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總預算被退!綠營又要提釋憲 黃國昌轟傲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總預算被退!綠營又要提釋憲 黃國昌轟傲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3

我們很需要, 是像酒駕一樣的設計:

剝奪駕車者喝酒的權力!

自從有了酒駕規定,現在職員和主管老闆的交際應酬,
有了很好不喝的理由: 等一下要開車。

同理, 我相信仍有大法官是清流、不是每一個都當政客的鷹犬,
但,
同儕都聽黨的旨意辦事,又要求清流跟著做時,
清流怎麼辦?
=>
用立法的方式, 去限制大法官的權力,
清流大法官就有很好的理由說: 不行耶~ 這個「沒辦法」做耶。

也就是一個把「不願意」轉成「沒辦法」、「會違法」的立法技術。

ps.
相同的邏輯, 在勞工問題上,
避免台式老闆吃員工吃到飽、加班不給加班費的問題,
也是一樣: 立法處罰加班沒領加班費的勞工。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7.147 (臺灣)
PTT 網址

bearKQG 09/22 16:31大法官不是解釋憲法的最高層級了嗎? 要

bearKQG 09/22 16:31怎麼限制?

現行的憲法訴訟法,是直接把以前的審理法直接搬過來, 光是這個就錯了: 以前大法官會議,是政府法制局的概念, 只是地位最高, 但現在是訴訟了, 就要是三方架構、正反架構、訴訟架構, 為何可以在沒有個案的情況下, 憲法法庭就可以裁判? 前陣子很好笑的什麼辯方沒有人, 正是突顯這件事。 最近的立法院調查權也是一樣: 就立法院的事, 正方和反方都是立法院? 這啥小?! 就「法庭」制度而言, 沒有個案, 就不應該有審判、不應該有判決, 就此, 除了確定訴訟案件, 以及特殊的彈劾, 都應該從憲法訴訟法刪掉。 即刪掉: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 二、機關爭議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yamhome 09/22 16:36說個笑話,違法者要修法限制執法

※ 編輯: ahodes (101.10.97.147 臺灣), 09/22/2024 16:53:54

now99 09/22 16:55沒差 綠營就改掉當皇帝,整天靠北對岸

toddchen 09/22 18:41你提的黃國昌當庭就提出抗議了,但大法

toddchen 09/22 18:41官(可能是尤)不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