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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塔綠斑的浮木來囉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塔綠斑的浮木來囉作者
ffgordon
(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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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給職也是兼職”
這戰場開的有點大喔,民進黨側翼確定真的要開?
這可是比論文門還要廣大還要深的戰場

別說資側翼會執行長啦
政府或半公半民的基金會一大堆
裡面的各種執行長總經理誰不是身兼數職
沒掛幾個公司董事在身上出門都被人笑

這種潛規則的事真的要深挖要深究?
側翼們先回頭看看你們家老闆的臉色好嗎~

※ 引述《sean3378 ()》之銘言:
: 法界金城武的最新fb發文
: 本來昨天唸一下就算了,我就開始講古,
: 結果一堆虹衛兵又跑來嗆聲。
: 我覺得你們可以去問一下核終,一直嗆我,會發生什麼事情。
: 我不但不會閉嘴,還會開始一直講。
: 高虹安展開記者會,秀出電子郵件,
: 說資策會知道她兼職,而且她沒拿錢。
: 1.資策會說妳沒申請兼職,
: 妳要打臉,就直接拿出申請兼職公文紀錄來,
: 拿電子郵件幹什麼?電子郵件是公文嗎?
: 不直球對決,一直兜來兜去幹什麼?
: 2.如果要證明自己沒拿錢沒拿股票,很簡單,
: 把當年的報稅資料拿出來,就確定了,
: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用嘴巴講,誰不會?
: 不過就算是妳「沒拿錢」,妳還是兼職啊!
: 3.兼職有兩種,一個是無給職,一個是有給職,
: 不管哪種,都是兼職!
: 妳說妳沒拿錢,那就不是兼職嗎?
: 無給職也是兼職啊!
: 兼職的法律概念,
: 我們看一下法院判決跟人事行政局、教育部的函文,
: 他們都說「無給職」也是兼職喔!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05年度鑑字第13784號判決:「故公務員如經選任為私人公司之董監事: ,即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前段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而不論其是否實: 際參與經營活動,亦不問有無支領報酬或其他獲利。」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給字第0930062864號函:「各機關爾後訂定或修訂組織法規時,有關: 兼職人員兼職酬勞之條文,請統一訂定為「......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 教育部 (84) 臺人字第063663號函:「故國民中學專任教師借調至行政機關服務者,依: 上開函釋不得兼任公營事業經理人,無論該兼職係無給職或有給職。」
: 這些判決跟函文,都說「無給職也是兼職」,
: 說自己沒拿錢,就不是兼職?
: 麻煩高委員跟虹衛兵別偷換概念啦!難看!
: #我才不想拿什麼名次
: #林北是被逼上梁山的
: 重點整理
: 1.沒有拿出公文來只有email不算證據
: 2.就算你沒拿錢 有兼職還是有兼職
: 沒有報備核准公文就該死
: 3...........對不起我想不到第三點要掰什麼了
: 塔綠斑們
: 來 說帖給你們了
: 請繼續洗 把報備核准公文拿出來!
: 沒有核准公文怎麼證明資策會知道
: e-mail可以當飯吃嗎 不行嘛
: 只有核准公文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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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78121510/26 14:55所有的政務官查一遍看有沒有掛什麼顧問或董事的保証死

ALAN78121510/26 14:55一片

milleniue10/26 14:59支持開查啊,委任律師就找這位金城武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