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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塔綠斑的浮木來囉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塔綠斑的浮木來囉作者
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14

※ 引述《sean3378 ()》之銘言:
: 法界金城武的最新fb發文
: 本來昨天唸一下就算了,我就開始講古,
: 結果一堆虹衛兵又跑來嗆聲。
: 我覺得你們可以去問一下核終,一直嗆我,會發生什麼事情。
: 我不但不會閉嘴,還會開始一直講。
: 高虹安展開記者會,秀出電子郵件,
: 說資策會知道她兼職,而且她沒拿錢。
: 1.資策會說妳沒申請兼職,
: 妳要打臉,就直接拿出申請兼職公文紀錄來,
: 拿電子郵件幹什麼?電子郵件是公文嗎?
: 不直球對決,一直兜來兜去幹什麼?

本魯不是法律人,也不知道III內部兼職要走什麼流程和建立什麼實質的契約!

所以本魯用約定俗成去搜一下相關法條!

當然本魯也是一知半解!

所以特定貼上來給法律人參詳參詳!

https://imgur.com/DLRIzhH

故依民法第73條、第166條規定,及契約自由原則,法律行為以不要式為原則,以要式為

例外。

因此,絕大多數的債權契約,無論以口頭或以書面方式為之,均有效成立。

工程契約無論是承攬、委任或買賣性質,依法均屬不要式契約,故縱僅以口頭為

約定或指示,也有法律效力

那問題來了,III和高虹安之間算不算是一種勞雇契約!

另外...

本魯又查到民法153條:

第 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

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所以高虹安的信件,算不算是一種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

當然還有很多法條,本魯就不一一綴述了!

煩請各位大德,不吝指教解惑?

https://imgur.com/ZUBmN2U

: 2.如果要證明自己沒拿錢沒拿股票,很簡單,
: 把當年的報稅資料拿出來,就確定了,
: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用嘴巴講,誰不會?
: 不過就算是妳「沒拿錢」,妳還是兼職啊!
: 3.兼職有兩種,一個是無給職,一個是有給職,
: 不管哪種,都是兼職!
: 妳說妳沒拿錢,那就不是兼職嗎?
: 無給職也是兼職啊!
: 兼職的法律概念,
: 我們看一下法院判決跟人事行政局、教育部的函文,
: 他們都說「無給職」也是兼職喔!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05年度鑑字第13784號判決:「故公務員如經選任為私人公司之董監事: ,即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前段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而不論其是否實: 際參與經營活動,亦不問有無支領報酬或其他獲利。」

那你去問卓政宏!

卓政宏兼的才多咧!

如果III要用林大律師的論述,那用同樣的標準來辦卓政宏!

請卓政宏先辭去資策會的執行長吧,讓III立案進行內部查核!

一個十幾年前的案子你查那麼用力,那卓政宏CEO現任兼職,III不查?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給字第0930062864號函:「各機關爾後訂定或修訂組織法規時,有關: 兼職人員兼職酬勞之條文,請統一訂定為「......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 教育部 (84) 臺人字第063663號函:「故國民中學專任教師借調至行政機關服務者,依: 上開函釋不得兼任公營事業經理人,無論該兼職係無給職或有給職。」
: 這些判決跟函文,都說「無給職也是兼職」,

你用人事行政局的法條來嘴一個非公務員嗎?

請問資策會在編制上,算不算是公務員?

請問金綜院在政府的編制上,算不算公務員?

請問中華電信研究所在編制上,算不上公務員?

請問公股民營化企業如中船中鋼中油,在編制上算不算公務員?

再請問政府投資設立的財團法人編制上,算不算公務員?

: 說自己沒拿錢,就不是兼職?
: 麻煩高委員跟虹衛兵別偷換概念啦!難看!
: #我才不想拿什麼名次
: #林北是被逼上梁山的
: 重點整理
: 1.沒有拿出公文來只有email不算證據
: 2.就算你沒拿錢 有兼職還是有兼職
: 沒有報備核准公文就該死
: 3...........對不起我想不到第三點要掰什麼了
: 塔綠斑們
: 來 說帖給你們了
: 請繼續洗 把報備核准公文拿出來!
: 沒有核准公文怎麼證明資策會知道
: e-mail可以當飯吃嗎 不行嘛
: 只有核准公文才算數!!

https://imgur.com/ODeVdtO

忘了補一下,卓執行長自己是不是公務員,如果以林大律師的標準,那麼卓執行長算不

算非法兼職?

https://imgur.com/u8i1x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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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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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eass10/26 15:37綠師自己十成也知道自己在抹黑 但這就是綠師啊

jayyen710/26 15:40綠能沒聽說過嗎?

alex64010710/26 15:41林智群明顯在瞎鬧啊,一個律師連舉證責任在誰都不知道

alex64010710/26 15:41喔?

alex64010710/26 15:42指責兼職的拿不出證據要沒兼職的拿證據,拿不出證據就

alex64010710/26 15:42是兼職?這邏輯死透了

solsol10/26 15:42一個律師在爭執沒法律實益的東西 都過時效了

solsol10/26 15:43兼職部分 想起訴都直接被駁回的東西 一直吵道德門

Iamidiots10/26 15:43就像2000興票案,事實上一般

Iamidiots10/26 15:43百姓根本搞不懂,可是對宋殺

Iamidiots10/26 15:43傷力極大,就算事後證實宋是

Iamidiots10/26 15:43清白也沒用

solsol10/26 15:44一直把當時的主管當智障 下屬沒申報 主管都智障木頭人嗎

※ 編輯: bulden (60.249.211.103 臺灣), 10/26/2022 15:50:33

despair7821410/26 15:51連三立都跳車了這個咖還在撐

ALAN78121510/26 16:07現在綠圾都不敢洗要相信吱側會還是高了

kenyeh00110/26 16:30綠綠:卓有報備啦!! 嘻嘻

fattor10/26 16:502000年 網路還不盛行 現在這種廢抹黑一天就被打臉

fattor10/26 16:51現在70歲老人都會用line了

Iamidiots10/26 17:13網路才是謠言最大溫床,一般媒體多少還是有篩選,網路

Iamidiots10/26 17:13完全無遮擋

lovejwujwu10/26 17:21綠能 你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