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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失控的韓國房屋新政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失控的韓國房屋新政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時間推噓10 推:10 噓:0 →:37

我大概查了一下韓國常見租賃住宅的租屋制度(但我用的台灣的法律名詞來
解釋):
  一、月租制:每個月付租金,但「押金」(即「押租金」)比台灣高很多,
台灣法律規定是租賃住宅的「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註一)。

  二、全租制(台灣沒有這種租賃制度):以前承租人(房客)提供約房屋市
價的一半(現在可能要到三分之二)作為押金給出租人(房東),但房客在約定
期間(一般是兩年)居住不必另行支付租金,僅需要支付水電費及管理費等。約
定期間期滿,如果沒有續約的話,房東無息返還押金給房客。


  全租制之優點:由於房客沒有支付租金,因此房東也無租金所得稅的問題。
房東可以拿這些錢去投資運作(保守的房東一般是把錢存放在銀行,以利息作為
收入)。


  全租制之缺點:
  一、前面有提到保守的房東一般是把錢存放在銀行,以利息作為收入。但由
於韓國銀行存款的利率長期走低,相較於過去而言,現在的房客一開始要支付的
押金變得愈來愈高了(以前房屋市價的一半,現在可能要到三分之二了)。

  二、房客在簽約前必須作好房屋產權調查,不然萬一高額押金被詐騙,房客
損害是很大的。

  三、房東萬一在約定期間期滿後,無法返還押金的話,對房客是很不利的,
可能要等於下一個支付全租的房客承租後,才能取得押金。(依我查到的資料,
這種全租制好像是有法定抵押權的效力,例如:第一個全租制簽約進住房客有第
一順位的法定抵押權等等之類的,只是我覺得對房客的保障還是不多)。


  韓國相較台灣的租賃任宅問題:
  一、台灣法律規定租賃住宅之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註一),韓國似乎
沒有這類法律規定,因此房客要支付高額的押金。

  二、因為台灣有押金限制的法律規定,因此不會有「全租制」這種東西。

  三、台灣的銀行房貸額度限制,沒有像韓國那麼嚴格。

  四、只要不違反強行規定及公序良俗,台灣實務上承認「借名登記」,但韓
國似乎是不承認「借名登記」(印象中讀過的一本法律專題的書籍是有提到這點
,但剛查網路也沒找到就是了),這也導致韓國銀行房貸額度限制的問題較為嚴
重。

  五、韓國近年來加重了許多不動產相關稅負,也由於增加不動產持有稅等成
本,而房東將該成本轉嫁給房客,而造成租金上漲。


  對台灣及韓國居住問題的解決之道(減少居住需求人口、增加租賃住宅供給
):
  一、區域發展要均衡,別讓居住人口過度集中於大城市首爾(台北)。

  二、繼續大量興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


  PS:我吃飽撐著,寫了這一篇文章,本來想再說點什麼,算了就這樣子囉!
因為建商在檯面上還有檯面下給那麼多的政治獻金,這些花了高額選舉成本的政
客不收錢的話,就會虧本了,收了錢的政客當然會在政策的制訂上偏向建商而不
是一般民眾,因此我在這邊講再多,有如狗吠火車,也是沒有用的。


註一: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7條第1項(押金金額限制):
押金之金額,不得逾二個月之租金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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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3.9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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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oist9999 (1.162.3.95 臺灣), 08/03/2020 15:21:08

jdward08/03 15:21台灣好在把高科技重心放在新竹~ 有分散居住的效果

※ 編輯: taoist9999 (1.162.3.95 臺灣), 08/03/2020 16:07:37

ssiou08/03 16:29全租制有點像信託吧,畢竟都已經超過房價的50%以上,而我們

ssiou08/03 16:29應該想想的是,為何負得起房價50%~70%的韓國人

ssiou08/03 16:30應該想想的是,為何付得起房價50%~70%的韓國人,會願意租房

ssiou08/03 16:31而不選擇買房呢(而且全租費也是會漲價喔),跟台灣真的不

ssiou08/03 16:31一樣啦

s2649275508/03 16:39如果目標更大的話當然先選全租啊 我只有200萬的頭期

s2649275508/03 16:39 先去住400萬的房子存錢 住個兩年假設存了100萬 我

s2649275508/03 16:39就有頭期300萬可以租600萬的房子 等到我頭期有500萬

s2649275508/03 16:39我就去買心目中理想的房子

s2649275508/03 16:40選擇月租 賺的錢有部分都給房東了 更難存錢

s2649275508/03 16:41負擔的起全租能租到的物件 不一定是你最後想拿來自住

s2649275508/03 16:41的物件

s2649275508/03 16:42以前為了省錢也是從小套房租到大套房租到一房一廳最後

s2649275508/03 16:42買房 要不是不夠住我還真想龜小套房到直接買房

※ 編輯: taoist9999 (1.162.3.95 臺灣), 08/03/2020 16:58:07

ssiou08/03 17:03不是耶,全租是為了省房租(只要繳全租費就不用付房租喔)

ssiou08/03 17:03不用一直代入人家的制度啦,差太多了根本無從比較阿XD

HANAXALICE08/03 17:23居住正義:加稅不會造成稅金轉移

s2649275508/03 17:58我不就是在回答有辦法負擔房價總價一半但選擇全租而不

s2649275508/03 17:58直接買房的人為什麼沒買房嗎

s2649275508/03 17:58就是為了省錢啊

s2649275508/03 17:59我能負擔套房的一半總價 但我選擇省錢準備一次買兩房

s2649275508/03 17:59或三房

s2649275508/03 17:59如果台灣有全租制度 我當初就不用繳房租給房東了

s2649275508/03 18:00直接全租 從套房變大套房變一房一廳然後觀望自己想要

s2649275508/03 18:00久住的物件

ssiou08/03 18:10恩,真的不是這樣XD

s2649275508/03 18:16所以你有什麼合理的推測嗎

ssiou08/03 18:26哪有甚麼推測,韓國人並非在買房跟全租之間做選擇,而是在

ssiou08/03 18:26月租跟全租之間做選擇啦

ssiou08/03 18:27問題是因為利率太低全租對房東不划算,所以改為月租(類似

ssiou08/03 18:27台灣)而已

s2649275508/03 18:27對啊 所以我說選擇全租不就是比月租省錢

s2649275508/03 18:29你說的是在房東面 可是你最開始不是問為什麼有辦法負

s2649275508/03 18:29擔房價50-70%的選擇全租而不是買房嗎

s2649275508/03 18:30全租跟月租 我是房東 且有更好的投資標的 我會選

s2649275508/03 18:30全租 我如果只是定存 當然選月租

s2649275508/03 18:32 https://i.imgur.com/8c7EPql.jpg

圖 失控的韓國房屋新政

s2649275508/03 18:32我主要在回這個

aesdu08/03 18:54問題是,韓國月租租賃合約數量也下降了啊XD~怎不說

aesdu08/03 18:57韓國首爾在月租、全租合約數量下降的情況下,購屋交易數量

aesdu08/03 18:57爆升怎不說...cc

KrisNYC08/03 19:23感謝分享

IS098708/03 20:58感謝分享

piliwu08/04 09:03你的優點講錯了,房東還是有所得

  我講錯?   我是說房東沒有租金所得稅的問題(因為沒有租金啊!)   至於房東把全租制的押金拿去銀行生利息或是拿去投資,當然會有所得囉!

tsami08/04 12:03台灣沒有保護借名登記的人 只保護相信土地登記的善意第三

tsami08/04 12:03

  你講的也有問題。   就最高法院一○六年度第三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債權契約,僅存於出名人及借名人之間的內部關係, 其效力不及於第三人。   出名人登記為不動產之所有權人,其將不動產處分移轉於第三人(不分善意 或惡意),屬於有權處分。

※ 編輯: taoist9999 (1.162.3.95 臺灣), 08/04/2020 15: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