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反推] 攝影師回應「卡菲小姐反推文」
老生常談,希望版友們不要被吃豆腐而不自知
經濟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範本中,(之前有提過,買房也要注意這個!)
「婚紗攝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若無另行規範則:
a.著作人為業者
b.著作財產權人為消費者
卡菲小姐將新人穿著A業者禮服的照片,提供給不知情的B業者PO廣告,
版面容易讓人誤認新人自願為B業者宣傳
全聯將導演吳念真手拿礦泉水的照片,使用在端午節文宣和廣告,
版面也容易讓人誤認吳念真代言粽子
所以其實是一樣的,全聯跟卡菲都不是著作財產權人
我突然覺得全聯比較夠意思,至少礦泉水有獲得廣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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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實用推
著作權法第 12 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
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
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
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
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
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
,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謝謝回應,以上的法條複製正確, 但..下面的文字解讀有些誤會了,可能會誤導版友..
「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意思是攝
影師擁有著作財產權唷(不過公開還是
需要本人同意,因為有隱私權跟肖像權
的問題),如果不是採用政府的定型化
契約範本,就不是這篇文說的狀況喔。
不過也是因為這樣,新人最好簽約前先
注意一下是不是採用定型化契約
業者訂定的合約就是
定型化契約政府訂定的是
定型化契約範本當業者的合約內容 1.沒有特別的磋商條款時以
範本為主 有關婚紗攝影的範本,政府所規範的就是 a.著作人為
業者b.著作財產權人為
消費者2.有磋商條款,契約中也可能有違規之處,可以送請政府查處 而卡菲小姐第一時間請B業者將照片撤下, 大概也可以推論八年經驗讓他也知道他沒有智慧財產權
樓上貼法條之前要不要了解定型化契約條款是
什麼意思?基本上這種合約違反定型化契約條
款,那個衝突的約定都是可以被判定無效的,
所以這個案子用不到你貼的條文。
喔喔 我看錯了 沒看到是應載事項 感謝
指正
在這邊還可以像這樣討論法律規定,剛逛
了一下攝影師的FB,上面還有人凹成:合
約沒說可以商用,同樣也沒說不可以商用
,而且攝影師有著作權,所以他拿去使用
當然沒問題。看了真吐血
推
推推推
爆
[反推] Ms. Kaffi卡菲小姐擅自商用婚紗照反推的婚紗工作室: Ms. Kaffi 卡菲小姐-婚攝/婚紗/孕婦/親子/新生兒攝影團隊 反推攝影師:Megan 小梁 ------------ 因為疫情關係自己的婚禮延期22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看到前面的回應,其實我很認真的想了一下,我們是在同一個國家用同一部法律嗎? 其實前面各位講的東西才是混淆.... 事實上你們的問題全部在經濟部智財局的Q&A裡面有詳細解釋 其次這邊不管是公司聘雇或者說契約訂定委託,都是屬於所謂的"出資聘人完成著作" 並不單指一般公司和其聘僱員工13
Re: [新聞] 遭質疑抄襲竹科報告 幕僚:林智堅論文先可是小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不是這樣講耶? 研究生跟著教授完成政府研究案,能不能把研究案的內容當作碩士論文或去投稿? 點閱:30521 推到 : Facebook Twitter plurk9
[請益] 不公開照片加收5/8費用合理嗎...Hello大家好 第一次拍婚紗 在找尋工作室的過程中 因為另一方非常強烈要求 有特別詢問不公開照片加收的費用 某工作室報價8.5w 但若不公開要收原價(?)9w加上不公開費用5w 根據行政院最新核定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 四、 選定樣片及照片之著作權歸屬:經消費者選定之樣片及照片,除另有約定外,其5
Re: [請益] 有關於委託研究報告?利 : , 那這樣問題就來了 工程會 契約範本 這裡寫得很爛... 取得所有權利 應該只有指"智慧財產權"而已 (包含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營業秘密、植物品種權等)3
[討論] 接受政府或民間業者委託完成的研究成果經濟部智慧財產權的說明很清楚 著作權法: 第 二 節 著作人 第 11 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 本文為本人所撰寫,網址可參: ,上面會分享很多商務法 律常識,歡迎參考。 --------------------------------------- 一、著作權是什麼?有哪些種類? 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類型,包含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