
Re: [問卦] 夏男坦承:跟5億高中生是"假結婚".5億飛了不對噢 民法第998「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賴男死亡當下,結婚登記事實存在 法院只能改變「以後」 改變不了已存在的死亡當下,以及連帶的遺產分配噢。12
Re: [問題] 實習生辭職可以說走就走嗎?分成幾個角度來回答你的問題 辭職的法律效力是 “自勞工提出,資方接受到的當下即生效力” 1.不要式行為,也就是任何方式皆有效,非書面也可以,但由於舉證難易度問題,通常還 是7
Re: [討論] 塔綠斑的浮木來囉本魯不是法律人,也不知道III內部兼職要走什麼流程和建立什麼實質的契約! 所以本魯用約定俗成去搜一下相關法條! 當然本魯也是一知半解! 所以特定貼上來給法律人參詳參詳!7
Re: [新聞] 資策會不忍了提5聲明!林智群一句話酸爆本魯雖是理工科的魯蛇! 本魯也懂什麼叫確認信! 問題是如果今天上法院時,法官的心證是認定實質上的證據,還是認『確認信』! 本魯去查了一些法條,民法153條: ==============================================================================- 這裡是國考版,我們來複習一下法律的效力.. 強制規定,又分強行規定和禁止規定 強行規定,例如: 按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 ,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前開規定於董事會之決議準用之,公司法第17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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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點千元不算?低消一杯飲料沒喝不行這個問題的癥結點在於消費者與店家關於契約的認知不同,民法上來說就是意思表示錯誤 民法上的錯誤類型有三種,分別是內容錯誤、表示行為錯誤跟動機錯誤 簡單來說,內容錯誤就是你把交易的內容弄錯了,例如搞錯交易對象、本來要買蘋果卻不小 心買成芭樂 表示行為錯誤就是你做了錯誤的表示方法,如標錯價、拿錯商品1
[問卦]確診賠償金拉高?本來一直覺得中國是個人治的國家 原本有的規則可以說改就改 這幾天發現我們好像連合約也開始有中國的味道出現了 依據民法第153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法緒/憲法/法學大意 111年命題趨勢解析(4)-民法新修法怎麼考】 ★ 適用考試:法緒(高普考、地特三/四等)、法學大意(初考、地特五等)、國營法緒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五等與初考,我會定期在【法緒 法學大意 專門】Line社群讀書會 ,分享「法緒、憲法與法學大意」一些近期考試趨勢。提供大家參考。加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