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京華城案加新被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
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首先要確定的構成要件是行為人「明知違法」做了一個行為去圖利自己或他人
在京華城案裡指的就是「市府給那20%的容積獎勵」這個行為
那市府給京華城這20%這個行為是什麼?
是授予利益的行政處分
按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1項
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北檢沒先去找行政訴訟庭確認行政處分違法
直接找地院盧洨洨
台北地院呂政燁還在裁定書寫「明知容積獎勵違法」
是把行政訴訟庭當空氣還是把行政訴訟法當空氣?
還是有沒有可能最後這個行政處分合法,但是刑事圖利罪成立?????
#厲害了民進黨
#各縣市都發局大概要出現離職潮了
※ 引述《finalvent33 (Leo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房荷庭
: 3.完整新聞標題:
: 京華城案加新被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證人轉被告 送北檢複訊
: 4.完整新聞內文:
: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圖利遭收押禁見,廉政署今天以被告身分約談?: 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黃景茂,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現正偵訊中。
: 檢察官今天稍早偵訊證人黃景茂,訊問後,檢方認黃涉有圖利犯罪嫌疑,當庭依法轉換?: 分,改列為被告。檢察官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候其委任律師到場後,由廉政官進行?: 問,廉政署於傍晚5點45分將黃移送北檢複訊,黃不發一語。
: 檢方調查,2020年7月1日,應曉薇召開京華城協調會,由邵琇珮代表都發局與會;同年7: 月3日,京華城發函給都發局,提出「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新方案。同年7月10日: ,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簽名批示,把京華城所提方案送都委會研議。
: 台北市議會於今年5月24日開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會議,台北市前副市: 長彭振聲拒出席、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則說「聽命行事」。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226864
: 6.備註:
: 緊接著來到戰場上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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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你把党當空氣
法官最大
行政訴訟是另一個專業啊!
跟法官把辛辛那提大學當空氣同個套路
党說你有罪就有罪
難道所以說有沒有可能最後這個行政處分
合法,但是刑事圖利罪成立?????
先押在說,鴨了要你解釋你自己沒有罪
那就看你律師,你自己說錯一句,就是你
承認
先羈押
就是在瞎搞 把台灣司法弄成大笑話
現在不管證據,先押了在找證據,看到150
0直接高潮
現在就是黨說了算了 其他東西不重要
律師厲害就是為民服務沒有圖利,說錯一
句等於明知而圖利,所以現在鴨越多勝率
越大跟賭博一樣
spector66
幹嘛開小帳 光明正大點
嗯被
憨鳥:党就是法,說有罪就有罪好嗎
現在就北檢是用打手的糾正案來押人取供
,但監察院有權判定地方自治權限違法嗎
?根本是亂搞一通,無視行政法院的存在
地方法院現在就是抓著監察院調查報告這
個浮木而已
行政法院不是判了?這要告什麼圖利
20%違法,那全台灣的獎勵容積都違法了
刑事法院根本沒資格判容積合不合法
監察院的糾正案可以逕行判定地方自治權
地檢也沒權利雞鴨沒有收錢的人
違法嗎?西廠說你違法然後東廠押人取供
,地方法院還配合演出……什麼人治社會
phitenbieler你不知道ptt一個人可以申請
兩個帳號嗎?怎麼這麼可憐
監察院是糾正基楚容積吧
不是刑事沒資格 而是行政刑事同時跑的時
候,行政先行
不管行政法院判合法與否,柯都不可能明
知違法,簡單邏輯問題,還用圖利押人,
根本就「未審先判,押人取證」啊!
不知道有告行政處分違法嗎?
對呀,要根本行政法院判的來定罪
都市計劃管轄範圍就是行政法庭 呵呵
北檢公法人可送行政法庭卻故意不送
巴著監察院糾正文 不就是想要自己人硬上
說不定行政訴訟庭的法官每天都在暗自祈
禱,這個案件不要燒過來
客觀違法 謝謝
這就黃想打的點吧?違法誰說了算?
哪個時間點認知到違法的
行政法院判合法的話,圖利前提直接不見
北檢不敢送也沒那個勇氣賭行政法院判違法
而且一但送了,北檢現在的案子得暫時停止
兩個羈押庭的法官都不敢說違這條法,他
們很精的
偵辦,等候行政法院結果出來才能繼續
就算行政法院判違法 時間點也有得吵QQ
4
行政都還沒判違法,怎麼會明知違法。有
沒有神人解釋
因為北檢現在拿監察院糾正函當令箭啊
老實說有些綠師也看到這點 違法"時間"
但是台北市政府已經兩次發函告知行政程序
完全合法
只敢開小帳 是在怕甚麼呢
登入五千多有這麼見不得人?
這圖利罪根本是一場鬧劇,容積獎勵要拿
滿要多出好多錢,審核也不是上面說的算
我覺得你現在是不是把黨當空氣?
phitenbieler你很沒梗欸 柯黑沒別招喔
polarfox抱歉我錯了爹親娘親不如民進黨親
原PO不用理他啦 下水道有東西跑出來~
nt880245所以可能最後VA合法但圖利成立??
圖利的前提是明知違法,沒違法哪來圖利?
司法奇蹟阿,又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就有
過行賄的有罪但收賄無罪的奇蹟了
所以違法在哪 已經過那麼多天我還是沒看到
一堆在討論容積 前提是"違法"QQ
又有高手?
還有"明知" 最好不要現在才說違法QQ
不會啦,都發還是很香的啦,只是會留
下來的應該很難奉公守法了,守法一樣
被辦,還不如賭一把撈一票
所以誰敢念土木
監察院笑而不語
綠共紅共一家親 關死你也OK
反正沒金流,打死不認罪就好
並沒有 而只針對 柯文哲而已
各縣市局處長人人自危,因為党已經追殺政
敵殺紅了眼,連事務官都要連誅
沒事啦 小草不care 嘻嘻
試問北檢如何去請行政法院確認行政處
分違法?北檢的訴權在哪?
按照黨這麼下幹的尿性是會這麼幹
推
北檢及北院就瞎啊,自己連法律都搞不清楚亂
押人
要我說北檢北院這批人應該全部撤職回家吃自
你做的對 但是我覺得違法所以要關你
己
北檢這群裁一裁吧 沒證據就亂搞
這有罪以後誰敢辦事?
一開始我就覺得幾乎所有人包括法官都預設2
0%違法超奇怪,那都委會所有投贊成票的委
員應該先關一波才合理吧
覺得法官有可能是把 保障12萬樓地板(679%
) vs 560% 那次的官司結果 延伸到容積獎
勵20%
是關柯甚麼事情啊?
我只關心你這個見不得人的小帳仔
spector66 開出來再跟我聊啦
昨日柯文哲 今日妳我他 要來擴大上演了
監察院:有我的事?
現在為了追求定罪率 我們民主在進或退
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民主進步黨 哈哈
這幾天北檢陸續找來 林欽榮 作證 說明他
當時明確反對12萬樓地板679% 強化有提醒
柯超過560會違法的論調 但其實他的提醒是
針對第一任679%樓地板 而非第二任有爭議
的x20%=672%容積獎勵
感覺呂法官有採類似觀點 才會裁定書寫出
明知超過560違法
全台灣人突然發現法盲就在法院裡
嘿嘿
問題在於560%是容積率地板,各土地分類都
有所謂的地板,超過這地板就違法,以後誰
想都更跟都計?
畢竟綠色法官已經心證決定要判刑了
東廠沒在管行政法庭的啦
這案的最大盲點就是把清德宗旨意當法律
沒選上 要把你團滅 迫害你
綠共哪在意法律
獨立審判啊 就算行政法院判決合法 我可
以判決違法啊 一個案子不能既是合法又
是違法嗎 我法棺耶
樂見上萬名公務員上百名前任現任正副市長
皆因沒金流圖利一起被抓去關,那畫面太美
所以之後台灣沒建設空轉很正常不要太意外
綠色恐怖 民進黨不用選了
76
Re: [新聞] 曝柯文哲被押前曾說這話 黃國昌回憶裁定出爐心境精神科三本柱之一的蘇偉碩 ,發文說檢察官江貞諭、綠色法官呂政燁, 將京華城自己花錢買來的移轉容積168%都算成不法利益 ,只為了「限期羈押」 ==25
Re: [問卦] 現在京華城有無違法都不知 圖利要件滿足?說真的,好奇另外一件事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6-1-4)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 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 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19
Re: [新聞] 竹市兒童醫院容積暴增 民代指前市府涉圖其實新竹地檢署對於本案不起訴的做法才是對的,因為判斷行政處分是否違法這件事,依照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1項,刑事法院無權逕行審判,必須交由行政法院確定的。 行政訴訟法第12條: 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至於北院跟北檢為何,明知自己無權認定,仍違反行政訴訟法執意為之,逕行認定本案的行政處分明顯違法,這就不而知了。10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羈押禁見!律師證實「不提抗2020年台北市府都委會認定,京華城容積率560%無疑義。 2021年依台北市容積移轉許可自治條例等規定容積移轉30%(560%×30%=168%) ,再加上京華城認養復盛公園、設置法定停車位數6%以上充電車位、整修道路 ,獎勵容積20%(560%×20%=112%),京華城原址允建容積率共840%。 京華城是商三(特)可不受一般商三用地管制5
Re: [問卦] 現在京華城有無違法都不知 圖利要件滿足?我想談談京華城案關於圖利的部分 八卦板先前大部分在吵的是容積率,但是檢調想朝向圖利罪嫌偵辦 所以我認為要指控柯P貪污之前,要先搞清楚何謂圖利 讓我們來看看何謂圖利 圖利在中華民國法律中存在於3
Re: [問卦] 全民普發6000元算圖利嗎成天發這種混淆圖利罪的廢文 挺柯文哲也挺的要有邏輯 柯文哲智商號稱153 柯粉也要有腦一點 圖利罪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3
Re: [討論] 造樣造句:圖利但不違法唉... 阿北哪有違法 你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 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3
Re: [新聞] 柯文哲嗆「簡七段」講的話不要去理她看他這麼急,應該是穩了 法定有容積率上限 結果市長柯文哲大筆一簽 直接開一個特例給京華城,超過法定上限 而且,只有京華城,其他通通都沒有3
Re: [新聞] 京華城弊案》檢廉搜索7處約談2被告2證人等一下 這幾天這麼大動作 結果還找不到金流? 貪汙治罪條例 第 5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3
Re: [問卦] 看不懂 所以現在阿北收了多少?刑法第131條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 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 元以下罰金。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第5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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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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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