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BMW酒駕男害1死3傷「願賣房和解」 胞姊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BMW酒駕男害1死3傷「願賣房和解」 胞姊作者
arbee
(亞畢)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7

※ 引述《xavier2301 (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國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中國時報袁庭堯
: 3.完整新聞標題:
: BMW酒駕男害1死3傷「願賣房和解」 胞姊反提告護房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39歲黃子洋前年12月酒駕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導致林妻死亡、父女3人身受: 重傷,二審被依酒駕致死等罪判9年10月,黃子洋當時在法庭上強調願意變賣一棟房產彌: 補林男。不過,黃的胞姊日前卻提「第三人異議之訴」,強調房產是黃母的,黃無權處理: 。林男7日坐輪椅出庭,心痛控訴黃家人大玩兩面手法,根本毫無悔意和賠償誠意。
: 去年12月26日晚間,林男一家4口手牽手跨越愛河旁的路口,卻被黃子洋駕駛的BMW轎車高: 速撞上,造成林男骨盆骨折,范姓妻子當場重傷不治,14歲和15歲2名女兒分別受有四肢: 擦挫傷、雙小腿骨折全口牙脫落等傷勢,高雄地院2月15日首次開庭時,黃子洋當庭向林: 男家屬磕頭道歉,並強調願意用房產彌補林男一家的損失。
: 一審法官認為黃子洋事發當時有踩剎車,,認為他不具殺人犯意,依酒駕致死判他7年10: 月。二審法官卻認為,黃子洋肇事情節重大,改判9年10月,可上訴。民事部分,黃子洋: 需賠償林男3550萬元。
: 一審時黃子洋就強調自己名下有一間小港區的透天厝,市值約1800萬元,他願意變賣賠償: 林男一家。但黃的胞姊和母親卻提第三人異議之訴,強調黃母將該房產借名登記在黃子洋: 的名下,自己才是所有人,黃子洋無權主張變賣。
: 林男今出庭痛批,黃子洋在庭上強調願意變賣房產,是了換取輕判,接著黃家人翻臉不認: 帳,花大錢請名律師保住房產,大玩兩面手法,相當可惡。希望司法早日還原真相,還他: 和家人一個公道。
: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248919
: 6.備註:

如果債權人已經聲請強制執行了,他親屬才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原則上是沒什麼機會,這可以參考最高法院106年2月14日第3次民事庭會議的論理:
最高法院106年2月14日第3次民事庭會議
借名人甲與出名人乙就特定不動產成立借名登記關係,乙未經甲同意,將該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第三人丙,其處分行為效力如何?
決議:採甲說(有權處分說):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與出名人間之債權契約,出名人依其與借名人間借名登記契約之約定,通常固無管理、使用、收益、處分借名財產之權利,然此僅為出名人與借名人間之內部約定,其效力不及於第三人。出名人既登記為該不動產之所有權人,其將該不動產處分移轉登記予第三人,自屬有權處分。 

但這個案子有個比較有趣的細節:
黃子洋的親屬,已經對他聲請支付命令,主張有1500萬左右的債權存在(高雄地院112年度司促字第1348號,這是公開的可以上網查),如果黃子洋沒有異議而確定(應該也不會異議),到時候房子被拍賣時,黃子洋的親屬就可以參與分配,讓被害人的債權被稀釋,被害人要反制只能另外請律師向法院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這招倒是挺高明的!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97.234 (臺灣)
PTT 網址

sexygnome 04/07 18:02可以打打看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吧

coollfd 04/07 18:03高雄人就是厲害

sexygnome 04/07 18:03不過訴訟費用就不好說了

glacialfire 04/07 18:04有錢人真的什麼都比較會

arbee 04/07 18:11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或分配表異議之訴都沒問

arbee 04/07 18:11題,但被害人要自己負擔律師費、預納裁判費

arbee 04/07 18:11,到判決確定而受償可能要花個好幾年,另外

arbee 04/07 18:12還要承擔敗訴風險,一定賭爛的要死

child1991 04/07 18:22就說鬼島法律是保護加害人的啊

bypetty 04/07 18:23事實就是寧願撞死人也別被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