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理由曝光 檢:他起
https://lawplayer.tw/blog/p/arrest-with-a-warrant
別鬧了好嗎
綠共側翼
當大家都不會法律喔
拘提和逮捕明明就不一樣
拘提跟逮補差在哪?
兩者在發動的程序面上有所差異。需要拘票之人身自由拘束, 在刑事訴訟法稱之為拘提;不需拘票之人身自由拘束,則稱為逮捕,現行刑事訴訟法的逮捕,包含通緝犯、現行犯和自願到場接受檢察官訊問,且有羈押必要的人犯三種。除了現行犯人人都可逮捕以外,其他情形都要由警察和檢察官來執行。
請問綠蛆
柯P是通緝犯、現行犯嗎
不然憑什麼叫逮捕?
這叫拘提吧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引述《enunion (回來囉)》之銘言:
: : 請問被問到半夜
: : 身體無法負荷
: : 想要離開
: : 檢方就直接逮捕??
: : 現在那條法律允許疲勞偵訊
: 刑事訴訟法
: 第 100-3 條
: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 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 四、有急迫之情形者。
: 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
: 稱夜間者,為日出前,日沒後。
: : 讓你累到想回家
: : 可以妨害偵查為由直接逮捕?
: 第 88-1 條
: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
: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
: 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 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
: 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 為有逃亡之虞者。
: 前項拘提,由檢察官親自執行時,得不用拘票;由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時,以其急: 迫情況不及報告檢察官者為限,於執行後,應即報請檢察官簽發拘票。如檢察官不簽發拘: 票時,應即將被拘提人釋放。
: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程序拘提犯罪嫌疑人,應即告知本人及其: 家屬,得選任辯護人到場。
: ----
: 就這些,可以把刑訴法拿出來看看就不會問這種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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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啦 還在崩潰
貪污及圖利的現行犯 好了啦小草別再凹
了
柯文哲貪污現行犯人人皆知
不要小看民進黨無恥的程度,現在連司
法都被控制了
民進黨特權階級已經形成
但認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並將逮捕
所依據之事實告知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之
拘提逮捕都好 總之就是深綠柯被修理 爽
新聞標題這樣下跟我們科普幹嘛
就認為有羈押必要了啊 心證已成 但講
不出個羈押必要的理由的鳥
無視任何法律規則
請問圖利跟貪污判決出來了嗎? 什麼
少時不讀書 長大當記者
廢物吱哪管這麼多,他們在乎的是要
怎麼鬥爭政敵,跟小粉紅一樣的一群
鬼現行犯
人,不用想他們會有人權、自由、法
律這些東西
說現行犯的要不要請你去當證人
青鳥加班了本來要出國玩的
犯法的人需要講甚麼人權?笑死
弱智綠畜看到標題就高潮
哪裡像現行犯? 法盲不要笑死人
法條不重要了吧?重點是法院誰開的
實際上是留置 不過青鳥的智商堪憂
看到民進黨支持者說支持自由民主就很可笑
明明就是獨裁民進黨的狗而已
你自己不就說出三種裡的第三種呀?
新聞洗成這樣,是不是現行犯還重要嗎?
檢察官想留置但柯不配合 只能用強制
措施 但對方可以認為不合法 就這樣
繼續思慮不周沒關係啦
你不是寫了「自願到場接受檢察官訊問,
草檢查官早
且有羈押必要的人犯」你不是寫了?裝瞎?
柯自己想烙跑 不就構成現行犯 小草沒讀
書要說啊
綠色恐怖,跟心證沒關係
乾脆用刑法100條來辦最快
革命的號角響起
你不是都寫了自願到場接收訊問了,阿北
事實不重要 標題能讓青鳥高潮就行?
是不是走進去北檢接收檢察官訊問了,是
的話是在叫什麼?
柯P應悔假民調 查帳偵訊夜夜心
垃圾民進黨
妳不是都講完了 第三種呀
自願詢問有羈押必要的呀
我知道小草的法律不太好,沒關係。你就當做
冤獄,心裡會好過很多
卡提諾檢察官
李媽夜夜安啦
阿北是無辜的 阿北圖利是為了小草有女朋友
哥布林青屌就是想幹民眾黨啊
不願繼續接受訊問 不就是弄了20多小時...
阿北加油
就是找不到羈押理由才用逮捕這招來搞你
還找不到羈押理由勒 其他都羈押了
讓小草崩潰有比較爽嗎?我是看的很爽啦!
羈押要有明確事證 連羈押都不敢用我是
不相信有查到什麼啦 就一直拖到問出東
從犯壓好壓滿 主謀沒有理由 小草???
西為止
殺人犯才有人權,政敵沒有。只有羅織構
陷懂?
這篇就叫做 把法條搬出來的文盲
阿北會給我房子跟女朋友 哭哭
是還沒問完拉 幾點才到地檢署
問檢察官為什麼不敢羈押啊
柯粉氣質 以為別人都笨蛋
沒問完是要壓個雞巴
北檢都說這麼清楚了 還是有智障看不懂
剛到阿北就喊要休息了
卡提諾法學院開課啦
ㄏㄏ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
有重大事證早就押了 檢調空軍精神轟炸
綠共好棒
是要問多久? 文12小時還不夠喔
檢察官都說"之虞"了,不重要了啦wwwwwwww
台灣人民必須覺醒
綠粉天天在反中 可是又支持越來越像中共的
問十小時沒問完 笑死
綠色恐怖 推文小心點
民進黨 越支持民進黨的越同文同種
小草的懂法律就是網路上隨便查五分鐘急
40%真的愛自打臉,其他都羈押/聲押了
沒事,反正教主法盲,教眾法盲也正常 XD
就章,就好像自己法律專家一樣,殊不知
為什麼柯還不聲押?就是沒證據嘛
根本有看沒有懂
綠鳥真的是低能兒
這是逮捕 又不是羈押 小草法盲
別人都問完了 妳阿北就還沒問完
沒問完是要壓個雞巴 動腦很困難嗎
柯粉展現對法律驚人的無知,如果這能讓你
羈押 是訊問完才聲押
罪名就柯文哲阿 你不懂塔綠班
們好受,歡迎繼續秀下限
柯粉的法律是跟卡提諾學的嗎
阿不就問不出來 笑破屁股 真的當綠
沒問完就明天再問啊,講得夜間詢問不
鳥不用腦
能拒絕一樣?
小草快去包圍快去捐款保釋金拉
因為柯粉越表示什麼就代表北檢做的才是正
確的
檢調講話跟青鳥一樣跳針吧
感謝柯文哲 教育人民 司法程序 XDDDD
好了啦 知道青鳥邏輯不行?就當作柯已
經證據確鑿 不要自介了趕快高潮吧?嘻
彭振聲就是夜間訊問完聲押的
可憐青鳥,越來越像共產黨還沾沾自喜
柯文哲如果沒拒絕夜間訊問 現在應該
沒證據硬要問到你認罪 就是逼供
也可能是訊問完在聲押了
法律需要深厚學養與專業,被柯粉就像阿北
那樣現學現賣,哈
我是覺得 如果不懂刑事訴訟流程
就別硬要討論 只是在顯露無知
如果整個偵訊過程 真有不合理地方
你們是把柯P請的律師當吃素的喔?
逼共勒? 白共崩潰就知道檢察官做對了
傻鳥認為羈押了就不能繼續接受檢調詢
他一定會出來吵好嗎...
問?就是沒理由羈押才要逮捕
聽黨話 跟黨走
問了12小時還沒事證可以聲押 還要夜
間偵訊 檢察官到底有沒有證據啊
....檢察官有諭知逮捕的權力 以符合拘
捕前置原則 ,小草不要這麼白癡
早上八點問到半夜了,還不給休息,青鳥真
對啦你說得很對哦!
精煉草快去捐款保釋金
有病。
一直以為網軍輪班是假的 直到昨晚政黑
所以以後被逮捕的都能說你沒理由
你不是寫答案了嗎?
白共崩潰就知道檢察官做對了
所以你就趕快去地檢署聲援阿北啊,去啊
檢察官覺得有羈押事由就可以逮捕了
好好笑喔,崩潰洗成這樣
好了啦 台灣司法改革成功 不爽不要住
司法已死
地檢署門口好空哦QQ 拒馬白架了
青鳥也去聲援白痴檢調啊
柯粉好了吧,想抹政治迫害不必裝了
小草是不是在海外 還趕不到地檢署?
你不是在了
卡提諾法學院畢業的嗎?
逮捕等於羈押?哪裡來的法學專家?
小草都看卡提諾學法律
如果柯行使緘默權
是不是要軟禁一輩子
法條不重要+1 看看那消失的16分鐘錄影
柯文哲律師到底在幹嘛?不是拖過24小時
檢方就得放人嗎?
只是不要國民黨的警總沒說不要民主進
「自願到場接受訊問…」這條你是裝瞎
?
步的警總
去叫陳智菡電一下那些記者後輩呀
其實這隨便抓個法律系學生問就懂的東西
阿草連中文都有障礙還敢發文嗆人
嘿嘿嘿
你有檢察官懂法律嗎 搞笑
法盲不要亂帶風向
小草們不懂民主進步的法律 請多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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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被問到半夜 身體無法負荷 想要離開 檢方就直接逮捕?? 現在那條法律允許疲勞偵訊X
刑事訴訟法 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X
話說誰告訴你~問到一半想回家就回家的阿 然後內文都說了喔~柯文哲說累想休息 檢察官是答應的喔 現在開始一條龍了嗎 故意把檢察官給休息當沒看到3
媒體 和 社群 你們真的好過分 鄭文燦的事情都不討論久一點 連出來後討論的聲量一下就沒了 一直關心柯文哲 太過分了15
昨天北檢新聞稿不就說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未受拘束 那當事人當然是想走就走啊 那當然會說要的話你逮捕我不然我要走了 你不逮捕我的話檢察官也沒辦法強制留人啊 既然沒被限制人身自由站要離開有什麼問題?7
是覺得問這麼久還沒問出什麼東西來 久攻不下 應該是沒有收穫卡在那邊進退不得 表示一槍斃命的證據還沒有找到 應該是還有機會全身而退啦3
柯文哲以為他口中的政治風暴正在運作 外面滿滿的小草要求釋放 拿出演了很多次的政治受虐兒施壓北檢 但是阿北不知道的是 館長還在直播打電動 外面全是柯黑10
當年老K拿器官移植修理柯文哲 最後只是扣薪水 搞得柯文哲在那邊喊迫害 最後2014出來選台北市長 一堆現在整天針對柯文哲的政客 當年黏柯黏的跟蒼蠅一樣 現在的政府就猛多了17
強 : 制處分,其人身自由也未受拘束。 這情況讓我想到一張梗圖 是不是可以更新了啊?X
林志潔教授就柯文哲被逮捕的理由已經講得很清楚(以下引述林教授之貼文): #志潔老師給說法 #柯主席不是因為拒絕夜間訊問遭逮捕而是因為欲任意離去遭逮捕 柯文哲主席並非因為〔拒絕被疲勞訊問〕遭到逮捕,而是因為〔拒絕在地檢署休息欲直接離 開〕而遭到逮捕,兩件事完全不同,請勿政治操作成我國地檢署罔顧被告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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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柯拒夜間偵訊 檢諭知逮捕簡單講 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 諭知逮捕之合法程序 因為柯只是偵查中被告 而且他到案的時候並沒有受到身體自由的拘束63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拒絕夜間檢察官不能讓柯、彭二人離開,表示他們不認罪且檢方認為有串證之虞,這其實已透露檢 察官的心證,明天一定會聲請羈押;除非柯、彭睡一覺起來後改口認罪。 至於為何要當庭逮捕?因為柯在白天是自願隨檢廉去接受詢問的,沒有經過拘提、逮捕等 強制處分,換句話説他的人身是自由的,也可以自由離去,所以檢察官必須向其宣告逮捕 ,才能限制他離去。檢察官依法本來就有拘提、逮捕的權限,只是依憲法及刑事訴訟法之17
[課業] 刑訴第131第1項第1款之拘提有網友來信問 檢座您好,我是正在準備三等警察的現職員警, 冒昧打擾您了,因為這幾天看了您許多文章,認為您真的是熱心討論法學的神人,即使不 認識您,但我還是鼓起勇氣想與您討教,希望您見諒,不吝賜教。 關於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1項逕行搜索,第1款事由為,因逮捕被告、犯嫌或執行拘提、9
Re: [討論] 阿北拒絕夜間偵訊、逮捕,提審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12
Re: [新聞] FB發文稱買到「黑綠臭蛋」 新北男被逮警方辦案實務 跟 你念刑訴其實差距很大啦 就算這個Case 雖然媒體寫逮捕 實際上警察絕對不是用拘提或逮捕 這位先生啦 拘提要用拘票 逮捕也有一堆限制 正確說法是 警方直接上門親自送 詢問通知書啦1
[問卦] 浩克事件,法盲請進浩克事件其實很簡單, 關鍵在於逮捕時間軸,以下細細分析。 警方現場不管是用警棍還是用拳頭尻, 法律上叫使用強制力, 什麼時候可以使用強制力?8
Re: [新聞] 農業部提告!散播黑綠色雞蛋照片 北市: : 1.媒體來源:三立 : 3.完整新聞標題: : 農業部提告!散播黑綠色雞蛋照片 北市警深夜逮發文者 :6
Re: [討論] 北檢:約談柯文哲4人 並有3項回應趁機法普 刑事訴訟法上有所謂「拘捕前置原則」 意思是羈押是相較於拘提逮捕更嚴重的人身自由限制強制處分 因此在羈押前一定要先有拘提或逮捕 實務上常常會有開了搜索票但沒開拘票的情況1
Re: [問卦] 原來半夜打麻將吵雜聲,警察也無法處理阿刑事訴訟法第 131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雖無搜索票,得逕行 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 一、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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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爆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爆
[問卦] 這次霸凌致死新聞 怎麼突然壓不下來了?66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爆
Re: [新聞] 駁李正皓爆料 黃國昌澄清:謝宜容只到31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23
[問卦] 在超商上大夜29
[問卦] 如果謝宜容堅持足不出戶呢?60
[問卦] 找一部把眼睛挖出來給瞎子又挖掉的戲86
[爆卦] 中國又開車殺人了。52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21
[問卦] 現在社會以暴制暴才是王道吧19
[問卦] 勞動部是在忙什麼?20
[問卦] 周華健最紅的歌是花心?30
[問卦] 怎麼發生職場霸凌的案件都是女生佔多數呀爆
[問卦] 40%滿意度會動搖嗎?41
[爆卦] 遺書內容鏡新聞寫出來了13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11
[問卦] 「拿他沒皮條」的英文怎麼說?31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21
[問卦] 所以去勞動部的119人員也要調查吧28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15
[問卦] 美國司法部長是美國母豬教主嗎13
[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10
[問卦] 沒人發現電動曬衣桿根本超級好用嗎!12
[問卦] 如果欣梅爾小隊碰上和真小隊 誰會贏?50
[協尋] 勞動力北分署長 謝宜容9
[問卦] 世界上的G8主管真的有這麼多嗎?12
[問卦] 完蛋了 普丁連洲際導彈都射出來 怎麼辦QQ35
[問卦] 清大要併中華大學???