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民法988本文及家事法163但書
甲乙為夫妻,甲在80年7月1日出外散步失蹤導致生死不明,所以乙在88年6月30日跟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法院在89年1月2日裁定確定後面跟丙結婚,但某日甲突然在95年2月5日出現並向法院撤銷了死亡宣告,前面所有的法律
行為溯及自始失其效力,那乙已經跟丙結婚就變成重婚依照民法988第三款乙跟丙的婚姻就無效了但因為家事法163條第ㄧ項但書裁定確定前之善意行為,不受影響,那這樣乙跟丙跟甲的婚姻關係都不違法呈現ㄧ妻二夫的關係是法律上承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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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Examination/M.1641902439.A.785※ 編輯: Andrea88 (223.140.29.148 臺灣), 01/11/2022 20:02:13
推
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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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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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依家事事件法163條第1項規定,甲乙之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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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婚)會溯及既往恢復效力,同時乙丙之婚姻(後婚)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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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事事件法163條第1項但書,仍為有效,此時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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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婚均存在」的矛盾。對此情形,有兩種說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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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認為後婚雙方當事人均為善意,後婚不受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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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之影響而仍然有效,前婚因再婚而消滅(例外不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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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了);也有學者認為,該前後婚均有效之情形,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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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刻意創設,而是法律規範之結果,自不應強迫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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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之婚姻關係消滅,據此,重婚的他方(甲及丙)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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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52第1項第1款請求判決離婚。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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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民法考題請益108年高考民法申論題 甲(買方)、乙(賣方)就第三人之 A 不動產訂立買賣契約。甲為逃避 強制執行,乃與丙通謀虛偽合意,指示乙將 A 移轉所有權登記予丙,再 由丙與丁通謀虛偽合意將 A 移轉登記為丁所有。在此同時,甲告知戊上 述情事,並與其訂立買賣 A 不動產之契約。如甲未依約將 A 移轉登記予 戊時,戊得為如何之主張,請求甲將 A 移轉登記於自己? 這題甲乙買賣他人之物 為無權處分 甲乙約定移轉登記給第三人丙 後丙丁通謀虛偽移轉登記7
[課業] 物權無因性 為何又變有因?物權無因性: 物權因合意.交付.登記生效後 不受債權瑕疵影響 但這一題 甲積欠丙債務,為避免其A屋被強制執行,與乙約定假裝做成買賣,並移轉所有權。 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6
[課業] 請教 民法無權處分法律關係的基本題 ???請教一下 有一個基本題 又有點變化 所以不太確定解法 若甲之A車 寄放在乙處 乙又賣給惡意的丙 (原始題型都是設定丙善意) 一、甲丙間 甲可以向丙請求76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