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刑訴再審421條的意義
各位前輩好小弟有個問題求賜教
刑訴第421條: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除前條規定外,其經第二審確定之有罪判
決,如就足生影響於判決之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者,亦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
,聲請再審。
想請問本條跟第420條的區別實益在哪? 難道能用421的時候不能用420嗎?
這條再念的時候都會忽略,求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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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是可以併用,應該只是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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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新事實新證據前輩好, 請問刑訴第260條的新事實新證據,與同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的新事實新證據, 是否在解釋上範圍相同? 請高手指點,謝謝! --5
[課業] 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三項,是否有點多餘?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三項: "第二審法院就該事件已為本案判決者,對於第一審法院之判決不得提起再審之訴。" === 其中92年的立法理由寫到: "七、本法就第二審程序之進行採續審制,第二審法院就上訴事件為本案判決時,對於當事5
Re: [課業] 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三項,是否有點多餘?推 pon7711: 若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確定,是否應有兩個確定判決? 09/09 03:27 是的,這就是我的疑問所在。 若到三審仍維持一審原判,那不就有三個確定判決了? 而前面的判決的確定時點是跟最後一個判決是同時發生確定效力嗎? 法條上似乎沒有明文規定。4
[請益] 刑訴398問題???398條:第三審法院因原審判決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撤銷之者,應就該案件自為判決。 請問一下: 1、條文中的“原審”,是指第二審??第一審??? 2、條文中的“撤銷”,是指 被原審撤銷??3
[課業] 刑訴348-I第 348 條 上訴得對於判決之一部為之;未聲明為一部者,視為全部上訴。 這條許多書上都寫說是處理數案件(a、b)上訴規定,理解是上訴a案,而未聲明b案 部分,於二審法院審理ab案。 但是某老師說道,數案件一部上訴時,他部犯罪事實二審法院不得審理。2
Re: [新聞] 轉貼陳時中提醒別出門被當假消息 法院還原文吃光光 看有人在下面說為什麼兩個人發一樣的文 一個有罪: 一個無罪:3
[請益] 刑訴395有關刑事訴訟法 第395: 第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第三百八十四條之情形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第384: 原審法院認為上訴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其上訴權已經喪失者,應以裁定3
[課業] 單一案件上訴問題?110三等書記官第4題:「甲涉嫌偽造信用卡遭偵查,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以不 起訴處分。後發現甲持該偽造信用卡提款,偵查後檢察官對甲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判甲行 使偽造信用卡罪刑,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偽造信用卡並行使之,遂撤銷一審 判決均判有罪。問,此判決是否合法?」 想請問一下,高點解答讓我有點無法理解,本人非本科系,可能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希望2
[請益] 有關非常上訴的問題如題 如果一個案件被法院誤認為無審判權而不受理 (已判決確定) 經提起非常上訴後如果看起來是有罪那怎麼辦@@ 我看刑訴447第2項應該是要將原判決撤銷發回原審法院審 不過本來因為被誤認為無審判權就不受理而做確定判決了 (這樣應該是有利於被告吧)- 18.甲起訴請求乙返還借款新臺幣(下同)400 萬元,乙抗辯已全數清償,第一審法院以 乙之抗辯有理由,判決甲全部敗訴。甲不服,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認定乙僅清償 200 萬元,就其餘未清償部分,廢棄第一審法院駁回 甲此部分請求之判決,改判命乙應返還 甲 200 萬元,並駁回甲其餘上訴。乙就其敗訴部分,全部聲明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 關於第三審法院之審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