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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反推] 攝影師回應「卡菲小姐反推文」

看板GetMarry標題Re: [反推] 攝影師回應「卡菲小姐反推文」作者
canlest
(呆呆)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24

老生常談,希望版友們不要被吃豆腐而不自知
經濟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範本中,(之前有提過,買房也要注意這個!)
「婚紗攝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若無另行規範則:
a.著作人為業者
b.著作財產權人為消費者

卡菲小姐將新人穿著A業者禮服的照片,提供給不知情的B業者PO廣告,
版面容易讓人誤認新人自願為B業者宣傳

全聯將導演吳念真手拿礦泉水的照片,使用在端午節文宣和廣告,
版面也容易讓人誤認吳念真代言粽子

所以其實是一樣的,全聯跟卡菲都不是著作財產權人
我突然覺得全聯比較夠意思,至少礦泉水有獲得廣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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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0.200 (臺灣)
PTT 網址

AngelaFaye 08/17 15:32

loseyou 08/17 15:50實用推

Mood310400 08/17 18:38著作權法第 12 條

Mood310400 08/17 18:39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

Mood310400 08/17 18:39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

Mood310400 08/17 18:39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Mood310400 08/17 18:39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

Mood310400 08/17 18:39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

Mood310400 08/17 18:39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

Mood310400 08/17 18:39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Mood310400 08/17 18:39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

Mood310400 08/17 18:39,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謝謝回應,以上的法條複製正確, 但..下面的文字解讀有些誤會了,可能會誤導版友..

Mood310400 08/17 18:39「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意思是攝

Mood310400 08/17 18:39影師擁有著作財產權唷(不過公開還是

Mood310400 08/17 18:39需要本人同意,因為有隱私權跟肖像權

Mood310400 08/17 18:39的問題),如果不是採用政府的定型化

Mood310400 08/17 18:39契約範本,就不是這篇文說的狀況喔。

Mood310400 08/17 18:44不過也是因為這樣,新人最好簽約前先

Mood310400 08/17 18:44注意一下是不是採用定型化契約

業者訂定的合約就是

定型化契約

政府訂定的是

定型化契約範本

當業者的合約內容 1.沒有特別的磋商條款時以

範本

為主 有關婚紗攝影的範本,政府所規範的就是 a.著作人為

業者

b.著作財產權人為

消費者

2.有磋商條款,契約中也可能有違規之處,可以送請政府查處 而卡菲小姐第一時間請B業者將照片撤下, 大概也可以推論八年經驗讓他也知道他沒有智慧財產權

TBBT 08/17 19:01樓上貼法條之前要不要了解定型化契約條款是

TBBT 08/17 19:01什麼意思?基本上這種合約違反定型化契約條

TBBT 08/17 19:01款,那個衝突的約定都是可以被判定無效的,

TBBT 08/17 19:01所以這個案子用不到你貼的條文。

Mood310400 08/17 21:24喔喔 我看錯了 沒看到是應載事項 感謝

Mood310400 08/17 21:24指正

※ 編輯: canlest (220.136.85.50 臺灣), 08/17/2021 21:56:38

jiyili22 08/17 22:17在這邊還可以像這樣討論法律規定,剛逛

jiyili22 08/17 22:17了一下攝影師的FB,上面還有人凹成:合

jiyili22 08/17 22:17約沒說可以商用,同樣也沒說不可以商用

jiyili22 08/17 22:17,而且攝影師有著作權,所以他拿去使用

jiyili22 08/17 22:17當然沒問題。看了真吐血

secret1002 08/19 08:16

sasasa 08/19 14:30推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