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果申論題沒答案,為什麼會有全職考生?
※ 引述《onijima (jin)》之銘言:
: 考選部開放付費看自己的考卷但不可拍照
: 很明顯就是怕上榜者的回答被檢視
: 要迴避考生針對評分標準所給予的壓力
: 擔心其他用該名上榜者的格式和邏輯寫的考生
: 要求考選部給予同樣的得分標準
: 所以一律不准拍照,不讓民眾有提出爭議的依據
: 有人認為只要寫出的東西是有依據的
: 就算是結論不同都會得分
: 但問題是就算都會得分也是要比較出高低的
: 通通不公開的話
: 我們不可能知道哪一個是較高分的依據
: "有依據就會有分"是個讓我不懂意義的回答
: 有些人幫考選部說話稱申論題沒標準答案
: 當公務員需要什麼先不談
: 如果申論題真的沒有標準答案的話
: 那全職考生到底是在忙什麼?
: 網路上都有上榜者提供的書單了
: 把那些書讀完,in your own words寫下書中內容在試卷上就可以了
: 反正沒答案也不公佈試卷
: 沒人能質疑評分老師
: 真的讀那些書會到需要連工作都辭職
: 整天都在圖書館奮鬥的程度嗎??
: 甚至還花錢上課讓補習班百萬年薪爽賺?
: 寫出來的回答又是如何確定能得較高分的?
: 兩黨常互批對方酬庸
: 但這些任命都是合法的
: 也至少攤在陽光下讓民眾知道誰是相關人
先問一個問題你的“標準答案”的定義是?
如果你想問有沒有100分的答案,那麼恐怕不論是出題還是改題者都沒辦法給你你要的“標準答案”
因為寫考卷,尤其是實例題,就是在處理一個法律問題,一個法律問題要怎麼處理最好,除了涉及法律技術以外,還有價值判斷的問題,因此沒有標準答案應該是合理的。
如果你要問的是有沒有“60”分的答案(會上的)那麼考選部之前有公布的評分基準(司律的)應該可以給你作為參考,只要你的答題有回答到這些點,並把通說、實務見解以及最近要求的自己的看來依照順序(論述的架構、邏輯等等)表達清楚,並處理法律問題,那麼事實上就是接近上榜的答案了,解題書的意義大概也就是這樣,並非他們提供100分的答案。
至於評分老師的問題,可以參考行政法中判斷餘地的概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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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餘地不過是一種自由心證的合法藉口而已
根本無法驗證
現實是 沒有考生說話的份 還是先考上再說 不然在別人
眼中都只是魯蛇的藉口而已
樓上,每年改考卷的人不同,有時候會出現不足額錄取的
現象,有些考生寫的不錯但是卻被給很低分
你以為這不用檢討嗎?
考生只能盡力,畢竟分數掌握在閱卷老師手上,你要他們檢
討?
司律的很有一套,能讓典委採平行雙閱、列出評分要點
寫得不錯是你自己覺得 還是有學者背書? 說大話誰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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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EXUSK: 你484沒寫過論文,你說的守勢現實主義假設國家透過"社會 02/26 12:35 → NEXUSK: 化"的過程,學習謹慎與自制(Snyder,1991),你有看到括號 02/26 12:35 → NEXUSK: 嗎?這是引用1991此作者論文的意思,不是作者自己的想法 02/26 12:35 → NEXUSK: ,後面沒有再提社會化是因為作者要寫出自己的想法 02/26 12:35 我當然知道是引用5
其實不準阿 哈哈 一直都希望公布高分答案 不用公布正確答案 但至少跟大考中心的國文英文作文一樣 公布優秀的答案5
看你PO類似的文章不少次 就你的問題來說,我認為答案是「是的」 理科的東西有標準答案,自修、書籍、教師講的基本都是一樣的 任你是天皇老子,也不能改變任何一條數學定律 而且千年不變,恆久不破15
其實國考評分真的算蠻準的了 一個題目出來 除了標準的答案之外(課本裡的) 就看你還可以藉這個題目再衍生寫多少東西出來... 這衍生寫出來的東西 就是分數高低的關鍵7
據? : 強調自認有理的事,避談矛盾的點 : 談的事物也無法實驗,不能證明對錯 : 現在我有個心態就是 : 只要同吻合下列兩點的考試31
認真請教 期待善心人士協助回覆 我個人是學攤畢業的 會浪費更多錢及時間唸私立學校 部分的原因是基於一種活在自我世界的理想主義7
單就外特來講 專業科目與國關所入學考試幾乎一樣 差別只在於外特的科目更多 但扣掉共同科目/新聞/論文的話 上榜者所推薦的實體書也才約10本左右5
首Po考選部開放付費看自己的考卷但不可拍照 很明顯就是怕上榜者的回答被檢視 要迴避考生針對評分標準所給予的壓力 擔心其他用該名上榜者的格式和邏輯寫的考生 要求考選部給予同樣的得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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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申論題練習方法Hi~先說在下不是學霸.....提供的申論練習方法您就看看 酌參 其實申論無標準答案,練習的方法像你提的 都各有優缺點 但是只要能找到適合的方法 在考場上面有好的表現 不管黑貓 白貓 能抓得到老鼠的就是好貓!!! 針對題庫書申論練習的部分7
[情報] 考選部公布108司律考試評分重點考選部公布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法律專業科目評分要點, 還有各科目成績統計。 網址: 說明:7
Re: [情報] 考選部更正109司律ㄧ試刑法標準答案20 關於誣告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至警局謊稱自己遭到性侵,由於並未指定犯人,甲不成立任何犯罪 (B)甲誣告 12 歲之乙竊盜,由於乙尚無責任能力,因此甲不構成刑法第169條第1項誣告罪 (C)刑法第 169 條第 1 項之罪之成立,以受誣告之人確因誣告受刑罰或懲戒處分為必要 (D)甲至地方檢察署一併誣告乙、丙、丁犯詐欺罪,依實務見解,甲僅成立一個誣告罪4
[請益] 關於考科申論題及練習/寫法想請益關於考科申論題怎麼抓考試重點及申論題寫法 1.申論題重點怎麼抓 唸民法及刑訴時時常越唸越虛 不知道哪邊才是真正要花心力去唸的地方 目前是靠解題書及補習班錢律發的考題補充去抓重點跟範圍 Q:請問靠解題書跟題目爬梳這樣就夠了嗎?還是說還有其他方法1X
Re: [新聞] 公部門徵才考用落差狀況多 考試院推「用我是不太懂啦 台灣明明公部門行政效率屌打一堆所謂先進國家如英、美 反而是一堆民意代表爛的可以 但是卻是這些爛的可以的民代要來制定制度改革效率比他們好的 我想這才是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吧....- 因為推文太長所以直接回覆至看板 手機排版請多包涵 公務員法偏法制面,不同於考銓多有學理上探討。加上命題大綱中列舉的法律也比較少,所 以範圍自然不若考銓來的廣。 公務員法也會有學理上探究的考題,但是近年來法制面實例應用題型正逐步上升(常見大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