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現在京華城有無違法都不知 圖利要件滿足?
說真的,好奇另外一件事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6-1-4)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柯文哲到底獲得了什麼利益? 就算退一百萬步講,柯文哲真的明知違法,又硬幹京華城,通通都給你們檢察官跟法官心證好了,那要起訴,還要"獲得利益"才能起訴吧?
假如陳佩琪陳述為真,也真的願意在檢調退還被扣押的存摺以後,把所有金流公開,所有金流也真的都真的對的起來
那這樣圖利罪還能構成起訴/判刑 要件嗎?
還是到時候如果法院真的要玩,可以像王郁文一樣,466元不明金流判你圖利罪成立?
有沒有專業法律人鄉民可以解釋一下
※ 引述《jimabc (耗電不是缺電)》之銘言
: 我想談談京華城案關於圖利的部分
: 八卦板先前大部分在吵的是容積率,但是檢調想朝向圖利罪嫌偵辦
: 所以我認為要指控柯P貪污之前,要先搞清楚何謂圖利
: 讓我們來看看何謂圖利
: 圖利在中華民國法律中存在於
: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6-1-4)
: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 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 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6-1-5)
: 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 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 在拿京華城案討論之前,關於圖利罪已有前例可參考,同時最高法院還因此案特別解釋兩: 條文差異之處。
: 前例就是014貪污案以及大巨蛋案。
: 先簡短回顧014貪污案:
: 國民黨前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於2010年間擔任立委時,當時地勇公司為了取得中鋼公司子公: 司的契約,說要給林益世新臺幣6300萬元,林益世為地勇公司在立法院、經濟部、中鋼公: 司及中聯公司進行關說、施壓等行為,又在於地勇公司第一次未得標時,對於中鋼公司施: 壓,威脅撤換中聯公司承辦人副總經理,使中鋼公司高層因而屈從而修改標準重新評分,: 讓地勇公司順利取得合約。
: 本案在一審時法官採「法定職權說」,認定林益世收受6300萬元是「喬事費」,處理民間: 公司合約並非立法委員職務,不成立貪污罪,僅以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機會犯恐嚇取財罪: 判刑。二審高等法院則採「實質影響力說」,認為林益世利用立委的權力恐嚇中鋼、中聯: 公司,而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重判12年。高院更一審又改採一審: 見解,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歷次審理法院的法律見解有歧異,所以提案至大法: 庭統一見解。
: 大法庭於112年3月2日做出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裁定
: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821474-072ba-1.html
: (裁定前文省略)
: 本件法律爭議有二項:
: 1. 立委對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為關說、請託或施壓等行為,是否屬其「職務上: 之行
: 為」?是否即所謂「實質影響力說」作為認定之標準?
: 2. 立委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禁止假借職權圖利之規定,是否該當貪污治: 罪條
: 例第6條第1項第5款圖利罪所稱「明知違背法律以及其他規定命令且對多數不特定人民發: 生法律效果」之要件?
: 這裡直接看法律爭議2,就是本文要討論的部份。
: 6-1-4 是規定主管或監督圖利罪,主管就是對於自己所主掌範圍內之事務而言,監督則是: 指有權監察督導之權責範圍內事項,6-1-5 則是非主管或監督圖利罪。範圍反之
: 大法庭認為,6-1-4按公務員執行職務給予人民利益本是正常之事,而圖利行為之處罰,: 係在規範公務員圖利
: 私人不法利益之行為,惟有具體指明執行職務違反法令,方能進一步判斷是否有給予不法: 利益之意圖。
: 圖利罪過去因為違背法令的定義不明,所以修法時增訂「明知違背法令」為構成要件,並: 將「違背法令」定明為「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 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所以6-1-4的定罪範圍限定有直接指揮監督的事務,要先確定公務員知道在直接職權範圍: 內的事務已違反法令仍舊行之,才能判斷是否有給予不法利益的意圖。
: 否則,公務員執行職務,完全依法令規定為之,而使人民獲得利益者,將均有觸犯圖利罪: 之虞
: 公務員讓你能夠登記房屋土地所有權狀 讓你獲得房產利益 所以公務員圖利你是犯罪?: 公務員讓你能夠申請政府補助,從政府那邊獲得金錢利益,也是在圖利你,所以犯罪?: 所以大法院才說「明知違法」是必要要件
: 公務員照法規辦事圖利你讓你獲得權狀獲得補助
: 是依法行事 沒有明知違法的要件 所以圖利罪不成立。
: 6-1-5 是非主管或監督圖利罪,其主體為第4款主管或監督事務者以外之人,
: 本身無與案件執行有關之任何主監事務,是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而圖利。
: 就像中鋼跟廠商簽署合約不關014的職權,但014利用立委職權影響力對中鋼施壓關說打電話
: ,也觸犯了公務員行為規定。
: 所以6-1-5 所謂「違背法令」,尚及於所有公務員所應遵守之基本規範,並非僅指與
: 執行該項職務有關之法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故對非主管監督之事務,如有違反其他公
: 務員應遵守之法令或義務者,仍屬「違背法令」。
: 可以看作6-1-5對於圖利的解釋範圍比較廣
: 好,法律解釋很抽象,我也不是法律專業會看得霧煞煞,總之以014案來看,可適用6-1-5: 非主管監督事務但卻利用立委影響力讓中鋼修改規定讓地勇公司獲得標案。
: 至於6-1-4,可以參考綠媒最愛指控柯P的另一大案:大巨蛋案
: 此案被起訴判決有罪的是馬英九的愛將李述德和新北議員周勝考等人,到所以底干柯P屁: 事啊XDD
: (BTW周勝考一審被判有罪10年是在2022年地方選舉前發生,結果1個月後的選舉卻還能夠: 選上議員,你就知道他背景有多硬了。)
: 大巨蛋案一審判決李述德有罪,引用的就是貪污治罪條例6-1-4
: 下篇待續。。。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S9160
--
京華城隨便都要蓋5年 來不及弄死柯文哲
這種鍵盤上的獲利 當然是綠色法官幻想的
沒金流又怎樣,至少有圖利就夠了
不是都寫到未來可能有嗎 根本無敵了
現在只是看能否加碼找到一刀斃命的東西
找不到沒關係,覺得有可能就行了
京華城不就沈慶京私人利益? 小草真X
這個案件跟法律已經沒有關係,院檢一定
知道犯罪成要件欠缺,政治案件是不管構
成要件的
小草連法條都看不懂 可憐阿
這案主要欠缺的構成要件,就是違背法令
這裡是指廠商利益
獲得利益的主詞還是自己啦,所以亂掰金
流呀,笑死
連違反哪一條法律都講不出來,還圖利罪X
因為證據太薄弱,不敢讓柯在外澄清
這樣沈、應、彭的律師聽到就會帶消息
然後檢方就不好誘使認罪協商或指使虛
偽陳述
如果明確違反法律委員會怎麼可能決議通過
難道委員會全不懂法律
這案柯文哲圖利罪成立,那麼所有同意
的內聘、外聘都委,及柯市府和蔣市府
都發局經手的各公務員,還有蔣萬安,
圖利罪也都會成立,大家都是共犯
法官 北檢 違法亂紀不用抓嗎
檢方只是用圖利押,目標還是辦受賄
現在只是想找金流
高築牆 廣積糧 緩稱王!!!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你是不是把其他私
人忘了
正汁追殺不需要證據好嘛
圖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都算圖利罪 醒醒吧
黨說有就有
現在連明知違法都有問題
這案什麼滿不滿足已經不重要 就是迫害而已
民進黨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準都更”三個字就夠證明明知不是都更了
那明知不是都更還比照都更給容積獎勵?
圖利穩穩的 看有沒有受賄而已
鄉民比21個都委更聰明喲
而且委員會什麼時候全數通過?
小草現在又支持偵查要公開了喔?哈
哈哈哈
圖利不用獲得利益 連館長都比你懂 可憐
連文字都看不懂 還能寫一大篇
看高的兩個案子就知道了啦 還是落後國家
8年前大巨蛋迴力標來嘍
不對 是10年前xd
小草不要像阿北一樣再拖公務員下水了 可悲
啊
說真的小草都是高學歷份子然後根本不看
書
李述德表示
現在是先押2個月,然後起訴,跑法院,你柯
就不用選了
不是有拿1500萬嗎 這不算利益?
笑死 扯什麼準都更 這用字能辦還能無保?
還好某樓不是 也考不上法官或是檢察官
法官會說可能以後會獲得利益,所以先判你
有罪沒問題
只要想到有可能,就送你去關,根本文字獄
2021.9台北市都市計畫公告,2024.1監院糾
正,請問2021的柯要怎麼知道2024會被監院
糾正違法?除非柯P會時空旅行
圖利罪要當下明知違法,但是說此案違法的
糾正是2024做的
你把柯文哲換成陳其邁,就會是觸犯圖利罪
了
法官什麼都會 學倫會都委會都沒有法官專
業
為啥這時又要求偵查公開?幹嘛告訴
你?
還在1500萬,假訊息看很爽,真的可憐
你可以去問被科政府搞的李俊德啊
罪有英德
跟青鳥講法律很難吧?
非都更案‘’準用都更‘’的法源依據是什
麼?都有台北市土地使用自治條例了你不合
規定 依法就不能拿容積獎勵
說1500萬是看到影就開槍阿
非都更準用都更違不違法 去問任何一個正
常人都會“明知違法”
推
真的有人吃鏡週刊的屎欸
還是故意造謠? 有黨撐腰造謠不需300
萬
莫須有啦
賴皮德這樣搞讓整個檢調法的公信力掃地
之後每個說法律公正的會被人笑死
這裡指的是對方利益啦
全台若以圖利罪去辦 那些縣市大家長都跑
不了 一個個進去關啦
19
Re: [討論] 司法快訊!卡提諾法庭:圖利不是貪污法規名稱: 貪污治罪條例 第 6 條 1.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18
[討論] 只要有違法或收錢就是圖利阿 小草不知道?如題 我們打開GOOGLE查詢貪汙治罪條例 很清楚的寫收錢或違法讓自己或他人取得利益 就是圖利罪 所以只要沒違法沒收錢,就不是圖利罪阿3
Re: [問卦] 全民普發6000元算圖利嗎成天發這種混淆圖利罪的廢文 挺柯文哲也挺的要有邏輯 柯文哲智商號稱153 柯粉也要有腦一點 圖利罪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3
[問卦] 圖利罪『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 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文中增列「違背法令」之要件 ,並以公務 員「明知」為主觀處罰要件,以避免公務員未盡明瞭其行為是否違背法令,即逕以圖利罪 相繩之不當;此外,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即「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始構成犯罪,避免對「便民」與「圖利他人」發生混淆,影響3
Re: [討論] 造樣造句:圖利但不違法唉... 阿北哪有違法 你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 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3
Re: [新聞] 柯文哲嗆「簡七段」講的話不要去理她看他這麼急,應該是穩了 法定有容積率上限 結果市長柯文哲大筆一簽 直接開一個特例給京華城,超過法定上限 而且,只有京華城,其他通通都沒有3
Re: [新聞] 京華城弊案》檢廉搜索7處約談2被告2證人等一下 這幾天這麼大動作 結果還找不到金流? 貪汙治罪條例 第 5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1
Re: [問卦] 去陶朱隱園招待所唱歌要點什麼才內行?貪污跟圖利的差別 貪污治罪條例(節錄) 第 4 條(違背職務貪污)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3
Re: [問卦] 看不懂 所以現在阿北收了多少?刑法第131條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 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 元以下罰金。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第5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
50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47
[問卦] 婚姻板在吵外派那篇 是謝宜容翻版嗎?59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89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爆
[問卦] 這次霸凌致死新聞 怎麼突然壓不下來了?19
[問卦] 勞動部是在忙什麼?19
[問卦] 怕被霸凌要拜什麼神15
[問卦] 稱胚胎、胎兒為寄生蟲的LGBTQ是卵生嗎?29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41
[爆卦] 遺書內容鏡新聞寫出來了31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22
[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12
[問卦] 如果欣梅爾小隊碰上和真小隊 誰會贏?5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59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28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21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5
[問卦] 看見正妹勃起是立意良善嗎?6
Re: [新聞] 印度神童警告「明年8月對台灣很不利!」8
Re: [新聞] 北市今開拆「和平新生天橋」!簡舒培:不7
[問卦] 4G還是5G?8
[問卦] 為啥那些殺人犯沒想過躲進深山?8
[問卦] 讓綠鬣蜥大幅擴張是立意良善對吧8
[問卦] 台灣人很喜歡說自己繳稅養公務員?7
[問卦] 是不是應該先給謝宜容復職8
[問卦] 女人要性格斯文,才會有好姻緣是不是!8
[問卦] 我剛剛吃了一個乞丐時光飯糰 超鹹的4
[問卦] 現在台灣遊戲都做本土內容?7
[問卦] 佐助在《火影忍者》的最後有超越斑嗎?13
[問卦] 檢方第二天才開死亡證明書是在開玩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