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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全台首宗!「詐房」集團很會演 被害人房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全台首宗!「詐房」集團很會演 被害人房作者
bbcer
(bbcer)
時間推噓 8 推:10 噓:2 →:23

覺得還有一件事,可以立即改善

目前很多公家文件寄送,包括司法機關
都還是默認會寄到戶籍地址,

但事實就是,很多人因為工作求學家庭因素,
平時不會住在戶籍地,

造成像之前有房客利用房東戶籍設在租屋處,
取得相關公家文件,進行債權詐房,

只要在戶政事務所的個人資料裡,
設立一個(最新)(信件)通訊地址

改變所有的公家文件寄送,包括司法機關,
都寄到這個戶政裡的(最新)(信件)通訊地址,

而不是寄到"戶籍地址",

然後要限制該通訊地址,
只有本人親自持雙證件,才可以變更,
不得委託他人辦理變更,

公文信隨戶政(最新)(信件)通訊地址走,
而且有戶政人員把關地址變更,
這樣你我的公文信件才不會容易被他人取得,

※ 引述《kensmile (高雄很讚)》之銘言:
: 都什麼年代了這種假債權可以直接過戶
: 台灣法律還停留在50年前
: 司法改革,地政改革弱到爆
: 債權強制執行房地產要過戶
: 法院傳喚屋主確認很難嗎
: 在日本香港連中國都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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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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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zxzzzx 01/27 09:32喔是喔

dsfrf 01/27 09:34你他媽法律就不是這樣訂的阿,自己去跟立委

dsfrf 01/27 09:34講。公示送達,懂?

dsfrf 01/27 09:37問題是一堆政府機關,只想搞留置送達就好。

dsfrf 01/27 09:37自然只扔到你戶籍地

o134p12 01/27 09:38你想太多了 這案子問題是出在調解跟地政

o134p12 01/27 09:38的委託書上 拿個身分證影本跟假印章假簽

o134p12 01/27 09:38名 這些白癡公務員就認為真的是本人委託

o134p12 01/27 09:38的 既然是本人委託幹嘛又通知你?

sartre2 01/27 09:39問題在法律的送達規定好嗎?請立委修法

R3hab 01/27 10:02https://i.imgur.com/4UbKrrV.jpg

圖 全台首宗!「詐房」集團很會演 被害人房

jerrylin 01/27 10:27至少要確認是本人收吧

jerrylin 01/27 10:28郵差掛號都會問是不是本人還親屬

jerrylin 01/27 10:28房客代簽收其實是有偽造文書罪

jerrylin 01/27 10:28當然房東要房客幫忙收信也很蠢就是了

addbear22 01/27 11:06推,這是個方法

addbear22 01/27 11:07留置也要送通訊地址失敗後才進行

johnny 01/27 11:11真的可以嗎

addbear22 01/27 11:16已有成功案子,現在是要修易被利用的點

addbear22 01/27 11:17留置送達要去通訊地址處貼通知

addbear22 01/27 11:19戶政早就電腦化,要改要加功能都是可以

addbear22 01/27 11:25房東不想讓房客報稅,更不用說報戶籍

addbear22 01/27 11:26所以一堆人的戶籍仍在老家

addbear22 01/27 11:28這些外出工作者都是被騙的高危險群

kausan 01/27 11:32公務機關怎麼知道你住哪 你有去改嗎

addbear22 01/27 11:34之前本票詐騙案例也用送達戶籍的弱點

addbear22 01/27 11:36ka大,本人去戶政改電腦內的通訊地

addbear22 01/27 11:36其它政府單位應該是向戶政要地址

addbear22 01/27 11:37政府單位應該就會得最新的通訊地

addbear22 01/27 11:39當然,這樣的弱點是仍有時間差

addbear22 01/27 11:40但是風險就降低了

addbear22 01/27 11:41當然,這樣改弱點是仍有時間差<-修改字

addbear22 01/27 11:48再補充一下,本票詐騙法後只改本票效力

addbear22 01/27 11:52對於送達這個弱點則沒有修補

Janius 01/27 14:45有數發部,要串接公務機關更新地址不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